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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程事件刷屏后三派互嗆,誰抓住了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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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7-2-25 03:4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文 / 五月花

  微信公眾號 / 智谷趨勢

  從昨晚開始,一篇題為《就算老公一毛錢股份都沒拿到,在我心裡,他依然是最牛逼的創業者》的文章在朋友圈瘋傳,從創投圈到千萬吃瓜群眾,掀起了一輪圍觀熱潮。

  

  作者名為Emily Liu,她講述了是她老公的「不公遭遇」:作為聯合創始人,在一家遊戲公司打拚7年,公司騰飛后,最終卻沒能獲得預期中的股份,被公司CEO要求凈身出戶。

  

  文中存在幾個關鍵點:

  1、作者的老公跟著CEO創業多年,身為聯合創始人一直拿著有限的工資,後來公司賺了錢,分紅一百萬,但扣掉結婚、買房、買車的錢,家裡已經捉襟見肘。一家人辛苦奮鬥,尚未獲得相應的回報。

  2、在公司拿到投資和流水可觀后,作者老公去找公司談股權期權,但CEO拒絕了他。這位元老的股權期望竹籃打水一場空。沒有任何合伙人協議,只有雇傭合同,所以他的處境特別被動。

  創業者的艱辛、股權的糾紛、難測的人心、殘酷的遊戲規則、普通家庭的願望和落空,這個故事包含了太多撩撥人心的因素,它已成全民性的話題,職場人看到的是公司股權分配的詭異,也有群眾對主人公的遭遇深感同情。

  隨後,更多事實披露出來:

  1.文中所指的遊戲公司叫展程科技,由創新工場投資,她的丈夫也就是文中提到的「受害者」也已經被證實為展程科技聯合創始人、前CTO韓冬輝,其CEO是陳羽翔。

  2.有知情人透露,當年主人公拿到的分紅數額為200萬,而非文中所稱的100萬。

  3.韓冬輝和陳羽翔二人此前同為康盛創想的同事,身為二人前領導如今好貸網CEO李明順在朋友圈發聲:「主人公(即:韓冬輝)曾經是我們discuz的一個早期工程師,被坑的不止是他,據說還有投資這個企業的投資人,我曝光一下,坑人的這個人渣創始人姓陳,公司叫展游。真垃圾。」

  

  從「萬科事件」到「展程科技事件」,由股權引發的問題一次次在輿論場掀起滔天巨浪,全民關注的背後,顯示在創業的社會風潮下,原本看似跟普通人關係不大的股權問題正在走入尋常百姓家,它關係到公司的治理、也寄託了無數創業者實現「財務自由」的奮鬥夢想。

  關於此事的討論,在知乎上尤為激烈,有人為主人公聲討正義,也有人為CEO辯護。基本上可以分為挺韓派(主人公「韓冬輝」)、挺陳派(CEO「陳羽翔」)、中立派。

  

  

  挺韓派代表:楠爺、漠秋、雲舒

  @作者:楠爺

  我冒著劇情反轉的風險,提出:我支持夫妻倆。基於兩個理由

  1、從目前看,即便加上分紅,老韓7年得到的全部收益也是遠遠低於市場公允價值的,而老韓接受這個非公允價值的前提是股權價值。然而並沒有。

  2、我們不能用專業的財務顧問和證券事務律師的水平去要求老韓的老婆,即便她講的不那麼嚴謹,也無傷大雅。

  3、我重申,一切以降工資給期權為理由忽悠人家創業的都是神經病。

  @漠秋

  先說結論:這就是一場蓄意已久的陰謀,並且在當事人還懞懞懂懂的時候,ceo 和投資方已經把局做完收網分錢的戲目。並且戲目不新鮮,當年的餓了么的事情鬧了一段,現在又是重演。

  從原文中看來,股份有些一廂情願了,這是原文里的:----------同時我也開始在啟信寶上查老公公司的各種公開的信息,發現老公只是作為老公司的董事,新公司完全體現不出來他的存在,新公司是CEO一個人獨資的,而公司的業務早已經從老公司轉移到了新公司,而且由於他之前從未簽署過任何合伙人協議,和新公司只有雇傭合同,所以他的處境是特別被動的------------在老公司能查到是董事,那說明還是有點份量的,作為第二號員工並且作為技術負責人,在工資很低的情況下,掛了一個虛名董事,沒有一點股份,誰是當事人,都不可能接受吧。所以,不存在一廂情願,只是被ceo 的【口頭承諾】給忽悠了。而ceo通過重新搞新公司,獨資了,並且把老公司的業務接到新公司做,這種招數已經不新鮮了。通過換一個殼,老公司一清算註銷,就算是有白紙黑字的股權,想得到,這個官司也有得打啊,老闆明顯是預謀已久,並且已經悄悄把事情都辦完了啊。

  -------------創業公司踢走技術合伙人的套路:早期,創業公司請不起昂貴的職業經理人,所以以股份為籌碼,忽悠技術人入局。並且由於,風險大,前期產品未開發出來前,後面一切的營銷,運營都是虛談,所以此時技術人最重要,所以這時股份承諾往往還不低,20-30%的有,甚至50%的也有,也敢開這個口。發展中期,產品已經基本成型,運營營銷已經跟上,效益已經有些了,團隊也壯大了,需要融資。

  投資方一看:靠,你ceo 佔了這麼股份,又給技術合伙人這麼多,我們投資方拿什麼?以後還要融資,股份怎麼分?ceo 把你的拿出來分吧。ceo :那怎麼行,有沒有其他辦法。

  投資方:你不給總要有人給。

  ceo :技術合伙人倒是也多,但是這個已經承諾給他了,怎麼辦。

  投資方:有合約么,沒有的話,就不用管,反正沒證據,他願意干就干,不願意干就開掉,重新招一個,現在我們給你錢,你再請一個職業經理人吧,要是有合約,我們就重新註冊個公司,把業務都接過去,現在這個公司,破產清算。就沒以前什麼事了。

  ceo :行啊,我也心疼那麼多股份給分出去啊。一切完成後。技術合伙人感覺不對,說好的大家一起吃肉呢,我怎麼連湯都沒見到,還把以前養的膘都掉完了,不行,我至少得喝點湯啊,找ceo 去。

  ceo :老公司已經清算了,現在新公司沒你的股份了。

  技術合伙人:你,,,,我要曝光。

  ceo :隨便。

  技術合伙人,黯然離場。

  終。最後說一句,如果一定要合夥創業,一定不要不好意思,一定爭取自己的權益,並且一定要在自己最重要的時間段里,把條件談好。創業不是講情面,在有議價權時,不爭取,在沒有時爭取,往往會成以卵擊石

  

  

  挺CEO派代表:帝哲

  @帝哲

  做事情就怕自己想當然。更嚴重的是,為了讓自己相信這個「想當然」,還不敢去求證,反而選尋找各種理由來逃避可能產生的衝突。說難聽點,這就叫無能。回到問題。作者在文章中說:

  他們公司有三十來個人,做手機遊戲,他說他是公司的第二個員工,算是聯合創始人,負責技術。

  請問,「算是」這個詞是什麼鬼???你到底是員工還是聯合創始人呢?即便是對方許諾了你是聯合創始人,但不代表聯合創始人一定就是有股份的呀。雖然沒有書面證明,但對方最初到底有沒有口頭許諾過你給你股份?還是只是像我朋友那樣只說了句「一起干」?這一點文章中完全沒提到好嘛!作者還在文章中說:

  他們CEO說,公司初創期股權不宜太分散,會不利於公司決策,只有股權集中公司才能迅速發展。我問老公,那你們當初簽合伙人協議了么?老公說沒有啊,等公司大了再說吧,蛋糕做大了才有的分嘛。

  請問,你們CEO說這些話,是對你說的,還是對別人說的傳到了你的耳朵里?即便是對你說的,是不是針對給你股份的事情說的?還是只是在談公司的發展戰略?另外,這位老公「等公司大了再說吧,蛋糕做大了才有的分嘛」的言論,到底是一種深明大義呢?還是想當然下的逃避問題呢?心理學上有個墨菲定律:如果事情有變壞的可能,不管這種可能性有多小,它總會發生;如果一件事可能往好的方向發展,也可能往壞的方向發現,那麼事實上通常都是朝壞的方向發展。如果這位老公確實自己想當然了,那麼就很好地驗證了墨菲定律。另外,這位老公如果果真是想當然了,那麼也很好地驗證了卡夫卡的那句話:「也許你唯一能逃避的,只是這逃避本身。」因為事情的真相,只有一個。我只能說,常理來說,公然背信棄義的人並不多,所以在這位妻子沒有把事情講清楚之前,這位想當然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如果是創始人背信棄義,那麼道義層面當然應該眾口伐之,如果只是你自己想當然了,那麼只能說你命中注定該有此劫。

  @劉飛

  1. 讀完文章的第一印象並不好。整篇文章非常煽情,有的客觀陳述不清。許多事情或者是作者誇張,或者是她根據自己所見所聞而做的推理。文筆的確很打動人,可是讀完並不舒服。

  2. 如果所述基本屬實的話,確實非常遺憾,也很感慨。創業初期問題沒談好,幾乎都是可以共患難但不能同享福的。這不意味著人性需要太惡劣才會上演這樣的戲碼,因為每個人對問題的判斷不同,你覺得你付出多,怎麼證明?相比信任,契約和規則永遠是更好的方法。

  就好像某家公司給員工方便快捷的貪污渠道,出了情況,更應該反思公司流程的漏洞而非一味譏諷人心不古。那些時不時檢驗男朋友真感情的女生,也都是一驗必死。不要沒事兒就考驗人性。

  3. 這樣的文章,我們只得到了其中一個當事人妻子的證言,真相依然不清晰,另一方也肯定會發聲。就之前火爆朋友圈的類似文章來說,雙方各執一詞,都有道理的情況難道見得還少嘛。

  從另一方視角來看,有很多種可能。比如人家壓根沒把你當成技術合伙人,覺得只是有苦勞也沒有功勞,並沒有給公司創造多大價值。比如在股權和獎金分工方面,由於公司的各種管理問題,以及跟投資人的關係,有一些難言的苦衷。都尚未可知。

  4. 這件事的傳播是有很多正面意義的,把很多網際網路創業不為人知的慘烈一面暴露出來,讓很多創業者和合伙人驚醒。讓大家都別太愛面子,別太講情分,什麼事情都攤開來討論,這是件頗有功德的大事。

  還沒談股權和期權的,或者談了還沒簽協議的,建議明天就去問一問,聊一聊。不要靠自己的幻想來過日子,什麼敲鐘了給我分一億就能買得起房了,什麼等明年分紅就不會這麼苦了。拿白紙黑字說話。

  

  

  中立派

  @雲舒

  抱歉,我說幾句不一樣的。

  首選,如果我是ceo,我肯定會給股份這位朋友。但是通篇看完,怎麼感覺合伙人股份等事情有點一廂情願的感覺……我從這個文章裡面看不出ceo當初給過什麼承諾或者暗示然後違背了。如果給過承諾並且違背了,那麼直接寫出來。如果沒有給承諾,我的意思是並非二號員工就是聯合創始人身份並且一定有股份的,當然可以去談。

  最後,肯定會有人說我洗地或者假裝理智,然而並沒有,我只是希望把事情討論清楚。說事情,一直搞情緒沒什麼意義,建議修改一下文章,把這幾點說清楚,描述事情的原貌。至於洗地,這sb公司未必比我們公司做的好吧。

  總之,我會關注事情進展,支持這位技術人員要期權。

  @匿名用戶

  如何評價這樣的CEO?

  站在男主面上這ceo人品是有問題的,多大的問題通過文章其實不好評價。第一 文章里沒有說這個CEO承諾過男主股權,期權的事,股權期權的事在天使前完全是CEO或者定事的人決定的。第二 文章里私下有聚會,說明男主和CEO有私交,多深不好說,就是說如果CEO有口頭承諾,那這層意思就是賣朋友了。第三 CEO給你們分錢了,稅後40w可能有些人覺得不多,但是像我們這類創業人把自己的金錢,青春,機遇而且還連同你家庭成員的相關利益全all in進來,最後發現CEO拿著這些有形無形資產去在創業路上賭,贏了你想拿回自己的籌碼,發現人家說這是集體利益,為了公司能活下去這些理由拒絕你!男主遭遇好太多了。第四 每個人都有利益驅使的,男主這遭遇不能只打CEO的臉,這些年流的汗和眼淚都是你前幾年腦子進的水。股份,期權不落實你怪誰?大公司都有漏發工作居住證的時候,自己利益要自己爭取。大人只看利益,小孩才分對錯。第五 前段時間的創業潮是各種不成熟的,這是當時國內現狀,創業者能力參差不齊,情商高低各異。奇葩的故事都是每月大家擼串的談資。經過這些事後,大家紛紛回歸理性,這是對的,對市場對環境都有好處。第五 如果你們沒有法律上關於股權、期權上的確認你只能怨哉吧。按照男主的描述,這家公司流水和情況還不錯,那CEO如果臟到底,你一分錢沒有就沒有,如果良心發現,我估計也會只給你現金補償,期權現在給你到鎖定到兌現4年,你自己拿著這些你覺得有成就感文件吧!股權分你是別想了,他現在就是一個人的公司,要分早就分了。

  @霜葉

  1、從法律上講,按文中所述,沒有簽訂股權協議,那CEO沒有法理錯誤。

  2、從人情上講,CEO這麼干是渣,不過國內網際網路創業普遍都這麼渣,並沒能顯得鶴立雞群。

  3、從發文者角度來說,兩口子都不好意思一開始就談股權,那就只能自吞苦果了。

  4、我很看不起只能共患難不能同享福的創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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