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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論語十三子路18路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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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寒腿7979 發表於 2024-10-23 14: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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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案:主話題:路隱說
解析:《論語》十三、子路之、——
(十八)、路隱說——葉(世,代)公語(yù告訴)孔(深)子(學問)曰:「吾(抵禦)黨(偏私)有(呈現)直(當值)躬者,其父(fǔ開始)攘(rǎng排斥侵奪)羊(祥),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不是)於是(意)。父為(充當)子隱,子為父隱,直在(生存)其中(zhòng符合)矣。」

即世代承襲王位者告訴深諳學問者:「盟約誓言乃用公開之責任抵禦偏私之權力而呈現高位或公位之當值在任者鞠躬盡瘁於大公無私、捨己為人及犧牲奉獻其殉教徒精神之情狀,獸畜品性起始於慾望亞心次心而排斥自我本我本心且以侵奪主權為吉祥,奴官都應該證明其自虐戒欲。」深諳學問者講:「盟約誓言於用公開之責任抵禦偏私之權力乃包括公侯伯子男各等次之盟主爵位其當值在任者而不是大主子意於其自己縱慾且使各級奴才戒欲。大主子兼始祖教父乃充當神子神使神奴而隱藏其體內生命起始之慾望亞心次心,各級奴才兼殉教徒乃充當小教父小主子小騙子而隱藏其篡位奪權之野心,當值在任之公位或高位者也是以血肉軀體而生存於世乃必須符合主次上下大小高低者一兼二之客觀法理於以自我本我本心為主而以慾望亞心次心為輔了。」

客觀法理之公序蓄含於冠禮當中乃凌駕於所有人之上而尤其是凌駕於高位者或公位者頭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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