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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賭博一律「免職」為何非到「出境」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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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T001 發表於 2006-12-17 13: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龔玉環 

儘管賭博是中國人的一種陋習,為人所不恥的。但是,賭博在中國還是相當盛行的。在當今中國,不光一些老百姓喜歡賭博,就是我們一些官員也是以賭為樂,有的甚至還樂此不疲,越賭越大,由國內賭到了國外,賭成了外國人的一條「財路」。
有資料記錄:原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李述標赴澳豪賭,挪用公款1.2億元;原中山市實業發展總公司陳滿雄夫婦多次去澳門豪賭,共同挪用中行中山分行資金4.27億元,其中4.15億元償還賭債;重慶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兼市廣電局局長張小川等人挪用公款2億多元,其中1億多元輸在了澳門賭場。新華社記者調查還發現,幹部賭博現已經成了腐敗的溫床:一些幹部和私企老闆,為個人提拔重用和得到「領導關心」而採用賭博方式行賄;一些基層官員不僅參與社會上的賭博,自己也開設賭場放高利貸。
  近年來,美國許多賭場開始將中國大陸的企業老總和政府官員「鎖定」為重要客戶來源。澳門因為路近更是成為內地官員賭客的首選,每年內地賭客在澳門要輸掉十幾億元,其中有相當部分是官員輸掉的公款。官員境外豪賭直接導致國內資金和國有資產流向境外,形成巨大的黑洞。
看了以上這些資料,真是讓人感到觸目驚心啊。深感賭博風氣之可惡,領導幹部賭博之可恨,給國家人民造成的損失之可怕。
其實在中國,我們黨對黨員幹部賭博的問題,都是有明確的禁令的。在刑法上也有處罰黨員幹部賭博的條款。刑法第303條就規定:對賭博的黨員幹部依賄賂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但是,我們有的黨員幹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卻沒有按照黨的要求去做,把當的政策扔到一邊,把黨的教育當成「耳邊風」,還置國家人民的利益於不顧,深深陷落了賭博的泥潭。結果是這些「賭官」不但輸掉了公款、輸掉了官職、成了腐敗分子,還破壞了黨的形象。 因此,為禁殺官員的賭博行為,地方各級黨委為懲治「賭官」都出台了相應的處理規定。
今天筆者在網上就看到一條關於懲治領導幹部賭博的新聞,報道的題目是《浙江鐵規嚴整「官賭」出境賭博黨政官員一律免職》。
報道中這樣寫道:「據浙江日報報道,今後,浙江省對出境賭博的黨政領導幹部、國有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將一律予以免職,並根據情節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對多次出現黨政領導幹部、國有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參與賭博的地方和部門,將追究當地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失察責任。」
初看起來,浙江省的這一規定似乎很「嚴格」,對「官賭」的處理也很重,記者用上了「鐵規」一詞也很貼切。但是,如果仔細分析這個規定的內容,人們就會提出疑問?為什麼對「官賭」免職非要等到官員「出境賭博」時才執行這個規定呢?難道在國內賭博的「官員」就不用「免職」了嗎?這個規定是否鬆了點呢?這個「鐵規」的「鐵」又體現在何處?
的確,人們的疑問是不無道理的。筆者認為,浙江省的這個「禁賭令」豈止是鬆了點,簡直就沒有達到中央的要求。
為何如此說呢?其實,我們應該清楚的,早在2005年1月,中紀委和監察部向全國的黨員幹部發出禁令:嚴禁在節日期間奢侈浪費,黨員幹部以任何形式參加賭博都將被免職,到國(境)外賭博的,更要從嚴懲處。
我們再把浙江省的「禁賭令」和中央的「禁賭令」作一比較,我們就會清楚的看出,在中央的「禁賭令」里:「黨員幹部以任何形式參加賭博都將被免職,到國(境)外賭博的,更要從嚴懲處。」而到浙江省的「禁賭令」里卻成了:「出境賭博的黨政領導幹部、國有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將一律予以免職,並根據情節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在中央「禁賭令」中,對境外賭博的官員是要「更要從嚴懲處」,而在浙江省的「禁賭令」里,前面加了一個限定詞「根據情節」來「依法依紀嚴肅處理」,這與中央的「禁賭令」相比不是明顯的「松」多了嗎?
而浙江省對在國內賭博的黨政領導幹部、國有企事業單位負責人作如何處理呢?,在此報道中只有這一句話:「直接參與賭博違法犯罪活動的國家工作人員,要依法依紀從重處罰」,至於會不會「被免職」那就不得而知了。按中央的「禁賭令」也是要被免職的,但浙江省的「禁賭令」這樣寫比中央的「禁賭令」在具體的操作上要「自由」多了,當然也就「松」多了。
對一般黨員幹部的賭博問題按中央的「禁賭令」也是要被「免職」的,但到了浙江省,對一般黨員幹部賭博的處理規定是什麼呢?變成了:「直接參與賭博違法犯罪活動的國家工作人員,要依法依紀從重處罰」,根本不提「免職」一詞。
通過以上對中央的「禁賭令」和浙江省的「禁賭令」相比較分析,我們從中又知道了什麼呢?我想我們完全可以看出一個「特點」:那就是中央的政策到了省里就「松」了一點,省里的「政策」到了市裡也要「松」一點。市裡的「政策」到了縣裡,同樣也要「松」一點。這樣經過幾層的「松」下來,最後中央的政策到了基層后,也就走了形,變了樣,可以說已嚴重違背了中央制訂政策的初衷。
試想,如果省級在制訂地方法規時都不能「完完全全」地落實中央的政策,那又怎麼能保證縣級會「不折不扣」地去執行落實中央的政策的呢?這是一件多麼令人難以置信的事啊。
不過,從這個「禁賭令」的演變過程中,我們終於弄明白了為什麼中央最好的政策到了地方后就一一被化解、作用消失的真正原因了。
一個內心陰暗的人是容不得任何光明的,因為光明讓他們原型畢露,嘲笑正義、調侃崇高是他們的心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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