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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5-21 05: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得1: 1-22】【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飢荒。在猶大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從現在開始要分享《路得記》。在聖經里,只有《路得記》和《以斯帖記》是以婦女的名字命名的,這兩卷書在神救恩的歷史里都起了重要的轉折作用。本書的作者未詳,但從一章一節「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和四章二十二節「耶西生大衛」的兩句話看來,極可能是先知撒母耳所寫,因撒母耳是最後一位士師,他也曾到伯利恆親自膏年輕的大衛做王。《士師記》是整個以色列百姓歷史中最慘痛的一頁,所以《士師記》最末了的一句話是說:【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 雖然士師時代的百姓普遍敗壞了,但神卻從外邦興起投靠祂的路得,使在「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給神的百姓預備了結束失敗循環的大衛王,也讓他們能盼望那位將來要救贖全人類的國度君王:彌賽亞基督。《士師記》是一卷黑暗、慘痛的歷史,讀時令人深感失望、嘆息,而《路得記》在士師時代中好比沙漠中的青草,黑夜中的明星。本書沒有講到神直接的作為,但在短短四章中「耶和華」這名稱,共出現十八次之多,這顯示了神自己在引導,無論是波阿斯與路得的相遇、拿俄米的計劃、至近親屬的卸責等,神都一一在掌管帶領。路得是摩押女子,她是在以色列國民之外,也是被排除於神一切應許之外的人。但因路得愛慕婆婆拿俄米的國和神,說出了令人感動的誓言:【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因此她甘心撇下一切,離開摩押,來跟隨又真又活的神。路得堅決要跟隨拿俄米的行動,是她日後蒙福的重要原因。在《馬太福音》一章五節中,路得被列在基督耶穌的家譜里,可見路得在《聖經》中是一個重要的人物,對後世產生了極重要的影響。在路得記第一章中記載了,以利米勒和妻子以及兩個兒子,因家鄉遭遇飢荒就去了摩押地。他們兩個兒子都娶摩押女子為妻。多年後,以利米勒和兩個兒子都死了,拿俄米就打發兩個摩押兒媳回娘家,她自己要猶大伯利恆。但路得定意跟隨婆婆拿俄米回猶大地,她們二人就同行來到伯利恆,這是在收大麥的時候。本章首先說到:【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飢荒。在猶大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就是士師管理以色列的時代。此時以色列人在神的審判中,故「國中遭遇飢荒」。「在猶大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伯利恆」是分給猶大支派的一個城,屬於迦南地,迦南地是神賜給以色列人的應許地。「摩押地」位於亞嫩河和撒烈溪之間,居住在那裡的摩押人是羅得的大女兒亂倫生出的後代(創19:37)。「寄居」表明,這家人只是想到摩押地暫住一段時間,等過了飢荒再回來。

【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裡。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裡」。「以利米勒」是一家之主,他卻不是在飢荒時迴轉到神面前,認罪悔改,而是帶領全家離開應許之地,到摩押人那裡去寄居,希望能靠自己的方法來解決問題。「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這裡稱以利米勒為「拿俄米的丈夫」,表示拿俄米將會成為故事裡的突出人物。【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以利米勒死後,他的兩個兒子娶了摩押人為妻。律法禁止以色列人與迦南人通婚(申七3),也禁止摩押男人進入耶和華的會(申23:3),但並沒有禁止與摩押人通婚。在以色列歷史上有不少與外族通婚的例子,比如約瑟的妻子是埃及祭司的女兒,摩西的妻子是米甸人,但是這些外邦女子嫁給丈夫之後大部分都放棄了原來的信仰。當初以利米勒帶領全家去摩押地,只不過是想暫時「寄居」,為要躲過「飢荒」,結果卻成了「住在那裡」,而且一住就「約有十年」,最後全家的男丁都死在摩押地,整個家族都失去了盼望。拿俄米如果丈夫不死,還有倚靠,兒子不死,還有盼望。現在神拿走了她在地上所有的倚靠和盼望,才能讓她「歸回」,不再有任何顧慮、牽挂,而是醒悟過來,迴轉倚靠神、仰望神。【她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於是她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她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此時可能是神興起士師以笏,制服了摩押人,【國中太平八十年】(士3:30)的時候。「於是她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因為拿俄米聽到「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

【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於是拿俄米與她們親嘴,她們就放聲而哭,說:『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拿俄米既然失去了丈夫和兒子,她不再有後嗣,便一再催促她的媳婦返回摩押本地去。「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這表達拿俄米期望「耶和華」向這兩個摩押寡婦,彰顯祂的信實和守約的愛。拿俄米是個有信心的女子,她決定回到猶大地,因為神眷顧祂的百姓,同時相信神也會「恩待」她的媳婦。「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這「平安」不單是普通平安之意,還具有「安全的蔭庇所」。當時的寡婦是沒有保障的,她們唯一得到尊敬和保障的地方,就是丈夫的家中,只有在那裡她們才不會被輕視或侵害。「於是,拿俄米與她們親嘴。她們就放聲而哭,說:『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從二人都「放聲而哭」,並且願意隨拿俄米一同回去,可以看到她們都非常的愛婆婆。

【拿俄米說:『我女兒們哪,回去吧!為何要跟我去呢?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嗎?我女兒們哪,回去吧!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說,我還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你們豈能等著他們不嫁別人呢?我女兒們哪,不要這樣。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裡去了,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拿俄米說:『我女兒們哪,回去吧!為何要跟我去呢?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嗎?…『」。拿俄米把現實的難處擺在兩個兒媳面前,希望她們「回娘家」再嫁。拿俄米已年紀老邁,她也沒有其他的兒子,所以兩個媳婦如果跟著拿俄米,就不可能再有後代,將來無依無靠、生活會非常艱難。於是「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俄珥巴雖然與婆婆拿俄米有很深的感情,最後她就與婆婆親嘴而別。俄珥巴選擇留在摩押,而路得卻堅定跟隨婆婆拿俄米。而「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裡去了,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她所拜的神」,是指摩押人的偶像「基抹」(民21:29)。俄珥巴和路得二人都有心跟隨婆婆回猶大,但最後路得定意跟隨拿俄米,後來的結局卻不一樣。【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去,就不再勸她了。】「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這是路得的信心宣告!「你的神就是我的神」,表明路得不只是跟隨拿俄米,更是投靠拿俄米的神,以她的神為王。「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路得為了不讓拿俄米誤會她所說的神是別的神,特地強調了「耶和華」。「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去,就不再勸她了」。當以色列人大都離棄神、拜偶像的時候,神卻從外邦興起了一位摩押女子路得。正因為她緊緊抓住了神,毫無保留地投靠了神,就永遠改變了人類的歷史。這個摩押女子因此成了大衛王的祖先、也就是彌賽亞基督肉身的祖先。

【於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她們到了伯利恆,合城的人就都驚訝。婦女們說:『這是拿俄米嗎?』拿俄米對她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就是苦的意思),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於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她們到了伯利恆,合城的人就都驚訝。婦女們說:』這是拿俄米嗎?『」從摩押到伯利恆大約需要4天,旅程十分艱苦。當初拿俄米一家往摩押地去,很可能被許多沒有條件離開的人所羨慕。現在她卻一無所有地回來了,所以「合城的人就都驚訝」。「拿俄米對她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就是苦的意思),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拿俄米的意思是「甜美」,卻是中年喪夫,老年喪子,所以他說:「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就是苦的意思)」。拿俄米是在摩押地受的苦,她卻兩次強調「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表明她相信神也在外邦的摩押地掌權。「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我滿滿地出去」,是指拿俄米出去的時候有丈夫有兒子,而且還有不少財產,現在卻是「空空地回來」。【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割大麥的時候」,大約是在陽曆四月底、五月初的逾越節。「摩押女子路得」,是在逾越節投奔應許之地的伯利恆。路得是與神無分無關的「摩押女子」,現在她背井離鄉地來投靠神,而神真是要借著路得向我們這些外邦人顯明,凡是憑信心來投靠神的外邦人,神必悅納!而路得決定投靠獨一真神,這是多麼大的信心!但願我們今天也都要有她這樣的信心!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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