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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傳國雇兇殺人居然是5個月,而劉曉波行使憲法賦予言論自由居然判11年。 什麼國度,什麼法律,shame! ... iamcaibird 發表於 2010-10-11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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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傳國根本沒想殺那個混蛋,只是讓兄弟們教訓他一下。 太涼 發表於 2010-10-11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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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傻蛋吞椰酥 俺外婆說,學壞比較容易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10-10-11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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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傳國雇兇殺人居然是5個月,而劉曉波行使憲法賦予言論自由居然判11年。 什麼國度,什麼法律,shame! ... iamcaibird 發表於 2010-10-11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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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請學一下刑法: :2010-02-08 02:17 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於侵犯公民人 ... 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10-10-12 07:54
孔律師 新浪博客. 對此,筆者認為,如果肖傳國是個法律教條主義者,他會選擇上訴;如果肖傳國是個法律現實主義者,那麼,其肯定不會選擇上訴,坦然的等待拘役期滿。 首先,肖傳國如果拘泥於法律規定,那麼,他是有理由上訴的。因為按照公訴機關所指控的事實,其構成所謂尋釁滋事罪是很值得商榷的。對此理由,筆者在以前的文章里已經有詳細闡述。筆者注意到,肖傳國曾留學美國,如果其受到美國法律思維的影響,那麼,他也許會選擇上訴。 其次,如果肖傳國熟悉中國的法律實踐,筆者相信其不會選擇上訴。第一、該案是所謂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第二、該案屬於公安部督辦案件;第三、鑒於以上兩點,對於該案的判決,筆者相信是經過司法系統內部詳細研究過的。第四、該案適用簡易程序,快審快判,筆者更相信對於判決結果,法官已經「胸有成竹」。所以,肖傳國如果選擇上訴,其結果不會有所改變。即便是改變了罪名,筆者相信肖氏也不會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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