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經歷,寫作題材
我來到加拿大后打過很多工,積累了一些社會生活的經驗。來加拿大時我高中差兩年畢業,但我必須去打工。 從讀高中到大學畢業之前,我不斷的在白天打工晚上上課,或晚上打工,白天上課,我的工作(包括義工)有:
首先,我的第一份工是在電子廠流水線做電腦裝配, 然後是制衣廠做包裝, 餐館賣點心,洗碗,打雜,在廣告公司派廣告傳單, 夏天在農場摘菜, 在雞肉廠流水線上處理雞,鴨, 在文具店收銀員, 在房屋管理辦公室做秘書, 做月妹---幫一個坐月子的中國女人煮飯,搞清潔,洗衣服,在唐人街點心店賣點心,做商務陪同翻譯,在麵包廠流水線做麵包, 跳蚤市場做小販,賣炒麵,炒飯和中國工藝品等,在社區中心做接待員,在老人院做接線員(義工),在YMCA做義工,幫一個利比亞女難民融入加拿大生活,做Babysitter等等。大學畢業后的是專業工作, 乏善可陳。 因為我必須打工,所以我的大學畢業比同齡人遲。
... 跟我一些一直在學校讀書的博士,碩士朋友不同的是,他們很少有打工機會(家裡有錢或有獎學金), 而因為我的曲線經歷,我學會了一些特殊的技能,譬如如何對付小人,如何對付流氓,潑婦,如何對付無良老闆等,如何對付街頭惡霸,色狼等, 還有一些幫助新移民和老人家的經驗。
打工越多,遇到歧視就越多, 歧視很少來自外國人,相反是來自國人的,譬如一些自詡了不起的「老華僑」,認為你是來自「鄉下的」 新移民,小孩子不懂事, 好欺負。其中一次被自己同胞歧視的經歷是,我在唐人街的一個餐館賣點心,被一個同事----一大嬸欺負我,譏笑我是鄉下人,什麼都不懂,土。她當時是在廁所里跟另一個同事講我壞話,而我恰恰在廁所里聽見。 那時我剛剛到加拿大不久,從 Saskatchewan 坐了三天三夜的長途巴士來到多倫多找工作。
在打工生活過程中,遇到潑婦,流氓,無良老闆我學會用特別的方法去解決問題。有一句話很管用, 「我K。。。你信不信我叫警察?」 一般他們就會害怕,這些爛人一般是英語都不行,警察來了我還得給他們翻譯(暈)。 「尼瑪找死呀。有種你等著!我現在打電話叫我哥和他的兄弟來。」 一般他們不知道你是什麼來頭,怕惹不起。 一次我哥哥被一個超市老闆欺負。老闆讓他干三天就讓他走人,說是試工不及格,但不給錢。 我哥哥比較懦弱不敢抗爭。我讓哥哥帶我去找他老闆,我說:「你給不給我哥工錢? 你肯定是不給嗎? 我現在就去勞工署告你剝削工人。」 結果那個馬來西亞老闆看我不是好欺負的樣子就馬上數錢打發我們走人。
這些經歷我視作是寶貴的財富是我鍛煉的機會, 但還是覺得不夠,接觸面不廣。我的計劃是做一份與人打交道的工作,大量,全面深入地接觸這個社會,多與人聊天,了解各個社會階層人士的生活狀態,心理,思想等, 為業餘寫作增加一些新題材。
文/ 劉小曼 June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