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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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神,再偉大的母親也是一個」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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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6 01:0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2-6-16 06:33 編輯

「婦人」這個稱呼,讓八戒糾結不已,為了反基,專門學習了好幾國的語言,俺不懂那麼多國的語言,還是母語用起來得心應手,轉貼一篇中文,看看為什麼耶穌稱瑪利亞為「婦人」:

翻譯中文聖經的譯者們,為尊重馬利亞的緣故,故意將「婦人」二字譯作「母親」是不對的,幸好譯者們還將原文的原意寫出來,供讀者參考。

天主教就是因為尊重馬利亞的緣故,稱她為聖母,神母,天後,以至在歷史上漸漸將她的地位提升,指她的慈愛大過耶穌,鼓勵信徒到馬利亞面前祈禱,不要到主耶穌和天父的面前祈禱;繼續形容馬利亞掌管了救恩的分配,指她不但聽人禱告,更隨時隨地出現保護求她的人;最後、到了一八五四年十二月八日,教皇比烏第九世(PIUSIX)將馬利亞升得更高,他通過了一條信條,指馬利亞「無原罪成孕」,與主耶穌一樣。

這樣將馬利亞提升,目的不外是要將馬利亞升為「女神」,好叫天主教徒更多地向馬利亞禱告祈求,不到主耶穌和父神那裡祈求。可是、我們要明白,如果馬利亞因為懷孕生耶穌就偉大起來,那麼懷孕生馬利亞的,就是馬利亞的母親,耶穌的祖母,豈不是更偉大?如此類推,最偉大的豈不是始祖夏娃?可見這理論的錯謬。

聖經的記載給我們顯示,馬利亞向天使自稱自己只不過是一個「使女」,她又稱她肚腹里的耶穌為「大」、為「主」、甚至為「救主」,表示她也有罪,需要「救主」來拯救她(參路1:38,46-47)。原來馬利亞只不過是一名普通的女子,她的偉大隻不過是肯謙卑,讓神借用她的肚腹生產耶穌基督的肉身,至於耶穌的神性,那位向馬利亞報訊的天使明明指出、「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路 1:34)因此、當主耶穌十二歲上聖殿時,馬利亞到處找耶穌,及至找著了,她就怪責耶穌說:「我兒、為什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耶穌卻回答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么?」(路2:48-49)馬利亞不明白主耶穌這句話,因為她不明白主耶穌所說的「父的事」,就是指祂關心「殿中的事」,也就是祂與教師們討論記載於「聖經中的事」,簡言之,馬利亞注意的是她與主耶穌肉體的關係,而主耶穌所注重的是祂與天父的神性關係。

以後、當主耶穌出來傳道之時,馬利亞曾經帶著主耶穌的弟妹前來找耶穌,耶穌卻指著門徒說:「聽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親,我的弟兄了。」(路8:19-20)主耶穌的意思是將馬利亞與祂的關係,看為與一般信主的門徒的關係一樣,至於主的神性,馬利亞是與主完全沒有關係的。因此、約翰福音二章四節記載,當馬利亞將筵席沒有酒的事告訴主耶穌之時,主耶穌對她說:「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呢?」意思是在行神跡和公開出來傳道的事上,主耶穌的身份就是神子的身份,與馬利亞無干,馬利亞不應以「母親」的身份來吩咐主耶穌去行神跡,因為面對主耶穌的神性,馬利亞只不過是一個「婦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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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6 02:1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2-6-16 02:28 編輯
·八戒· 發表於 2012-6-16 01:50
啊哈,原來如此啊  你們一「解釋」那就很清楚了,耶穌根本不需要尊重肉身的「母親」,她只是一個「使女 ...


你可真有閑啊,上躥下跳地重複發帖。你是不是應當先安靜一會,問問自己,是不是遵行了神的命令,是不是做到了孝敬父母?

耶穌從小就尊敬肉身的父母,順從父母,十二歲的時候,他父母帶著他上耶路撒冷守「逾越節」,後來主耶穌的父母回去卻不知道他仍舊在耶路撒冷,以至於他父母回來找他,問他為什麼這樣行的時候,聖經中記載:
    耶穌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路2:49]
    聖經接著寫到:他所說的這話,他們不明白。他就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他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裡。[路2:50.51]
    聖經中寫到「並且順從他們」這幾個字,由此可以相信主耶穌肯定是從小就學會了孝敬父母,聖經見證主耶穌說——
   
    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路2:52]

你既然這麼喜歡讀聖經,為什麼就不能夠虛心一點兒,端正態度,讓自己在學習中,日益長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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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6 02:26 | 顯示全部樓層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2-6-16 01:42
看看馬利亞自己的表白就知道了。

1:46 馬利亞說,我心尊主為大,

其實很多道理,挺簡單的,虛心下來,安靜下來,難怕大字不識,都可以明白的,但是一個人如果自以為是的話,非把自己搞糊塗了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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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6 06:0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2-6-16 06:35 編輯
·八戒· 發表於 2012-6-16 05:53
順從他們  順從得三天都不告訴父母,自己偷偷的溜號

如果你有個兒子跑出去三天都不告訴你們, ...


神子耶穌,「以父的事為念」,像你這等終日以吃吃喝喝為生活重心的自擾庸人,當然不能明白了。你不敢離家出走三天,不是因為你孝順,順從父母,而是你怕在外餓肚子,回家挨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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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6 06:24 | 顯示全部樓層
·八戒· 發表於 2012-6-16 05:55
連自己的生身父母都不愛,都不尊敬,還談尊敬亞當和挪亞

你承認亞當挪亞是人類的祖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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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6 11:24 | 顯示全部樓層
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12-6-16 07:25
確實是這樣。我們應該效法馬利亞尊主為大的榜樣。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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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6 11:38 | 顯示全部樓層
催肥 發表於 2012-6-16 11:32
先說說你自己,你承認亞當挪亞是你的祖先嗎?

我承認亞當挪亞是人類的祖先,我是人類一份子,當然也是我的祖先,你有什麼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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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6 12:33 | 顯示全部樓層
催肥 發表於 2012-6-16 11:45
您的眼珠子是藍的還是綠的?

無論看誰,都不會眼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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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6 12:5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2-6-16 13:03 編輯
催肥 發表於 2012-6-16 12:43
可悲~~~~~
喊完口號就不敢直面問題了。


你怎麼這麼喜歡搶佔「口號」話語權哪?把你那「藍綠眼珠」也當個問題來直面,那才真的是可悲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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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7 08:34 | 顯示全部樓層
你的邏輯那裡去了。你說耶穌是神,又說面對神,母親只是婦人。豈不是說耶穌對母親只視作一個婦女。注意這裡婦人是不涉及信仰的。


這個故事所涉及到的都是信仰,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這是瑪利亞的信仰告白。瑪利亞知道她所面對的是神子耶穌,人類的救主,因此,當瑪利亞聽到「婦人」這個稱呼時,並沒有像人的母親那樣,為自己感到委屈,或者訓斥耶穌,或者質問耶穌,而是不可思議地對旁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這就是順服的邏輯,因著順服,一個普通的婦人,成為偉大的母親,因著母親的順服,神子耶穌施行了變水為酒的神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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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9 02:56 | 顯示全部樓層
·八戒· 發表於 2012-6-18 20:33
如果連自己的父母都不認,還談什麼「人類祖先」呢? 你不認你父母,你「婦人」會不會先給你一巴掌?: ...

你有手有腳,想喝水,卻懶得動彈,命令你的母親給你倒水去,無論你認不認你的母親,你母親都應當教訓你,讓你明白你不過是人子,想喝水,自己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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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9 02:5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2-6-19 03:20 編輯
·八戒· 發表於 2012-6-18 20:31
以父的事為念就可以私自不告訴父母偷偷跑了三天么?這叫順從?

先不說你辦的是否「大事」,你辦「大 ...


「可以私自不告訴父母偷偷跑了三天」,這是你的私貨,不是聖經的教訓,典型的歪解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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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9 03:0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2-6-20 04:43 編輯
·八戒· 發表於 2012-6-18 20:31
以父的事為念就可以私自不告訴父母偷偷跑了三天么?這叫順從?

先不說你辦的是否「大事」,你辦「大 ...


十二歲的男孩子離家出走三天,除了神子耶穌以外,沒有一個人子(包括我的兒子,你,以及你的兒子)是「以父的事為念「,而是因為反抗父母的管教,或者負氣逃跑,或者以出走報復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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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9 07:0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2-6-19 07:43 編輯
·八戒· 發表於 2012-6-19 04:02
那麼如果告訴了,怎麼會父母都不知道他跑哪兒去了呢? 你給出聖經是怎麼說的吧。

「他母親對他 ...


你怎麼總是這樣斷章取義,挑出一句話,然後把你的私貨塞進去,歪解聖經?把原文引用出來,看看聖經是怎麼說的:
46過了三天,就遇見他在殿里,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
47凡聽見他的,都希奇他的聰明和他的應對。
48他父母看見就很希奇。 他母親對他說:「我兒!為什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
49耶穌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或譯: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裡嗎)?」
50 他所說的這話,他們不明白。
51 他就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 他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裡 。
52 耶穌的智慧和身量(或譯:年紀),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

看到沒有,儘管肉身的父母並不明白什麼是」以父的事為念「,但是,神子耶穌還是順從了肉身的父母。聖經的記載清清楚楚,你如此斷章取義,無非出於反基的動機,惡意詆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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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9 07:2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2-6-19 07:47 編輯
·八戒· 發表於 2012-6-18 20:34
是啊,所以基督徒要學耶穌,管自己的父母叫「婦人」


基督徒更要做孝敬父母:

【提前五 8 】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

看看馬太福音中的記載,耶穌譴責那些自以為孝敬父母的法利塞人:(15:2) 耶穌回答說,你們為什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 (15:3)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15:4) 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 (15:5)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借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 (15:6) 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 (15:7) 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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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20 02:35 | 顯示全部樓層
·八戒· 發表於 2012-6-19 21:16
看到了,這更證明了耶穌不拿父母當回事兒。

既然「順從」,當初為啥不事先告訴父母呢?就算你去聽道很「 ...

拿出聖經原話來,聖經的原話很清楚,耶穌順從父母,儘管父母不能理解,但是貴為神子的耶穌,還是順從了父母——這是聖經上明白無誤的話語。

至於你的「證明」云云,全部是你的私貨,沒有聖經依據,不過是你為了反對耶穌,抵擋救恩的胡攪蠻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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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20 02:41 | 顯示全部樓層
·八戒· 發表於 2012-6-19 21:23
你說的耶穌十二歲時的行為恰好用實際行動否定了這些啊。 如果說沒有否定,那麼唯一的解釋就是「孝敬 ...

你這麼解釋,這麼理解,只能說明你對耶穌基督充滿仇恨,奉勸你一句,憑著你的解釋和理解,否定不了耶穌基督對人類的救贖,只能讓你在罪的泥潭裡打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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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20 03:15 | 顯示全部樓層
·八戒· 發表於 2012-6-20 02:52
這不是俺怎麼理解,而是聖經寫的事實如此!耶穌沒有告知父母,自己偷偷跑掉去聽講,是不是事實呢?不告訴 ...

看來「偷偷」」不打招呼「是你喜歡的私貨,聖經里可沒有這麼寫,聖經里一清二楚地寫著耶穌順從他們(父母)。我早就說了,你若不打招呼偷偷跑掉,你父母一發現,就應當在第一時間裡報警,然後發動所有的親朋好友張貼尋人啟示,免得你流浪在外吃苦挨餓,更怕你落入罪犯的手中,你的人生就會因為你的離家偷跑而被徹底摧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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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20 03:4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2-6-20 08:47 編輯
·八戒· 發表於 2012-6-20 03:22
聖經里寫得清清楚楚,父母找了他三天!如果打了招呼,父母還用那麼找嗎?有這樣「順從」的嗎? ...


耶穌沒有跟隨父母,留在聖殿「以父的事為念」,順從天父,耶穌跟著父母回拿撒勒,是盡人子的本份,順從父母,聖經里寫的一清二楚:耶穌貴為神子,順從神,順從人,你看不懂,理解不了,那是你的問題,你自己好好反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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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20 05:26 | 顯示全部樓層
·八戒· 發表於 2012-6-19 03:55
你的問題很好,想喝水懶得動彈都不應該改,跟父母打聲招呼那麼難嗎? 你的理解恰恰再次證明了耶穌根 ...

「沒拿父母當回事」「透明人」,這些都是你的私貨,僅僅屬於你。

聖經很清楚地告訴我們,耶穌「以我父的事為念」,在父母不明白這話的時候,貴為神子的耶穌,盡人子的本份,順從了父母。至於為什麼孩童耶穌留在聖殿,沒有跟父母打招呼,聖經沒講,但肯定不是你惡意猜測的「偷偷」之類的不順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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