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從社會史的立場來講,中國是一個文化發達較早的國家,現在反落後了。原來落後的國家走到了前面,原來是先進的,變成後進了。這說明在它的發展過程中,有一個相當長的時期沒有什麼大的進步。
自西周開國之初的紀元前1122年算起,我們一直留滯在封建社會階段,迄今已近三千年了,它差不多佔去了中國比較有信史可征的文化史的全部。其中自西周至春秋戰國時代,我們已在前面講到,那是中國類似西歐領主封建體制的所謂初期封建形態發生以至潰崩的期間,前後雖經歷七八百年,但與西歐封建經歷的時期相比較,卻毋寧說是極其短促的。因此,中國社會長期停滯的問題,即使是發生在封建的階段,它的領主型的封建體制並不曾耽擱時間,而使它延滯不前,使它追不上一般社會發展的,只是由於它在初期封建體制的崩解中,並不曾像西歐一樣,緊接著出現一個現代資本制的社會,卻依種種理由,半轉型為一個立在地主經濟基礎上的集權的專制官僚的新型封建社會。自從它由秦代起跨入這一社會階段,迄今亦已超過二千年。在這二千餘年中,我們不能說它完全沒有進步,只是它在整個社會經濟生活上的改進速度過於緩慢,過於顯得蹣跚不前;而其改進程度,且始終不曾越出技術性的、量變的階段,直到現在,還不能脫卻半封建的狀態。於是,中國社會的長期停滯問題,事實上,無非是中國典型的或特殊的封建組織的長期存續問題;又因為中國特殊的封建組織在政治上是採取集中的、專制的官僚的形態,於是,我們那種特殊封建社會體制的長期存續問題,自始就與專制官僚政治形態保有極其密切的聯繫。在專制官僚政治主要是把統治者官紳或士宦與被統治者農民結成的社會生產關係作為其社會存在基礎的限內,那種社會的勞動生產力始終不曾發展到突破其社會生產關係的水準的事實,就極可能由專制官僚統治形態得到系統的說明。
惟在依專制官僚政治來解說中國社會或中國典型封建社會長期停滯問題以前,先得把以往有關這一問題的不同說明,予以簡括的評證。
二
不論在中國抑在外國,在新史學未出現以前,通是把歷史看作是政治的延續。而政治延續過程中顯示的變動,反映在中國正統歷史家乃至一般人士心目中的規律或節奏,就是所謂「天下大勢合久則分,分久則合」,所謂「治亂相循」,所謂「一朝天子一朝臣」。朝代交替與治亂分合,一次又一次的定型的周期的表演,很容易使人把那種表演當作歷史發展的自然定律來接受。在這點上,頂呱呱叫的正統歷史家和一般只從演義小說中看到朝代興亡故事的人,沒有大了不起的區別。
把中國歷史上的這種惰性的周期演變,看作是一種「停滯」,那首先須得把歷史範疇從窄狹的政治領域解放出來。就我所知,最初對中國政治形態妨礙社會經濟發展表示意見的,是大經濟學者亞丹·斯密,他曾說過這樣一段話:
中國,一向是世界上最富的國家。其土地最沃,其耕作最優,其人民最繁多且最勤黽。然而,許久以前,它就停滯於靜止狀態了。今日旅行家關於中國耕作、勤勞及人口狀況的報告,與五百年前客居於該國之馬哥孛羅的報告,殆無何等區別。若進一步推測,恐怕在馬哥孛羅客居時代以前好久,中國財富,就已經達到了該國法律制度所允許之極限。
——《國富論》上卷,郭、王合譯本,第85頁
把中國「停滯於靜止狀態」的原因,歸之於中國財富早就「達到了法律制度所允許的極限」,顯然是一種極有意義的提示,但也顯然不夠明白。差不多在一個世紀以後,另一位大經濟學家卡爾·馬克思依據許多有關東方社會的文獻,特別是關於印度、爪哇等地的文獻,知道在那些地方,農工結合體的自給自足村社組織,在一種單純形態下,儘管居民生活了多少世代,村社的限界,殆很少改變,雖有時村社被損壞了,或被戰爭、饑饉、疫病破壞了,但同一名稱、同一村界、同一利害關係,甚至同一家族,常保存數百年之久。居民對於王國的解體或分裂沒有任何懸念。只要對村能保持完整,他們絕不問自己所屬的村是隸屬在何種權力下面,是受那一個權力支配,其內部經濟是保持不變的。他因此推論到那種社會的停滯性,而有以次的說明:
這種自足的共同社會,是不斷以同一形態再生產;如偶然被破壞,也會在同一地點,以同一名稱,再現出來。但其單純生產組織,卻給了我們解決一個秘謎的鎖鑰。由此,我們可以說明,為什麼亞細亞諸國不絕解散,不絕重建,王朝也不絕變更,但亞細亞社會,卻毫無變化,社會經濟基本要素的結構,不因政治風雲的驚擾,受絲毫影響。
這段話原是對亞細亞諸國民立論的,中國當可算在裡面;中國王朝變更的政治風雲,不曾對中國社會經濟基本要素的結構引起何等根本改革,顯然很符合上面提論到的事實。但我們對於這段話的理解,須得明瞭,政治變動未改變社會經濟基本要素的結構,固然同那種結構的頑強性有關,同時也由於當時的政治,無論在變動以前,抑在變動以後,有時甚至在變動當中,都在設法加強那種結構的頑強性。這就是說,中國的專制官僚體制,是把農民的無知、孤立、被束縛於宗法社會組織和對政治的不關心,為其存在的前提條件。如其看落了這一面,那種成為問題的社會的基本要素的結構本身,就不像是由各別歷史王朝多方努力,積累的變相的強化起來的結果,而像是一開始就頑強到不能由任何政治變動所改變的「自然體」。那顯然是誤解了那位大經濟學者的正確論旨。
中國社會長期停滯問題,本來在戰前有關中國社會性質問題論戰及中國社會史性質問題論戰中已被附帶提論過,但正式被提起卻是在抗戰期間,那時中國進步論壇上,曾一致「鳴鼓而攻擊」日本侵略主義代言者秋澤修二,他在其所著《東洋哲學史》及《支那社會構成》二書中,曾反覆論到「中國社會之『亞細亞』的停滯性」;他誤解或曲解卡爾的上述論點,把「農村共同體的存續、殘存」看為是中國「社會經濟基本要素的結構」,看為是一切其他社會組織的胎盤。它範圍著中國社會「父家長制的專制主義」,而成為中央集權專制主義的基礎。這兩者妨礙著工商業的發展,妨礙農業的發展,於是農業止於「集約的小農經營」,手工業不能「依中國社會自身的性質」,「產生出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製造業」,而商業則是「商人資本主義在中國社會自身發展中,沒有外部的作用,便不能發展成為資本主義的資本」。像這樣,商業、工業、農業,即全部經濟生活,都「先天地」被中國「社會經濟基本要素的結構」所規制住了,或者內在的相互制約住了,由是造成了中國社會的停滯性,那種停滯性本身變成了「中國社會的根本性格」。要打破這種停滯性,只有期待外部的壓力的誘導與推動,而鴉片戰役成為中國社會現代化或傳統停滯性打破的第一步,正是那種推論的有力的佐證。
然而世界任一先進國家的現代化,殆都與其對外發生戰爭有關,果其如此,「停滯性」云云就似乎不是中國社會特有的「根本性格」了。我在這裡沒有充分論證秋澤錯誤的餘裕,只須指明:
(一)他誇大了那種農村共同體存續或殘存的範圍和功能,事實上,在自給自足的農村共同體以外,還由地主經濟在各村落、各地方間,特別是地方對中央間,造出了一種不自給自足的經濟依存實況,作為中央集權政治控制地方的相反而實相成的物質基礎。
(二)他以固定的形而上的眼光,去確認那種農村共同體孤立的作用,而不知道,那種社會經濟基本要素的結構,隨著整個官僚封建社會的進展,被賦予了一些新的動境、新的誘因;並且社會經濟基礎與其上層建築的法律政治關係在不絕起著辯證的相互阻制的功能。
三
國內新社會史學家們由秋澤批判所展開的討論,首先當數到李達先生。他在《文化雜誌》第二期發表的「中國社會發展遲滯的原因」,雖然只從正面講述他自己有關這一問題的意見,但他顯然是見到了秋澤所發表的「高論」的。他把中國社會發展遲滯的原因,歸納為以次八項:(一)戰亂頻繁;(二)封建力役;(三)封建剝削;(四)宗法遺制下聚族而居的村落公社;(五)封建的政治機構;(六)農民階級不能擔負新生產方法;(七)科學不發達與儒教學說的影響;(八)地理環境的影響。這無疑已把中國社會發展遲滯的原因全觸到了,但正如緊接他發表那篇文章之後,即起而與他爭論的蒙達坦先生所說,「即使這些全是中國社會發展遲滯的原因,但這些原因怎樣作用於中國社會而使其發展遲滯呢?如果單隻說這些原因妨礙了生產力的發展,因而遲滯了社會的發展,那是非常不夠和太籠統的,科學的說明,決不容許其含糊,而必須說明其如何如何。」
上面的話,是蒙達坦先生在「與李達先生論中國社會發展遲滯的原因」一文中(載《文化雜誌》第二卷第一號)所指陳的。李達先生平列出八大原因,並指出前五者為主因,后三者為從因,確實是太籠統而非科學的說明,但蒙先生是怎樣來說明的呢?他認定社會的發展取決於資本積累與生產方法進步兩件事。我們要解決中國社會何以發展遲滯的問題,非從確定究竟是什麼事物妨礙生產方法進步,究竟是什麼事物妨礙並破壞資本積累的相互關聯處去研究不可。他是按照他所提出的方法論來分別解說其原因的。關於妨礙或破壞原始資本的積累,他提出三項:第一是特殊的土地所有關係;第二是農民戰爭;第三是共有財產。關於妨礙生產方法的進步,他又提出三項:第一是重農抑商政策;第二是地域發展不平衡;第三是儒家學說的影響。李先生的八項,到蒙先生手中只有六項了,並且有幾項還改了樣。這樣的研究,似並不會完全改變李先生平鋪列舉的缺點。從原理上提出生產方法與資本積累來,雖像把問題「鞭辟近里」推進了一層,但如果有誰把妨礙資本積累的三原因和妨礙生產方法進步的三原因掉換一下,或者主張那六項原因同樣會妨礙生產方法進步和資本積累,我想蒙先生也不能怎樣表示異議罷!比如,特殊土地所有關係,為什麼就只妨礙資本積累,而不妨礙生產方法改進呢?又如,重農抑商政策,假使不停止在表面的考察上,為什麼只妨礙生產方法的改進,而不妨礙資本的積累呢?李先生平列固然籠統,蒙先生分舉卻更機械。
然而我要進一步看看華崗先生的意見。他在一篇「中國社會發展阻滯的基因」注73的論文中,直接討論到李先生、蒙先生的觀點。他認李、蒙兩先生所舉述的中國社會發展遲滯原因,有的是因果倒置,如科學的不發展,原是社會不發達的結果,不能同時又把它看為是社會不發達的原因;有的是附因被看作主因,如李先生強調的戰亂頻繁,蒙先生強調的農民戰爭,都像過分的把社會不發達的責任放置在戰亂上,而卻把殘酷剝削妨礙生產並招致動亂和戰爭的更本質原因放在次位了。特別是關於蒙先生把農民戰爭描寫成愚民盲亂破壞一切生產手段的意見,他提出了極不客氣的指摘和抗辯。
在這幾回合的爭論中,我們應該不忽視它對於中國社會史研究的莫大貢獻。自從中國社會發展遲滯的問題被提到論壇以後,我們以前幾乎全是蒙在中外流俗學者所放言高論的一些不著邊際的曲解和疑難中,如缺乏自然科學哪,缺乏自然科學的研究精神哪,缺乏蒸汽機的發明哪,缺乏對外貿易的彎曲海岸線哪……經過這次討論后,至少,那些技術的、自然的理由,已不再能蒙蔽任何一個稍有新歷史科學修養的讀者了。
然而,我們顯然是不能滿足於那種討論的。
四
我想順便在這裡把前面各篇已經研究過了的諸基本論點拿來作一總結,並在那種總結中,試圖使一切解釋中國社會發展遲滯的較健全主張,能各別得到其在科學說明中的適當地位。
我們已一再指明:中國專制的官僚的政治形態是把地主經濟作為它的物質基礎。地主經濟原是對領主經濟而言的,它的大體內容,包括以次諸項:(一)土地為社會財富的最重要的生產手段;(二)在相當範圍內的私人土地所有權的確認;(三)在相當範圍內的土地自由買賣;(四)集約的小農經營;(五)土地剩餘生產物的地租化與賦稅化。我們這樣來規定地主經濟的內容,理應與本篇前兩節所提論到的共有財產與自給自足的工農結合體不相抵觸,因為社會科學告訴我們,非有最進步的生產方法,是不足以完全否定以往的原始遺留的氏族共有地等財產形態的;地主經濟對領主經濟儘管在農業生產方法方面有了不少進步,但即使沒有我們將在下面述及的強化氏族組織的宗法關係,那種被封建社會本質限制了的進步,亦是不能促使原始性共有地產徹底解體的。至若自給自足的農工結合體,如把它看為地主經濟下的細胞組織,或地主經濟型封建制下的「社會經濟的基本要素的結構」,那亦是非常自然的。零碎保有土地或使用土地的小農,即使在較和緩的租稅負擔下,他們亦是需要利用農隙(經營的土地面積愈少,每年可能的農業勞動日愈少,農隙愈多)以從事手工副業的;如其租賦課擔加繁、加重,他們那種必要就更大了。此外,商業對農民的過分剝削,亦無疑要加強那種排斥中間商業的農工結合的重要性。
可是,農工結合雖然要在某種範圍內縮減商業的規模,但它並不曾抵消中國社會商業發展的諸般有利條件。中國版圖的愈來愈擴大,中國中央集權政治形態可能採行的許多便利商業的設施,中國各地經濟的差異性與其發展的不平衡性,特別是中國在地主經濟基礎上,必然有很大一部分農業剩餘勞動生產物,須通過賦稅或地租的方式轉化為商品,所有這些條件,都會直接、間接拓展市場,而最後一項,且必然會使商業與地權、商人與官吏發生極其密切的聯繫,而由是成為地主、官、商合一的物質基礎。然而,利之所在,害亦隨之。中國商業儘管因它取得了政治的便利和與地權發生密切關係的融通性,而把它對於一切生產者的剝削、欺詐機緣加多了,同時就商業本身的發展前途講,那卻寧是一種損害。商人有入仕途的可能,商業資本有轉化為購置地產基金的可能,已經說明商業自己擴展有了限制,況且商業過分掠奪生產者,生產者不將依其被掠奪榨取的程度,而使商業因以進行的商品提供發生障礙么?統一政治權力固然會在交通、市場、稅制、貨幣諸方面便利商業,但那種政治權力集中在專制者手中,也極可能在這些方面打擊商業。事實正是如我們所理解的,且再考察一下工業上的實在情形。
如其說中國農村的手工業是當作農民的副業,中國都市的手工業就差不多是當作商人的副業,或者是對於商業的隸屬。這是我們在中國舊式市集或城市中只見到商業基爾特型的商會,而不易見到手工業基爾特型的工會組織的基因。工業隸屬於農業,隸屬於商業,在本質上,就不易由它自身的積累而擴展。不錯,西歐在近代初期,製造業家原本有許多就是由手工業者或商人轉化來的。但在中國,這條「上達」的通路又遇到了集權的專制主義的障礙。中國過去較為普遍、較有一般需要的有利事業,如鹽業、鐵業、酒業、碾米業,乃至後來的印刷業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變為官業或官僚壟斷之業,而它們由此等事業所獲得的贏餘,顯然最可能轉用在不生產的消費上;同時,商人或—般商工業者不能把積累用以擴展本身事業,不能「自由」找到有利事業經營,自然更加要敦促他們去購買土地,去接近官場。況且,專制國家人民要從事對外的商工業經營,亦是受有嚴格限制的。中國從唐代以後逐漸展開的對外貿易史,儘管為我們充分提供了此種佐證,但我們的許多皮相歷史家卻丟開這些更基本的原因,專向海岸、季候風、地勢一類自然條件去作中國產業資本不發達的考證。
上面是有關中國社會經濟形態各部門的比較靜性的分析,在此分析中,我們已不難瞭解:(一)每種的經濟活動都滲透有社會的或政治的作用,或在為一定的社會生產關係所綱維著;(二)即使社會經濟基本要素的結構或所謂自給自足的農工結合體,極長期的存續著,那種存續,亦非它自身有固定不變的所謂「根本性格」,而是由於適應著並範圍著它的社會生產關係,或互及全面的官僚統治,始終都要求它在經過政治動亂驚擾以後,重複沉澱為原來的或類似原來的形態;而且(三)農業既由土地所有與使用方式限制著小農零碎經營,小農零碎經營限制著農業生產方法,限制著農業勞動剩餘,而可能被榨取出來的農業勞動剩餘,不依賦課轉作不生產消費,便會以高率地租或高率利息或商業利潤轉作強購土地的手段,而由是使使用土地的條件更形惡劣,這樣一種反覆作用的過程根本就會限制資本積累,同時也限制生產方法改進,終於使自給自足的農工結合體成為不可避免;在這場合,為了補強社會統制而被變相復活起來的宗法秩序,便給予那種結合體以更多的原始外觀。
五
講到這裡,我們對於中國社會長期停滯問題似乎有一較生動的理解了。但我們還不應停止在這比較靜態的分析上面,而須進一步分別指點出它的一般動態推移:
首先,如我們一再指明的,建立在地主經濟基礎上的中國官僚政治有著無比的包容性與貫徹性,它不但動員了中國傳統的儒術、倫理、宗法習慣等等來加強其統治,並還把可能而且在社會史上必然要成為它的對立物的商工市民的力量,也給解消同化在它的統治中。結局,作為領主經濟或貴族政權之死對頭,而在那種政治經濟中爬升起來的市民階層,就不可能在中國地主經濟與官僚政治場面下產生出來。於是——
其次,中國傳統的重農抑商經濟政策,雖然在每個朝代初期被強調著,但官僚政治的根本作風終歸是多面的,敷衍應付的,官商的本質聯繫,不但從不曾因此隔離,每逢勸農務工、講求水利的政功多少收到實效,使農業生產力在喪亂之後有了一些恢復,依政權統一、農工業生產物加多而展開的商業,就照應著專制官僚機構的擴大、官僚階層消費慾望的增繁,而使官商暗中的「苟合」得到進一層發展。在這場合,中國都市的政治性、商業性與消費性就「相得益彰」的盡情發揮。然而由商業與胡亂消費所給予政治上的腐蝕影響,不旋踵間,就由官僚階層勤於剝削搜括而怠於獎勸農事、講求水利的頹廢傾向上充分表現出來。
其結果,上無道揆,下無法守,一切打擊生產者特別是打擊農民的措施,從四面八方緊逼攏來;貪污、橫奪、詐欺,在先是壓迫著農民的生產條件,進一步壓迫著他們生存條件;社會已有的生產方法還不易維持,社會可能掙出的原始蓄積皆浪費殆盡,所以,等到農民大批流散、大批死亡、大批成群結隊變為叛亂隊伍,社會勞動生產力實已被殘酷的封建剝削破壞得相當普遍與徹底了,然而我們並不因此就否認農民戰爭一時重在這已有殘破基礎上的荒廢作用。
又其次,有不少的王朝,在普遍農民叛亂出現以前,或在其演變當中,常常還因其統治力減弱或弛懈而招來外侮,但在過去,不論是對外戰爭,抑是內亂或內戰,都止於促成王朝的崩解,而迄未招致社會的革命。這原因,與其說是取決於戰爭的性質,不如說取決於戰爭進行過程中的一般社會勞動生產力的可能貯備條件;與其說是由於農民戰爭只有破壞既成統治的消極展望,不如說是由於既成統治已把新社會所由孕育誕生的積極因素給無情摧殘剝削凈盡了;與其說是由於農民不能單獨擔任新生產方法,不知道愛惜舊社會可資利用的生產手段,不如說是由於當作新社會之主導者的市民階層,根本把他們的歷史任務歪曲了,他們不論是扮演官僚的配角,抑是轉化為地主豪紳的夥伴,都只能在農民戰亂過程中成為沒落王朝的殉葬者,而無法以新社會領導者的姿態出現。所以,中國以往農民戰爭沒有表現出積極的革命的成果,是不應也不能單從農民本身的性質或其崛起反抗的單純動機得到理解的。
然而,所有上面的說明,都不應驅使我們達出這樣一個無可救藥的、宿命的結論,就是,中國以往由特殊自然條件與歷史條件所造成的專制主義、官僚主義與封建主義混合統治形態,根本就從本質上、從它內部的相互制約,而永遠不許由它自身孕育出一個新的社會機能。這是荒謬無稽的。「遲滯發展」並不可理解為永不前進。中國由秦代到清代二千餘年中的社會經濟狀況,儘管還是停滯在同一社會史的階段上,然而,以秦漢的社會經濟生活,與明清的社會經濟生活較量,我們就很容易發現後者無論在那一方面,都向著近代大跨進了一步。我們要有了這種認識,才知道划時期的鴉片戰役究在促成中國現代化當中扮演了怎樣的角色;同時也才知道為什麼中國現代化開始這麼久了,傳統的官僚統治仍不肯讓新社會好好抬起頭來。
在下面,我將從這些方面展開說明。
中國官僚政治在現代的轉型
一
到了現代,到了中國開始走上現代化旅程以後,官僚政治始終不曾離開我們,反之,直到抗戰開始了,特別是到抗戰結束了,我們才因更沉重的感到官僚統治的壓力,而第一次明確的、廣泛的把它當作一個實在對象來加以攻擊、加以考察、加以研究。
是不是中國政治的官僚化愈到現代倒反而愈形變本加厲了呢?對於這個問題,我暫且不忙解答,我必得在此指出的是,中國現代的官僚政治已不完全是傳統的那一套,由本質到表象都有了不少的改變和轉化;如其說它在現代,特別在晚近,在許多方面比過去表現得更其殘酷有力,更其神通廣大,更其無所不在、無微不入,那也不能說是由於傳統形態的發展,而寧說是未被根本否定的傳統形態,與模仿資本主義各國在轉型過程中出現的新官僚政治形態的混合。
但我們作著這種斷定:
第一,須緊接著前篇提出的論點,看中國現代化怎樣能開始、怎樣能突破前述的「治亂相循」的延滯局面。
第二,須說明我們在現代化過程中為什麼不能把傳統的官僚政治克服或否定,而只是改變或轉化它的存在形態。
這兩點,我將在下面分別交代清楚。
二
中國社會在集權封建階段的發展遲滯原因,我們不但已從中國特定封建生產方法的強固性去說明它,且還從官僚政治不絕給予那種生產方法以固定的或阻滯其發展的影響去說明它;根據那種說明,我們雖堅決反對日本秋澤修二之流的看法,而認定即無外力,中國遲早亦將走上現代化的道路,但外國資本如其不東來,鴉片戰役如其不發生,中國是否還會在原來社會階段留滯一個相當長的時期,恐怕誰也不敢斷定。
我們這樣推論,顯然是承認鴉片戰役對於中國現代化的推動作用,可是,在另一方面,我們又得明瞭,鴉片戰役可能發生的推動作用,歸根結底,畢竟在受著中國已有社會發展條件的限制。
「現代化」是一個非常籠統的術語。它在本質上可以轉譯為「資本主義化」,或者是更具體的解作是由封建制生產方法到資本制生產方法的推移。這種推移,可以由政治上的革命行動促其實現,也可以由對內對外的戰爭方式促其實現,但不論是革命也好,戰爭也好,都能把舊社會或封建社會母胎內已經孕育好的新生產力幫同解脫出來。假使那種新生產力,或者採行新生產方法的貯備條件,根本不曾在舊社會中育成,或所育成的隨即被破壞摧毀了,則政治上的變亂或戰爭都將從開始就改變其性質。這是中國過去二千年只有王朝更迭的政變而迄未出現社會革命的基本原因。
到清代中葉前後,以往歷史的規律雖仍發生著支配作用,但由唐宋以來的緩慢而確實的社會經濟進步,畢竟使它在橫遭傳統剝削與周期喪亂之餘,猶能在某種限度積累、保留或孕育出一些新生產力的生機,或新生產方法的可能條件。關於這點,我將由農工商業及金融業諸方面簡括指出一個輪廓:
(一)農業。這是任何一個封建王朝所最關心的產業。由歷代分別勸助農田、水利所給予農業上的鼓勵,雖然始終不曾打破土地所有形態所加於它的限制,但自唐代中期以後,土地轉換所有者的頻繁,逐漸把附著在一般土地上的「特權性」減少了,而相應使其「商品性」增加了。至關於農業生產技術改良,也有以次幾項值得提起:首先,關係農業生產動力的耕犁,友人郭大力先生曾考證有三個進化的階段。第一個階段是以金屬代替木材;第二個階段是以作用相同的諸耜的複合代替獨耜;第三個階段是以作用不同的二耜結成一個統一體注74。他認為前兩個階段在漢代已經完成,后一階段,在北魏賈思勰所著《齊民要術》中還不曾提到,而在唐陸龜蒙著的《耒耜經》中則有較詳細的說明,可見那種最後階段的犁,即我們今日普通常用的犁,最可能是在唐代才被發明的。其次,次於犁的重要農具就是水車,水車及由水車運轉的機具,亦是到唐代才為人講到的。到了元代,由踏足運轉的龍骨水車被發明了,以後由足踏改為手推,再進而用牛轉,一直成功為我們今日普遍通行於大江南北的各式水車。最後,我得指明,中國在這個長期間的農業技術的改進(即使把耕犁及水車也包括在裡面)與其說是直線的,毋寧說是平面的,把原來應用在已有基礎上的新發明範圍逐漸予以推廣。因為原有水準以上的改良或進步會本質的遭到社會的限制,而同一水準的技術的推廣應用範圍,卻不但與這一歷史時期的版圖擴大有關,同時也與這一歷史時期的封建官僚統治發展有關。農業上的這種形態的改進,顯然會直接、間接影響到農業對外的經濟交往關係,而由此反過來刺激農業本身。這是可由下面工商業、金融業上的變化得到說明的。
(二)工業。中國的工業,由唐以至於清之中葉,不但在種類上、數量上皆大有增進,即其性質亦有非常不可忽視的改變。現在且就有關導向新生產方法可能的諸變動跡象,略予分述:第一,無論是官工業抑是官僚佔有工業,已經不只限於鹽業、鐵業、酒業幾項了,碾米業、製紙業、印刷業、繅絲業、紡織業、制瓷業、採礦業、鑄幣業……都愈來愈變得重要,特別是其中的五金產量,以及由制鐵鍊鋼需要而引起的煤產額的大量增加,尤饒有意義。其次,各種工業產品愈來愈帶有商品性質,甚至有許多產品,愈來愈帶有輸出商品的性質。元朝時代最初出現於國外市場的是大宗的中國瓷器、綢緞、棉布等,整個東南亞洲各民族,差不多都需要中國的金銀、綢緞、絲、青白各色瓷器、銅、鐵、麝香、硃砂、水汞及草席等等。又其次,在這個時期,夾在官業與當作農村副業的家內工業中的一般手工業,亦因應國內與國外市場關係的擴大而發展起來。馬哥孛羅在他旅華遊記中所描述杭州等地的手工業組織情形,並不是自古有之的,特所有這類手工業有一共同特點,就是對於商業的隸屬,各種手工業的頭目或老闆,也可能僱用幾個工人,但他自己卻是在為給他以貸款或原料的商人勞動。卡爾說在19世紀中葉,法國的絲工業、英國的織襪工業和花編工業就是採取這種形態。注75這種在舊生產方法上榨取更多剩餘勞動的形態,雖然會成為現實資本主義生產方法的障礙,但其中有若干部門手工業,按照分類性質,由一個商人結成統一起來,便可成為轉向製造業的起點。
(三)商業。農業工業上的緩慢改進,一方面為商業發展的結果,同時又為促使商業發展的原因。從上述中國工農業產品向東南亞各地市場的進出,以及在這一時期,廣州、廈門、泉州、杭州、揚州等等對外港埠的開闢,我們就明瞭所謂中國地理條件不適於對外貿易的理論該是多麼皮相而沒有根據。但我們在這裡不想重複馬哥孛羅的敘述,說中國「商人的數量,商人的財富和經過商人手裡的商品,多得怎樣驚人」,而要特別注意的是這個期間的國內外商業的繁盛,使商業舊來對地權、對官僚的依附傾向,難免顯出若干分離或對立的徵候。特別是在元代統治下的南方,因為商人在各種新興都市中,支配著大批的手工業工人;又因為他們依基爾特或行會的組織,逐漸取得了控制都市方面的力量,他們對異族的、封建的、軍事的壓力,第一次表現出了帶有相當濃厚的市民性質的反抗。雖然在同世紀末,元代結束其對中國的統治以後,中國商人的現代市民性格又有些朦糊了,又與封建官僚恢復了舊來的不解之緣,但我們絕不能忽視這一階段對於以往商業的進步性。
(四)金融業。當作商人事業之一個分支的金融業,已早因唐代以後紙幣或信用券逐漸增大其重要性和明末清初銀本位的大體確定而有較活躍的開展;商業藉著各式高利貸業或通過高利貸業而活動的實在趨勢,致使商業變為高利貸業的隸屬,而這時與政治上保有密切聯繫的,或更具有政治權勢的,已不是經營商品的商人,而是經營貨幣的商人了,聞名中外的山西票號,其所以在當時,特別在清代,對整個華北乃至華中發生極大的經濟、政治支配力量,其關鍵就在此。如其說,高利貸業對於封建生產方法具有特大的分解作用,那麼,這個時期的高利貸業的突出的發展,即使我們隨時應記著中國官、商、地主、高利貸者「四位一體」的內在關係,而不應過分強調其進步性,但舊有封建生產方法將因此加深其分解過程卻是非常明白的。
由上面的分析,我們似可有以次幾種認識:
第一,所有農工商業各方面的進步因素,或可能形成新生產方法的進步條件,一般都在隨時代的前進而增加,到了清代中葉,已有種種跡象,在更迫切的期待一個新社會場面的開端。
第二,所有那些進步,大體都是在我們傳統的具有極大韌性的社會生產關係,或具有極大包容性的封建官僚統治的孔隙中,或其內在矛盾中,逐漸見機發生的,它們無疑會日益增大其對於原有社會關係、原有統治形態的束縛感。
第三,在明末清初出現的反專制和強調民主的市民思想,已顯然證示是那種感覺的反應。但因為作為那種社會關係或統治形態之基礎的社會經濟基本的要素的結構——農工結合體還頑強的存在著,所以,在一方面,那諸般進步因素或條件,仍很難廣泛的、自發的形成為一個足夠突破既成社會統治關係的新生力量,同時,那種既成的社會統治關係,對於一切進步因素,也並不曾喪失其分化、軟化或使對立物轉變為其附屬物的機能。
要之,現代化可能開始的條件是在鴉片戰役以前就存在著的。惟是新生的力量不夠,舊有的障礙太大,於是具有誘發或外鑠作用的鴉片戰役就成為一個社會歷史的轉捩點。
三
鴉片戰役之取得中國社會轉捩點的重要性,不在這次戰役本身;戰爭的規模是很小的,斷續經歷的戰爭期間也不過三年,其直接破壞損害的作用並不算大;也不一定在結束這次戰役的割地賞金喪權辱國的條件,有了應付五胡侵凌,有了對遼金割地獻金,有了臣服元清異族經驗的中國封建官僚統治,那一類條件的接受,並不算是了不起的難堪恥辱。鴉片戰役之不同於以往對外戰爭和它能對中國社會發生決定的影響,就是由於戰爭雙方當時各別所具有的社會經濟條件使然。那次戰爭系發生於1840年到1842年,在中國方面,剛好是在滿清專制統治盛極而衰的中葉以後,而當時社會可能形成新生產方法之諸進步因素,已如前面所說,對於傳統封建官僚的社會統治方式早有些感到不能忍耐;而在戰爭對方的大英帝國,它卻正當著資本主義經濟迅速發展的鼎盛期,所以,這次戰爭從較遠觀點去看,實不只是兩國有關鴉片貿易的事件,而可更基本的理解為東方專制的官僚的封建主義與西方資本主義的首次決鬥,或東西文化的正面衝突。而在戰爭過程中,兩方各別從折衝、應戰,以至結束戰爭所表現的一切,亦充分暴露出了它們不同的社會本質。因之,清廷在這次戰爭當中一再表現的破廉恥的慘敗和毫無保留的恥辱,並不僅只表示清廷統治的缺德與無能,且更充分證明了封建官僚社會體制本身根本就不是資本主義制度的敵手。這次的失敗是往後一長列類似對外戰爭失敗的開端:1857年的英法聯軍之役,1894年的中日戰役,1900年的八國聯軍之役,無非是一次比一次厲害,一次比一次嚴重的證示腐朽的封建官僚統治是怎麼也不能應付新的世界場面罷了。然而我這裡所要注意的,卻是鴉片戰役及由此引起的變化究是如何的幫助了中國社會的「新生」。
照一般較有見地的歷史學家所說,經過鴉片戰役,中國一向誇境內為天下的自尊自大態度改變了,不相信世界有比中國更高文化的想法改變了,特別是以中國社會法製為無可變易的頑固成見也改變了;以前一直是「以夏變夷」,現在開始要「變於夷」了,這是後來「洋務運動」、變法圖強運動的意識前提。而當時直接影響到商工業發展方面的,就是由那次所訂通商條約,它使中國專制權力不能再任意停止對外貿易,不能由官商或所謂公行包庇壟斷,也不能對外貨流通任意加以勒索或留難。雖然這是出於英國人的強迫,但已不啻為長期被囚禁的中國商工業網開一面了。事實上,不僅中國傳統的封建官僚統治從這些方面受到了破壞和限制,而其現實的社會經濟基礎——即前面所論及的社會經濟基本要素的結構或所謂農工結合體,也是由此後逐漸深入、逐漸展開的對外商業活動而促其分解的。
當作一個農業國,集約小農經營需要把家庭工業作為其補充所形成的生產方法基礎,當然是最主要而又最基本的了。這種生產方法結構廣泛的存在,對於專制的封建的官僚統治雖然非常必要,但對於商品經濟,對於資本主義的商工業,卻是一個致命的障礙。可是,就從鴉片戰役以後,這種障礙被緩慢而確實的逐漸減除了。
比如,中國農村最普遍的副業是人民穿著所需的紡織業,不幸,現代大工業的發展,在每個先進國家,又差不多是由紡織業開頭,於是,一國新舊生產方法的衝突最初就會表現在紡織業上。中國人用自己的新式紡織業產品破壞那種副業,分解那種農工結合體,是在1894年中日戰爭發生的前後,而在鴉片戰役后直到這個時期,則最初是英國新式紡織業品,接著又加上日本和印度的新式紡織業品,在中國從事那種「分解」工作。英國用大炮轟開中國門戶以後,曾以種種體驗,發覺在中國推銷紡織品並不像它推銷鴉片的那樣容易。卡爾曾明確道出了其中的究竟,他說:「資本主義前期國民生產方法內部的堅固和組織,對於商業之分解的影響會成為另一個障礙,這一點,可由英國對印度和中國的通商得到證明。在印度和中國,生產方法之廣大的基礎是由小農業和家內工業的合一而成的。在印度,還有以土地共有為基礎的村落共同體的形態;在中國,原來也是有這個形態的。所以,在印度,英國人不得不同時以支配者的和土地所有者的資格,使他們所有的直接的政治權力與經濟權力雙管齊下,然後才能把這種小經濟共同體破壞。……但這種分解工作不過是緩緩進行。在中國,因為沒有直接的政治權力從中幫助,其進行還更緩慢。」注76但「利益也往往使人智慧」,英國人不論是否明確意識了此種原因,他們後來在中國確在多方設法獲得配合經濟權力的政治權力,投資敷設鐵道,是政治經濟雙管齊下的方法之一。而其結果,也正好符合他們的要求,即是,「中國鐵道之敷設,乃表現中國小農及家庭工業之一切基礎的破壞」(見卡爾給恩格斯的信)。
像英國這樣「開化」中國、分解中國舊生產方法的大事業,愈到後來,愈有更多的國家參加,其中,像日本、印度那些勞動低廉、距離中國較近的國家的紡織業製品,且更能有力的摧毀中國家庭工業。等到1895年《馬關條約》簽訂,外人得在中國利用廉價勞力與原料自由開廠製造,而同時國內的新式紡織業亦在種種刺激下逐漸發展起來,於是,中國舊式家庭工業乃至獨立手工業的悲慘命運就已經瀕於破滅境地了。
所有上面這些事實,以及必然隨伴而發生的一般交換、交通範圍的相應擴展,都說明傳統的封建官僚統治在多方面受到嚴重打擊:首先,農村那種舊生產方法結構之分解,乃意味著封建官僚統治之固定的、各別孤立的自然經濟基礎的根本動搖;其次,商品經濟成分的逐漸增進,商工業比重對農業的逐漸加大,以往為配合農本主義與農業社會組織而被利用作統治工具的綱常教義、宗法秩序以及有關舊社會維繫的一切法制思想體系,或則變為具文,或則失其作用,而使那已經根本發生動搖的封建官僚體制更無法支持;然而更關重要的還是在另一方面,依著商品經濟或新式工商業發展而逐漸露其頭角的市民階級的興起,他們的經濟活動愈向前擴展,自然要愈益感到專制官僚主義的束縛與壓迫;他們在鴉片戰役甫經結束后即發生的太平天國變亂當中,雖還因沒有形成足夠主動的力量,而使那次變亂仍不能不止於農民的、民族的性質,但在此後辛亥革命當中,他們的主導力量便表現得非常明白了。因此,滿清王朝的覆沒,實不僅說明異族統治的中止,同時還表示傳統封建官僚主義的變形。
然則封建官僚主義為什麼不曾因此完全覆沒下去呢?這是我現在要進而解答的問題。
四
作為中國封建官僚政治之物質基礎的地主經濟,雖然因其基本因素的結構——農工結合體的逐漸分解,而使其原來所有與使用形態發生一些變化,但現代性土地所有關係、現代性租佃關係並不能因此就建立起來;事實上,都市的市民經濟形態愈形發展,愈對封建官僚統治表示不耐與反抗,統治者便愈需要把農村社會維持在原有狀態下,使其統治基礎有所寄託,並圖藉此限制都市商工業資本的發展。可是,客觀的事實儘管如此,他們在主觀上,卻往往自許是工商振興者、大建設人物,並昌言把都市商工業、交通事業建設起來了,再去變革農村,這樣就可達成一面維護封建官僚統治,一面創建資本主義商工業的二重目的,而一點也不感到矛盾。這是中國在現代化過程中,大大小小的封建主義者官僚們,都毫不羞怯的裝扮成新建設人物實業家的基因,同時亦是將近一百年來現代化一直陷在坎坷困頓中的基因。我們自然沒有理由忽視國際資本或帝國主義對於中國現代化所加的妨礙與束縛,但敢於正視現實的人,應相信一切帝國主義在中國發生的阻撓破壞作用,都是通過我們封建官僚統治者的那種自私自利的便宜打算而進行的。
五口通商以後不久,英國及其他先進國家已逐漸走上帝國主義道路,它們對於一切落後國家也發生兩種極相矛盾的要求,即一方面要破壞落後國家的傳統生產方法,以便它們的商品得以推銷、原料的取給得以實現;同時又希望落後國家的新生產方法不要成長,因為落後國家的大商工業發展起來,它們對市場與原料的要求就不免要落空了。它們的這兩種要求,表面上好像與封建官僚統治者一面要保持農村封建生產方法,一面要發展都市商工業的企圖恰好相反,但帝國主義者對於現代經濟的運動法則畢竟是懂得較多的。它們自始就認定利用既成封建官僚統治的弱點才可能達到它們那兩種企圖。因此,在太平天國變亂當中,它們就決定支持滿清統治者;在以後一長列侵略事件當中,它們儘管多方提出酷虐的不平等條約,以期扼殺中國的產業,但同時總未忘記使中國執行其侵略使命的舊統治階層能繼續維持下去。
因此,中國舊型的封建官僚統治,雖然逐漸為其自身在新國際關係中的矛盾要求、為帝國主義的矛盾政策,以及為從那些矛盾孔隙中逐漸增長起來的新興經濟政治力量、社會力量所沖消了、改變了,但畢竟為它所寄託的農村封建社會經濟基礎始終只有動搖、分解而不曾根本變革,同時又因帝國主義在中國一直需要維繫既成統治,以保障並擴增其既得利益,於是在經過多少次政治風波以後,我們即使還是在受著封建官僚的支配,但它已具有另一種形態和另一些特質。
這是需要把它與以往形態作一較詳細的比較考察才得明白的。
中國官僚政治研究 作者:王亞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