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新解論語十四憲問35憲知說36憲伯說

[複製鏈接]

570

主題

1067

帖子

2022

積分

五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2022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老寒腿7979 發表於 2024-10-18 15: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視頻講座:https://www.youtube.com/watch?v= ... hkPpgn&index=50



相關文案:主話題:憲知說
解析:《論語》十四、憲問之、——
(三十五)、憲知說——子曰:「莫(沒有誰)我(親密之間)知(作主)也夫!」子貢曰:「何為(充當)其莫知子(奴)也?」子曰:「不怨天,不尤(責怪)人(仁:感覺靈敏),下學(模仿)而上達(通達)。知我者其天乎!」

即先生講:「畜性主子之獸品與畜品奴才之獸性乃雙方親密之間沒有誰能夠作主對方而都服勞役於其不自主之侵犯劫掠者獵食本性!」有貢獻自身之淫婦所像之文賊回應問:「為什麼充當狗主人或姦夫者乃沒有誰能夠管理得了那寵奴呢?」先生對答:「縱慾之孽生者不會仇怨那天性助泄之寄生者,主子雖然馴化調教奴才而使聽話卻不會責怪奴才所感覺靈敏之奸佞諂媚伎倆,下面畜品奴才之獸性模仿獸品主子之作主而上面獸品主子之畜性通達畜品奴才之被主。主奴親密之間乃互相作主或被主而都出於其不自主之天性吧!」

自相矛盾及互競相殺者常現於騙術中庸之道乃模仿太極圖樣式而慢慢悠悠、忽左忽右、且彎且繞。
——(完)


主話題:憲伯說
解析:《論語》十四、憲問之、——
(三十六)、憲伯說——公(主)伯(霸)寮(liáo窗;僧舍;通「僚」:官吏)愬(訴:申辯)子路(落)於季(末期)孫(遜:退位)。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本來)有(囿:疆界)惑(迷亂)志於公伯寮,吾(我)力猶(如同)能肆(tī解剔牲體)諸(眾,各)市(改換)朝。」子曰:「道之將(統率)行也與(親附,跟從)?命(命名,稱為)也;道之將廢(變更)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即被大主子霸凌之奴官申辯自己為神鬼所流落私生之野種乃現於權朝末期之舊主子退位給新主子,亂臣賊子篡位奪權乃拜服凡俗所景仰之神鬼霸權以向社會大眾告知其身份地位之合理合法性,乃發布證詞:「俗主原本服勞役之神奴鬼子卻有王法之疆界擅自迷亂標誌於被大主子霸凌之奴官竟然是神鬼所流落私生之野種,我以通神達鬼之法力改換權朝之禮樂儀式乃如同人類有能力屠宰眾畜及解剔牲體。」先生對其發表評論講:「王道宗法統率於等級排行乃親附跟從主權吧?此乃勝利者之命名稱為;神道鬼理統率於王位變更乃親附跟從主權吧?此乃勝利者之命名稱為。造反之奴才為何都如此自命宣稱為被大主子霸凌之奴官申辯自己為神鬼所流落私生之野種呢?」

勝者為王常有理,
匪類行騙不當真。
——(完)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11-1 13:39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