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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6樓 一杯星巴克 ] 發表於 2024-5-20 03:27
5樓 遊客(174.192.x.x): 結婚了就不需要付贍養費了吧,只付孩子的就可以...
在美國再結婚了就應該不需要付贍養費了,(雖然也有轉法律空子 『只同居、不結婚』 的) . . . .
回復 舉報 [ 15樓 遊客 (68.7.x.x) ] 發表於 2024-5-18 10:09
希望如此,根是否台灣大陸無關,再婚還要前夫養實在有違人倫,台灣為了自己面子也要講點道理,太過分。
回復 舉報 [ 14樓 遊客 (97.189.x.x) ] 發表於 2024-5-18 06:35
大S一家以後可以靠啃棒子渡日。只要把牙磨尖點就行!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172.58.x.x) ] 發表於 2024-5-18 04:01
」寄居蟹「 被趕出家門 — ,名不副實,這個也太那個了!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108.18.x.x) ] 發表於 2024-5-18 03:35
就一遼寧漂二代,對上呆灣綠表,現在被扼上了吧,國內這套不少使,得多學學小綠表老公,對這種綠表姐妹就得使用拳頭,你和她講文明,她當你是傻逼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99.239.x.x) ] 發表於 2024-5-18 02:44
表碧蓮的女台 8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50.226.x.x) ] 發表於 2024-5-18 02:40
網傳.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99.228.x.x) ] 發表於 2024-5-18 02:36
大該死是不會有好下場的。自作孽不可活。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72.143.x.x) ] 發表於 2024-5-18 01:24
汪某已經付出很多了,知足吧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205.154.x.x) ] 發表於 2024-5-18 01:22
一對爛人,一堆爛事,不作不死,越作越快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72.79.x.x) ] 發表於 2024-5-18 01:14
噁心的一家,能不能別丟臉了?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174.192.x.x) ] 發表於 2024-5-18 01:01
結婚了就不需要付贍養費了吧,只付孩子的就可以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107.3.x.x) ] 發表於 2024-5-18 00:53
灣灣吸毒女布下的殺豬盤,汪傻這次終於清醒了。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184.91.x.x) ] 發表於 2024-5-18 00:34
這種造謠文宣,登了又登,肯定沒有少拿錢。相信張蘭出手大放!
回復 舉報 [ 2樓 一杯星巴克 ] 發表於 2024-5-18 00:25
. . . . . .  如果汪某符合申請破產、過緊日子, 也許就不用付支付高額贍養費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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