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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婚姻 - 再續

作者:康寧玉  於 2011-12-20 04:2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原創文學|已有2評論

              合法婚姻   再續   12-19-2011

 

  感謝眾讀者與好友們的賞光閱讀,以及對故事內容的真實性的探討,康寧很受感動與激勵。 為了滿足讀者朋友們的關懷,特此繳上續篇,敬請批評與指教。 

  喬與艾美伊登是在1942年結婚的,當年喬24歲而艾美19歲。 1992年我受邀請參加他們的金婚紀念宴會時他們是74歲與69歲。74歲的喬身體很是健朗,匆匆上下樓梯(只有一層)不成問題。

  20年來我們的友誼持續在進展,在我賣掉花店以前,每逢年節喜慶總會獻上一盆我親手的花(每年5 -6 盆),加上每年攜帶伴手禮登門拜訪3 – 4次,雖然是忘年之交,卻總是相見甚歡。老人家的兒女各有事業與家庭,有時力不從心,我填補了兩老生活中的寂寞。尤其是在我賣了花店以後,三不五時就煮些他們喜歡的食物去造訪,老人家甚是開心。由於相交甚篤,便無所不談,老人家常富含智慧又幽默的鼓勵我 :「我們很想一睹你手捧自己設計的婚禮花束步上紅毯的風采」。我總是回答:「那得看你們何時才能幫我找到合適的對象 !」 老人家會笑得前俯後仰的說:「我們的朋友都已年邁,有的甚至已作古了,這個忙我們可幫不上了」。

  大約從 四年前開始,老先生的健康走入下坡,每次我去看他們,他總不忘記調侃:「康寧啊!你再不積極,你的紅色炸彈就炸不到我了」。我回道:「你可千萬不能走,我要你牽著我的手走上紅地毯的另一端,在牧師的見證下把我交給對方」。他就說:「那就趕快啊!」 我說: 「替我物色對象難道不是你們的任務嗎?「

  去年底至今,他更是每下愈況,眼看著我帶去的東西,只能吃一兩口,他竟然對我說:「你每次總是帶東西來,可以有一次不帶東西來嗎?」我回答:「我會努力嘗試。」 他接著說:「看來你是一個不聽話的孩子。」 說實在的,自從20年前與他們認識以來,我從來沒有過空手去他們家的,老先生說的是真心話。但我當他們是我的恩人,我的父母,每次看到他們露出喜悅的笑容,我知道我又做了一件對而有義意的事情了

  三天前買了一束玫瑰花去探訪,艾美出來應門(看護婦去購物),看到玫瑰花她很激動,喬已經很久沒有給過她花了,我這束花不但讓艾美高興;也減輕了喬的內疚;更讓喬提神醒腦。他雖然胃口不振,但美花當前,秀色可餐,花香撲鼻,既使不想睜開眼看一看,但花香迷漫,總無法拒絕聞一聞,這就是我的用意。

很可惜我沒有見到他,艾美告訴我「他終日在沉睡中,一句話還沒說完,就又睡著了。」 她意謂著 此時他正在睡覺,不是時 恭敬不如從命,我悵然若有所失,回家來。我只能每日為他代禱 求神賜他一顆平安的心與無懼的靈保守他安慰他與祝福他目前他已邁入95,但願他能平安的活過明年的九月份,屆時再慶祝70週年的白金婚紀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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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tea2011 2011-12-20 20:36
難得的緣份,祝福。
回復 康寧玉 2011-12-20 21:08
tea2011: 難得的緣份,祝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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