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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6: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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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4-3-25 04:5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彌6: 1-16】【以色列人哪,當聽耶和華的話!要起來向山嶺爭辯,使岡陵聽你的話……。】在彌迦書第六章中,先知彌迦首先向以色列人發出呼籲:【以色列人哪,當聽耶和華的話!要起來向山嶺爭辯,使岡陵聽你的話。山嶺和地永久的根基啊,要聽耶和華爭辯的話!因為耶和華要與祂的百姓爭辯,與以色列爭論。】「以色列人哪,當聽耶和華的話」,先知彌迦呼籲以色列人來聽耶和華的話,就是神對他們的指控。「要起來向山嶺爭辯,使岡陵聽你的話」,「向山嶺爭辯」,就是在諸山嶺前陳述案情。先知以法庭的審訊為背景:神為控方,百姓為被告,山嶺、岡陵則為聆聽審訊的見證人。「山嶺和地永久的根基啊!要聽耶和華爭辯的話」,「爭辯」在這裡指神的指控。先知邀請「山嶺和地永久的根基」,來聽耶和華的指控。「因為耶和華要與祂的百姓爭辯,與以色列爭論」,這是指此案件的雙方是神和祂的百姓以色列人。七百多年前,摩西在百姓進迦南之前【呼天喚地】(申4:26)作見證,宣告百姓若違背聖約,【必在過約旦河得為業的地上速速滅盡】(申4:26),現在,神籍先知召喚「山嶺和地永久的根基」再次來作見證,證明百姓違背聖約的事實。神就控告選民說:【我的百姓啊,我向你做了什麼呢?我在什麼事上使你厭煩?你可以對我證明。我曾將你從埃及地領出來,從作奴僕之家救贖你;我也差遣摩西、亞倫,和米利暗在你前面行。我的百姓啊,你們當追念摩押王巴勒所設的謀和比珥的兒子巴蘭回答他的話,並你們從什亭到吉甲所遇見的事,好使你們知道耶和華公義的作為。】「我的百姓啊,我向你做了什麼呢?」「我的百姓啊」,是指以色列全民。「我在什麼事上使你厭煩?你可以對我證明」。神責問以色列民祂究竟作了什麼事,讓他們「厭煩」,神的責問以色列人無話可答。「我曾將你從埃及地領出來,從作奴僕之家救贖你」,在此神回述當以色列人在埃及地為奴,被埃及王法老壓榨時,神將他們領出來,使以色列人脫離極大的痛苦。而且神為了使他們能夠出埃及,共行了十次大神跡(出7:13-12:33),令當時大有權力的法老王屈服,這對以色列人來說,是極大的恩典。「我也差遣摩西、亞倫,和米利暗在你前面行」,神差遣摩西、亞倫,和米利暗作他們的領袖。「我的百姓啊!你們當追念摩押王巴勒所設的謀,和比珥的兒子巴蘭回答他的話」,這裡「所設的謀」,就是巴蘭應巴勒的要求咒詛以色列人。但在百姓還不知道的時候,神就將巴蘭的咒詛化為祝福(民22:1-24:25),這是神的慈愛和保守。「並你們從什亭到吉甲所遇見的事」,這是指以色列人過約旦河的事,他們從「什亭」出發過約旦河后在「吉甲」安營(書3:1;4:19)。而以色列人在過約旦河時,神又為他們顯出神跡,使約旦河分開,帶領百姓進入迦南(書3:1-17),這是神的信實和大能。神讓百姓追念這些歷史,就是讓百姓借著「耶和華公義的作為」來認識神的性情,並思想作為聖約的百姓所應當有的回應。但百姓卻作出了錯誤的回應。

因此彌迦就說:【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當獻上什麼呢?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當獻上什麼呢?」「我」指先知彌迦,也代表當時蒙神救贖之恩的以色列人,他們可否借獻祭得神悅納?「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一歲的牛犢」是貴重的祭物。以色列人以為我這樣獻上貴重的供物豈不是足夠向神感恩了嗎?「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這是先知回答他們的問話,先知指出神所喜悅的,並不是數目眾多的祭牲,也不是貴重的脂油成河,而是獻祭者的存心是否敬畏神(撒上15:22)。 「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  「獻我的長子」,將兒女獻給偶像是當時迦南風俗之一,猶大王亞哈斯曾仿效此做法(代下28:3)。他們認為獻長子為祭,亦即獻上他們心目中最珍貴的給偶像假神,表現他們的誠心誠意,必能蒙他們的偶像假神悅納,因而赦免他們的罪過。但耶和華神不但不喜悅,甚至要向他們討罪,因為人的生命是不可殺害的(創9:5-6)。因此人的罪惡不能以肉身生命來贖罪,只有誠心誠意的悔改求神赦免。所以「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這是一個反問句,需要否定的回答。但先知的回復是:【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這節經文應該是信徒很熟悉的。耶和華神早已向所有的人啟示可以蒙祂喜悅的「善」,所以神要求的是人的善行,而不是獻貴重的供物。「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就是「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行公義」就是對事公平、正直。「好憐憫」是指對人存憐憫的心。「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就是放下自己,謙卑在神面前,完全順服神的心意,正如以諾(創5:22)和挪亞一樣(創6:9)。「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也是基督徒行事為人的原則。

【耶和華向這城呼叫,智慧人必敬畏祂的名。你們當聽是誰派定刑杖的懲罰。惡人家中不仍有非義之財和可惡的小升斗嗎?我若用不公道的天平和囊中詭詐的法碼,豈可算為清潔呢?城裡的富戶滿行強暴;其中的居民也說謊言,口中的舌頭是詭詐的。】這裡神列舉百姓的罪行。「耶和華向這城呼叫」,「這城」指耶路撒冷城或撒瑪利亞城,神正向各人所居住的地方發出呼叫。「智慧人必敬畏祂的名」,「祂的名」代表神自己,而敬畏神的人就是智慧人。「你們當聽是誰派定刑杖的懲罰」,就是要他們聽神即將「派定刑杖的懲罰」。「惡人家中不仍有非義之財和可惡的小升斗嗎?」  「惡人的家中」有不義之財,就是來源不正當的錢財,因為他們有「可惡的小升斗」,就是不足斤兩的秤,做生意時欺騙顧客的量器。「我若用不公道的天平和囊中詭詐的法碼」, 「不公道的天平」就是不準確的天平。「囊中詭詐的法碼」,就是用兩樣法碼作買賣。當時的生意人,利用不正確的天平,買與賣則使用不同的法碼,損人利己,以欺騙的手段來賺錢。「豈可算為清潔呢?」神不能算他們為清潔,就是定他們的罪,神是公義的,斷不能以有罪為無罪。「城裡的富戶滿行強暴」,是指有錢有地位的人仗勢欺人,毫無公義可言。但在以色列人中,並不是只有「惡人」、「富戶」不行公義,而是全城的人都已經敗壞,因為「其中的居民也說謊言,口中的舌頭是詭詐的」。

【因此,我擊打你,使你的傷痕甚重,使你因你的罪惡荒涼。你要吃,卻吃不飽;你的虛弱必顯在你中間。你必挪去,卻不得救護;所救護的,我必交給刀劍。你必撒種,卻不得收割;踹橄欖,卻不得油抹身;踹葡萄,卻不得酒喝。因為你守暗利的惡規,行亞哈家一切所行的,順從他們的計謀;因此,我必使你荒涼,使你的居民令人嗤笑,你們也必擔當我民的羞辱。】這裡神宣告對耶路撒冷的刑罰。「因此,我擊打你,使你的傷痕甚重」,「你」是指整體的以色列人,神要因他們的罪惡,用災禍來擊打他們,使他們「傷痕甚重」。「使你因你的罪惡荒涼」,以色列人因犯罪而致荒涼,這是神公義的審判。「你要吃,卻吃不飽」,是指沒有足夠糧食。「你的虛弱必顯在你中間」,因糧食的供應斷絕而顯虛弱。「你必挪去,卻不得救護」,是指有人想要攜家帶眷或攜帶貴重物品逃荒,卻因際遇不佳而逃脫不了。「所救護的,我必交給刀劍」,是指有的人逃到半路,因為得不到神的保守,而死於刀下。「你必撒種,卻不得收割」,是指雖然撒下種子,成熟了卻歸別人,這是很悲哀的遭遇。「踹橄欖,卻不得油抹身」,「踹橄欖」是為得橄欖油,在炎熱的氣候中,人們在沐浴之後,必須在皮膚上塗橄欖油,才可保持清潔與健康,但這也不能享用了。「踹葡萄,卻不得酒喝」,「踹葡萄」是為得葡萄酒,自己卻得不著享受。「因為你守暗利的惡規」,「暗利的惡規」,是指他鼓勵以色列民敬拜偶像假神的惡規(王上16:25-26)。「行亞哈家一切所行的」,是指亞哈和他妻子耶洗別所行的一切惡事,就是拜偶像、殺害先知、貪圖財物的罪行(王上16:30-33)。「順從他們的計謀」,就是順從北國以色列歷代諸王所定的計謀,以拜牛犢代替敬拜耶和華(王上12:26-30)。「因此,我必使你荒涼」,神要使以色列人所住的迦南全地必成為荒涼。「使你的居民令人嗤笑」,「你的居民」指以色列民,他們必被外邦人恥笑。「你們也必擔當我民的羞辱」,「你們」指當時存活的以色列人,「我民」指歷世歷代神子民的總稱,他們這些倖存的以色列人必擔當全民族的羞辱。當時神的警告好像是危言聳聽,但一旦亞述入侵,這些危言的警告就全部應驗了。而以色列民因守暗利拜偶像的惡規和行亞哈家一切的惡事,神必使他們所住的迦南全地必成為荒涼,他們必被外邦人恥笑,也必擔當全民族的羞辱。今天同樣有許多人口稱自己是基督徒,卻侍奉瑪門,貪婪,拚命追求名利等,這豈不也是在拜無形的偶像?在得罪神?這在世人中也令基督徒蒙羞。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棄絕一切的偶像,轉離得罪神的光景,並要遵行神的旨意,單單敬拜祂!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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