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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方與兵法(5)

作者:蘇小白  於 2015-12-4 11:4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經方與兵法|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經方與兵法(5

 

《三十六計》第18計擒賊擒王。

「摧其堅,奪其魁,以解其體。龍戰於野,其道窮也。」其中的「龍戰於野, 其道窮也」, 出自《易經·坤卦》。意思是說,使強龍戰于田野,其道力就無窮大。比喻以重力大兵直取「上將之頭」,也就是擒賊先擒王!

 

清代醫家尤在涇,在其醫書《金匱翼》有云:「實人傷寒發其汗,虛人傷寒建其中。」

這,是醫治得了太陽表證的一般治療原則。但若人即有表證又兼里證,怎麼辦?筆者曾經談過,也是仲景先師教過的:「太陽病,外證末解,不可下之,下之為逆。」即,先解表再攻里。但是,這條經文的運用,有一個前提,便是:里證即里虛或里實證都不大重時,方可用之。若太陽表證既有,又兼里重證,怎麼辦?擒賊先擒王也

 

來看仲景《傷寒論》第124條經文: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鞕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裏故也。抵當湯主之。」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

大家知道,太陽病,若不去療治,也會因行其經盡自愈。大概的病程是:「發於陽者,七日愈;發於陰者,六日愈。」而「發於陽者」為中風;「發於陰者」為傷寒。也就是說,若其人得了傷寒,六日愈;得了中風,七日愈。然而,現在其人「太陽病」已過「六七日表證仍在」,提示病邪末傳陽明,也末傳少陽,而是邪已循經入里,但表證仍在。表證者,脈必浮緊或浮緩,今見「脈微而沉」。沉脈主里,提示表證雖在,但里症重。那麼「脈微」者何?大家知道,脈微主陽虛。結合以下癥狀「發狂」「少腹硬滿」,便知這不會是陽虛,陽虛病人精神困頓,少腹也多不會硬滿者。那麼為何「脈微」?原是有形的邪氣阻滯脈氣不利,而致脈微。說明病有瘀結。關上脈沉,以其結在心下。今見沉微之脈,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是太陽陽熱循經傳於下焦也。夫下焦者,決瀆之官,上出於腎,下屬膀胱。「少腹硬滿」是提示,熱結膀胱。以此,可診為下焦膀胱腑證。太陽腑證,一曰蓄水,二曰蓄血,二證鑒證,則看小便。若小便利,有血也;小便不利,無血也。今見「小便自利者」,乃是血證。

 

針對此條,當代醫家郝萬山有云:「此是血熱瘀結,瘀成形而勢重,熱已斂而勢緩,證見少腹硬滿,如狂或發狂,或身黃,脈沉微或沉結,小便自利」。仲景先師給出的方子,便是:抵當湯方

 

試來看,抵當湯方

 

水蛭熬 虻蟲各三十個,去翅足,熬 桃仁二十個,去皮尖 大黃三兩,酒洗

右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下,更服。

 

水蛭,為水中動物;虻蟲,是空中飛物;桃仁、大黃,則分為陸路產物,縱研此方,可知為破血除瘀葯之「海陸空」的組合拳法,如此大的破血逐瘀之劑,而沒有一味解表邪的葯,其時「表邪仍在」。何者?擒賊擒王也!

 

20151130日星期一,磨硯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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