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政府官員財產公開何以那麼難?
政府官員財產公開向來被人們稱作是陽光法案,但是在中國,這個陽光法案卻遲遲得不到執行,所以這個打著為人民服務招牌的執政黨就給人留下了一個虛偽,滑稽而諷刺的印象。又何止是影響,簡直就是人民垢嘰而鄙視的對象,問問身邊的人,但凡說起這個事,幾乎沒有人不表達憤慨和厭惡的。民心所向,背人心者,豈止遺臭,還有可能萬劫不復啊。
>其實,陽光法案遲遲無法出台,並不令人意外,原因也是眾所周知,因為官員們手中的財產一旦公布,數目驚人,社會影響極大,當局或擔憂官員隊伍不穩。但不管怎樣,這一問題無可逃避,尤其是不少官員正加速向海外轉移資產,推行陽光法案勢在必行,拖愈久,積累問題愈嚴重,民怨也愈大。
最可笑的是,一方面「財產公示路漫漫,官員羞於露家底」,另一方面因貪腐落台「被公示」的官員財產,天文數字卻令人觸目驚心,例如白恩培貪腐二億四千餘萬元,朱明國貪腐一億四千多萬元,周永康貪腐一億二千多萬元,金道銘受賄一億二千多萬元,萬慶良受賄一億一千多萬元,而徐才厚、谷俊山家中搜出的現金、黃金珠寶等更令人咋舌。
顯然,當局既然有壯士斷腕的勇氣反腐敗,就應當更有破釜沉舟的決心通過陽光法案,既然宣稱反腐「寧可得罪官員,不可得罪十三億人民」,就應有信心讓全民監督官員;否則,反腐敗無論力度有多大,都難走出愈反腐愈腐敗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