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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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行為觸犯美國法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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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新手登陸 於 2015-3-9 04:26 編輯

遠志明在休斯敦講道時我曾親耳聽到他說一位姐妹送給他一輛賓士車,在網上又看到有人說在講道時聽到他自己說有姐妹送給他一輛賓士車。
今天聽說遠是不可以接受這種饋贈的,因為這種行為觸犯美國法律。不知是真是假?
https://sites.google.com/site/xiaocaousa/1-492



遠志明開的車是一位女人送的豪華賓士

作者:小草


據遠志明自己在美國一華人教會講《吃天上降下的糧》時說,他開的是一輛很好的賓士,8缸的,是一位「姐妹」送的,他的原話如下:


「你讓我受窮,我高興死了。你讓我享富貴我也很高興。。。。有一位姐妹送給我一輛賓士讓我開,。。。一個跟隨耶穌的人,拿得起,放得下,什麼都可以,因為你不是為了自己。所以,我也不解釋,我就開著賓士去,而且是非常好的賓士,8缸的,特費油。那怎麼辦?我們是屬基督的,跟基督在一起,怕什麼?」


我們是無法知道,這位被遠ZM稱為姐妹的,送一輛這麼貴重的車給他的真正動機和目的是什麼?但是送這麼貴的東西給一位「傳道人」合適嗎?接受別人這麼大筆的饋贈合適嗎?看看聖經里那些屬靈偉人是怎麼處理別人的饋贈和財物的:


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耶和華起誓.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創14:21-23)
摩西就甚發怒、對耶和華說、求你不要享受他們的供物、我並沒有奪過他們一匹驢。(民16:15)
乃縵帶著一切跟隨他的人、回到神人那裡、站在他面前說、如今我知道、除了以色列之外、普天下沒有 神.現在求你收點僕人的禮物。以利沙說、我指著所事奉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不受。乃縵再三的求他、他卻不受。(王下5:15-16)
彼得說、金銀我都沒有。(徒 3:6)
(保羅說)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20:33-35)


亞伯拉罕和以利沙面對大量的饋贈,他們的態度是堅決不收受的。摩西和保羅是從不拿取別人的東西,哪怕就是一匹驢,或金、銀、衣服,保羅還常供給別人。彼得也沒把教會的金銀擁為己有,所以他說,「金銀我都沒有」。雖然他沒有金銀,但卻大有能力。


王明道說,「不要想得自己不勞心勞力便能得來的錢。存這樣的心便是貪財。存這樣的心便要作苟且卑鄙的事。存這樣的心便要走下流的路。存這樣的心便要行險僥倖。存這樣的心遲早必落在禍患之中。」


雖然沒有證據說明這位「姐妹」贈送遠ZM這麼大筆的財物是出於賄賂,但也不能就說完全沒有這種可能性。對於什麼是賄賂,王明道就說過,「若有人送錢財給你,求你為他遮掩他的罪惡,將他的曲變為直,將他的非認作是,將他的無理變為有理,那就是賄賂,你必須拒絕。。。若有人送錢財給你,使你為他作一件事使他得一些好處,但必須犧牲那不送錢財給你的人的好處,那就是賄賂,你必須拒絕。。。賄賂在神的眼中是極為可憎的。他在古時曾教訓他的百姓說:「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你要尋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的神所賜給你的地。」(申十六章十九,二十節)受賄賂的人當時雖然得些好處,至終必定落在禍患中。」


能送一輛豪華車的人應該是個大富人家,不會是一般的工薪階層的人,因為在美國,絕大部分靠固定工資的人自己都沒開賓士,太貴了,更談何輕意地送出一輛賓士呢?一個很富有的人送一輛豪華車給遠ZM不可能毫無用意,當然了,有的人也許會說,這不過是出於愛心而已。但是,這算是什麼樣的愛心?如果說生活上有缺乏和困難,那麼伸手相助和幫補是對的,也是應該的,這才是愛心,「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地款待。」(羅12:13)可當一個人生活上完全沒有問題時,還要把他送上奢華的享受里,這怎麼算是愛心?奢華是一種浪費,「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路16:11)


遠ZM竟然把開豪華車與害怕扯到一起是很滑稽的,要是自己合理合法賺來的錢去買,再豪華也沒啥好害怕的。但如果是不正不當得來的東西,那就不是可以用遠ZM所說的「我們是屬基督的,跟基督在一起,怕什麼」來為自己壯膽了,而是正因為是屬基督的,就當怕得罪神,而不是「怕什麼?」。如果連得罪神都不怕的話,那就不是屬基督的,而是屬鬼魔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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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新手登陸 發表於 2015-3-11 11:2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新手登陸 於 2015-3-11 11:30 編輯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5-3-11 10:09
沒有看到貼文說到這種行為觸犯美國法律。

但如果是接受賓士車為自己私人使用,則不符合教會合格領袖的標準 ...


謝謝你告訴我這些!這些是我在教會這些年從未讀過的,聖經中的一部份,這些內容使我的眼睛明亮了,使我明白了教會中許多本來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看來踏上神的道路容易,但是在神的路上走下去不容易。走神的路,最難提防,也最該提防的就是一些打著神的旗號,卻根本不信神的人。就是葉公好龍式的假基督徒,他們也在神的路上,但他們是有其它目的的。現在感覺很不好,這麼些年的主日學,學聖經的哪一部分都是教會中同工會決定的,有很多章節是反覆的學,但是這些內容都從來沒讓我們接觸過,大概是害怕我們知道什麼吧?這同工會控制牧師、控制教會,幾個關鍵人物把持著同工會。每年的財務報告只說收到多少,支出多少,不說明細。誰敢提出針對教會的意見就會馬上被孤立,連你一兩歲的孩子都不會倖免,這哪裡是神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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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新手登陸 發表於 2015-3-11 12:27 | 顯示全部樓層
拎不清 發表於 2015-3-11 11:51
那裡是神的,就看牧事的本事,不濟的就會被趕走,有能力的就會弄得同工會瓦解,牧師掌權。其實甘心服事人 ...

據我所知,同工會和新來的牧師似乎要聯手把老牧師趕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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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新手登陸 發表於 2015-3-26 13:30 | 顯示全部樓層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5-3-26 10:19
謝謝詢問。這些問題,不能光從外在行為本身確定是對是錯。關鍵是心態和動機。

個人認為,作為基督徒,必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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