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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70.173.x.x) ] 發表於 2021-1-30 15:40
7樓地道的草包活太久了!習家統治全球
回復 舉報 [ 8樓 數據分析 ] 發表於 2021-1-30 00:16
4樓 遊客(68.109.x.x): 流氓政府!
只要做出合適的補償和補救就不算。如:國家賠償受害人;追究施害人的行政責任(開除即可),法律責任(需要檢察院起訴,依現行刑法審理即可,如有有非法拘禁等行為,判刑即可),和財務責任(如對受害人身體和精神等造成了損害,受害人有權追索)。(任何系統,體制都不完美,但只要不斷地這樣修修補補,日子就能過,慢慢地這體制啊系統啊啥的也蠻現代的。其實這個是普通法系統的基本原則和哲學,一路就是這麼走過來的 -- 普通法,即英美加拿大等和以前香港的那個法律系統,從來就沒有完美過,只是走在不斷完善的過程之中,辦法就是這樣不斷地打補丁,那些法庭判例就是這些補丁。)
回復 舉報 [ 7樓 數據分析 ] 發表於 2021-1-30 00:10
3樓 遊客(108.41.x.x): 為什麼國家賠
侵害公民權利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其之所以能夠侵害公民權利,是因為警察個人不當利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權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涉案,當然必須承擔賠償責任。當然,涉案警察個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承擔的法律責任是分開的,行政責任好辦,開除即可以解決;法律責任分兩部分:民事部分看受害人是否起訴,刑事部分看檢察院是否起訴。(至於「草包書記」一節,只要受害人有足夠證據證明該書記行事確實草包,那麼「草包書記」只是對事實的稱述,並無不當。)
回復 舉報 [ 6樓 Polar_bear ] 發表於 2021-1-29 23:14
不容易啊,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65.93.x.x) ] 發表於 2021-1-29 23:09
違法就要賠償,不能只要道歉。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68.109.x.x) ] 發表於 2021-1-29 22:55
流氓政府!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108.41.x.x) ] 發表於 2021-1-29 21:32
為什麼國家賠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70.81.x.x) ] 發表於 2021-1-29 20:57
對,要讓犯法的人出血才能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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