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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使我們從神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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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4-4-9 19:1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因信使我們從神而生>
讀經【約壹5: 1-12】【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在約翰壹書第五章的這節經文中,使徒約翰首先講到:【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這裡告訴我們,「凡信耶穌是基督的」人,「都是從神生的」,這就是因信使我們從神而生。而「信耶穌是基督」,就是信耶穌是從神來的基督,信耶穌是道成肉身而死於十架的那位受膏者,就是信耶穌是降世為人,照神的旨意作世人的救主。任何相信這是一個事實,並且接受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的救贖,「都是從神而生」,得著神所賜的新生命,就是一個重生的人。約翰福音1:12-13說: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所以信耶穌是基督,就是信耶穌是人又是神,是道成肉身的主,並且接受祂作生命的救主,有如此信心的人「都是從神而生」的,從神生的人就會愛生」我們的神,也會去愛神所「重生」的其他兒女,因為我們都同有一位天父。今天我們因信耶穌是基督,就得著神所賜的新生命,成為神的兒女,這是何等大的恩典!因此每一個從神而生的人,都要愛神,也愛祂所生的兒女!接著約翰說:【我們若愛神,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神既然使我們得著從祂而生的生命,我們就會愛祂,並且遵守祂的誡命。我們若遵守神的誡命,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因為愛神的人自然就會「遵守祂的誡命」,也就會「愛神的兒女」。一個人若自稱愛神,卻不遵守神的誡命,表明他裡面的生命有問題。由於遵守神的誡命常給人有背負重擔和壓力的感覺,但約翰說:「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真正重生得救的人,必會愛神,也會渴望遵行神的旨意,甘心樂意地遵守祂的誡命,所以遵守神的誡命就不會是一種負擔。當我們因著愛而遵守「神的誡命」時,就會發現「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如果你覺得神的誡命難守,說明你不夠愛神,這是一個屬靈的真理。而對神的愛、對基督的愛都在於遵守祂的命令,主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很多的時候,我們盼望更加愛主,可是卻忽略了一個愛主的人,一定是遵行祂命令的人。因神期望信徒透過遵守神的命令、透過順從神,來證明他們「愛神」,所以遵守神誡命的人,才是神的兒女。

約翰又說:【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 神兒子的嗎?】這裡清楚的告訴我們,每一個「從神而生的」,就能夠「勝過世界」。也就是說,只要是從神生的,就一定能勝過世界。因此不是我們自己能勝過世界,而是借著從神而來的新生命,使我們能勝過世界。這裡的「世界」,指的就是一切敵對神的勢力。因為魔鬼是這【世界的王】(約12:31),是這【世界的神】(林后4:4),所以牠是空中掌權者的首領,是在人心中運行的邪靈,又稱【世上的靈】(林前書 2:12),都是抵擋神的罪惡勢力。但我們重生得救的人,就能夠勝過世界,因為我們擁有神所賜的新生命。因此只有從神生的人才能夠真正勝過世界,每一個真是神兒女的人,就能勝過這個世界,就能不與世界敗壞的風俗同流合污,就能勝過世人罪中取樂的敗壞的生活。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這裡的「勝了世界」,是指在基督里一次永遠的得勝,因為主耶穌說:【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16:33)耶穌基督已經勝了世界,我們因信與基督聯合,在祂裡面我們就能借著基督勝過世界。因魔鬼的權勢,已經在十字架上因著耶穌基督的救恩,徹底被粉碎了!所以約翰說:「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因此我們因「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就能在祂的得勝中有份,這信不單使我們得著救恩的經歷,也是生活上得勝世界的能力。所以使我們勝了世界的,不是我們自己的掙扎、苦鬥、剋制自己,而是我們的信心。而「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就能使我們勝了世界。可是今天有許多信徒說:「我已信耶穌,但不能勝過世界」。這些以為自己信了耶穌的人,卻不能勝過世界,答案就是,他的信只是嘴上說的信,不是真正的信耶穌。因此勝過世界是一種印證,印證你是不是真正的信耶穌。我們若真正的「信耶穌是基督」,「信耶穌是神兒子」,這信就「使我們勝了世界」。因此我們今天都要知道「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這樣我們就能因「從神生的」,因「我們的信心」而勝過世界,為主作美好的見證!

約翰又說:【這借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借著水」,是指耶穌在約旦河受洗,主耶穌借著受洗,以顯明祂是神的愛子。當主耶穌在約但河受洗,從水裡上來的時候,神在天上為祂兒子見證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太3:17)這見證的意義十分重要,因為神證實這一位從水中上來的耶穌確實是祂所喜悅的愛子。借著「血」,這是指耶穌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完成救贖大工,以顯明祂是救主基督。所以這「就是耶穌基督」,就是指只有「耶穌基督」有這樣的見證,只有祂有神這樣為祂作見證。「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這是使徒約翰本身的經歷,他看見基督受死時被槍扎流出血和水(約19:34)。「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聖靈就在神宣告【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中,作了現場的見證。馬太福音3:16說: 【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彷佛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而且主耶穌說:【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祂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約15: 26)而聖靈作見證相當重要,「因為聖靈就是真理」,就是真理的靈。「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這表示「聖靈、水與血」,這三項見證都是一致而完整地為耶穌是神的兒子作見證。因此約翰說:【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該領受」原文作「大」),因 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神的見證」,就是神透過「聖靈、水,與血」為「祂兒子」所作的見證。主耶穌自己也說:【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約5:37)因神的見證是絕對的,也是至高的,所以「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而神的見證也在信的人心裡:「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所以「信神兒子的」,不僅是將祂接受到我們的裡面來,並且也將神的見證接受到我們心裡。而「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這樣的人就是拒絕神的見證,「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這是一項非常嚴重的罪!

約翰又說:【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 「這見證」,就是見證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而信耶穌是神兒子的人有永生。「永生」就是永遠的生命,即永不滅亡、永遠存在的生命,也就是神的生命。得永生條件是,只要我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是神所揀選降世為人的救主。因「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所以「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這句話澄清了人們關於永生是死後上天堂的誤解,因此永生是信徒從接受耶穌的那一刻,因「有了神的兒子」,就開始擁有新生命,就是永生。因此「永生」並不是指我們原有生命的延長直到永遠,也不是靠人能賺得的,而是神「賜給我們」的,在我們重生得救時就開始擁有並享受的,一種永遠的生命,就是「神的兒子」的生命。因此人若要得著永遠的生命,必須接受耶穌基督。可是今天有許多人已「信」了耶穌,卻沒有接受耶穌到心裡面來,沒有接受耶穌作生命的主,這樣的人就沒有神兒子的生命。因此人若要擁有永遠的生命,必須接受耶穌基督,人絕無可能拒絕耶穌基督,而得著永遠的生命。今天我們因信神的兒子,神的見證就在我們心裡,我們因接受耶穌基督,主的生命就在我們裡面。為此,願我們今天不但要知道永生是在神的兒子里,「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們還要因主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每天去經歷主的生命,我們越經歷主的生命,就越嘗到主生命的豐富!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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