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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55樓 遊客 (98.110.x.x) ] 發表於 2020-9-24 09:34
發了一個通知沒有人看的懂, 到底是能回還是不能回?到底誰能回,誰不能回,那種簽證能回,那種不能回,一頭霧水,為什麼不列個表格,那種人, 那種簽證能回,不是挺好嗎?現在這個通知,我是沒有看明白
回復 舉報 [ 54樓 遊客 (73.42.x.x) ] 發表於 2020-9-24 08:54
上網查,q1是團聚,如夫妻,子女寄養等,這種簽證是超過180天的;q2是探親簽證,不屬於居留,少於等於180天的。所以q2不在範圍內,疫情過去前q2基本沒希望,否則成千上萬的人回去還了得。
回復 舉報 [ 53樓 遊客 (108.41.x.x) ] 發表於 2020-9-24 08:41
返回中國還須坐監十四天。
回復 舉報 [ 51樓 遊客 (2600:1004:x:x:8ef7) ] 發表於 2020-9-24 07:35
@28樓,謝謝你的回復!
回復 舉報 [ 50樓 遊客 (160.32.x.x) ] 發表於 2020-9-24 06:51
@31樓 「私人事務類」是包括十年有效探親簽證,但文件說的不是簽證,是「私人事務類」等三類的居留許可,所以僅有十年簽證不行,必須要有居留許可。
回復 舉報 [ 48樓 遊客 (68.150.x.x) ] 發表於 2020-9-24 04:44
規定一天一個變,又要花錢辦居留證。十年簽證不算了。
回復 舉報 [ 47樓 遊客 (206.176.x.x) ] 發表於 2020-9-24 04:26
調不調整都還是會准回。
回復 舉報 [ 46樓 青貝殼 ] 發表於 2020-9-24 04:23
17樓 遊客(172.58.x.x): 探親簽證不屬於私人事務類嗎?
我也注意到了這一點。厲害國一代不如一代,領導人老是念錯別字,官方文件漏洞百出。
回復 舉報 [ 45樓 遊客 (108.184.x.x) ] 發表於 2020-9-24 04:21
刀插41樓這個雜碎!剁碎41樓個逼養的
回復 舉報 [ 44樓 青貝殼 ] 發表於 2020-9-24 04:21
15樓 遊客(174.251.x.x): 中國的法律就像草紙一樣。記得前兩天有報道去年澳洲一個記者被國安威脅,理由是他的簽證快過期,要被判入獄,而且還會連累女兒。你中國可以像美國懟川普那樣,我就信你法律有效了。要是像習近平這樣,別人潑墨在畫像上就關精神病院的。還是大人比法大,法又比小人大,所以人都不平等。有人強姦當英雄,有人強姦當狗熊。另外你媽回國像條狗一樣,你知道中國問題,碰上有權的你狗都不如,碰到沒權的,你媽又信口雌黃。傻屌一個,在這裡裝瘋賣傻。
以「他的簽證快過期,要被判入獄」為理由已經算是客氣的了,因為他是歪果仁。看看許章潤教授,被外地公安抓走,然後安一個「嫖娼」罪名關幾天,至今不拿出任何證據。
回復 舉報 [ 40樓 遊客 (172.103.x.x) ] 發表於 2020-9-24 04:04
來吧,然後一抓,全是人質,哈哈哈。
回復 舉報 [ 39樓 遊客 (2600:8802:x:x:a729) ] 發表於 2020-9-24 03:46
想走就走, 想留就留。各為其主, 勝者為王。
回復 舉報 [ 37樓 遊客 (174.97.x.x) ] 發表於 2020-9-24 03:13
15樓啰嗦你媽個*?等死!
回復 舉報 [ 36樓 遊客 (104.32.x.x) ] 發表於 2020-9-24 03:07
拔雲見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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