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樓 遊客(209.141.x.x): 不判槍斃就地執行都沒事情,,,,,死刑=死緩=無期=減刑=18年=8年=8月=無罪釋放=陞官發財
6樓 遊客(50.143.x.x): 《規定》 第六條中明確提到,「無期徒刑罪犯在執行期間, 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 或者有立功表現的, 服刑二年以後, 可以減刑……一般可以減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法律規定的很明確,有悔改表現二年後就應該減刑,有什麼機密的?如果記者不同意,請舉出她沒有悔改表現的例子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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