事實上,美國早在1952年就通過了「移民和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其中對「反美主義」有明確定義,明確禁止共產黨員等抱有反美思想者獲得美國身份。當時主要針對共產主義者和共產黨組織成員,任何被認定為共產黨、納粹黨、恐怖組織等成員,或曾為這些組織服務者,均會被直接拒絕移民、綠卡甚至公民申請。
調查顯示,肇事團體乘坐的是一輛車牌號碼為「NDX 8862」的旅遊小巴,隸屬於「Acacia Leisure Sdn Bhd」公司,該公司屬於馬中旅遊文化促進商會(MICA)成員。法輪功學員指出,這類事件並非孤立,先前馬來西亞曾發生「413」非法逮捕學員事件,顯示中共通過海外統戰組織、經濟滲透等方式,逐步將鎮壓觸手伸向亞洲國家。這些行為正是中共長臂管轄的典型表現,即利用外交、經濟及僑務網路,跨越國界打壓異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