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言論自由 馬力
前幾天美國的網上私人媒體,如推特和臉書等,封禁了川普總統的賬號,甚至還聲稱要永遠封殺。西方世界頓時大驚小怪,彷彿一夜間大家閨秀成了走地雞娼婦。這實在讓我難以理解。原因很簡單,是馬力著作沒有學好造成的。本人許多年前就在多.維網上系統討論了西方民主和言論自由的問題。
一再說西方民主國家的民主和自由只存在於占社會活動5%的公地上,對大多數人的影響很小,甚至連選票都可以被篡改。西方民主國家靠的是在95%的社會領域中實行的私法專制來統治的。私人企業實行的是比專制國家更嚴苛的資本專制。那裡沒有民主和自由。甚至連生存權都沒有,說解僱就解僱。美國法律允許資本家解僱合同外的僱工「at will」。近來就聽說有些挺川人士遭到了大公司解僱。
許多人其實不懂美國的言論自由到底是什麼回事。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是說美國國會不可制定限制言論自由的法律。這不等於保障美國的言論自由,只是說政府不能立法限制言論自由而已。私人企業,私人媒體限制言論自由是合法的。資本主義國家的最大利益是資本家的利益,資本家限制就足夠了,政府沒有必要畫蛇添足。所以美國政府連對內的媒體都不要。
私企可以合法限制言論自由,私人媒體為什麼不可以?同樣的道理,網上的媒體又為什麼不可以?美國為了方便資本家限制言論,還特意通過了230條款保護私人媒體免受起訴。川普想廢除該條款的努力一再失敗,真是個政治素人不識時務。總統先生連美國政治的本質和言論自由的真相都不懂。人們跟著大驚小怪不是裝作淑女就是對所謂的言論自由一無所知。為了標榜資本主義國家的言論自由,西方國家的言論自由只對政府而言。但對個體來說,言論受到政府和企業的限制是一樣的。
除了私人政府——資本主導下的社會管理和生產部門——可以限制言論自由外,公地政府也可以用國會制定法律外的手段限制言論自由,如直接的行政干預和司法起訴等。非國會制定的政府規則照樣可以限制言論。所謂的政治正確對某些言論的限制已經越來越常見。最近美國國會還通過了限制使用帶有性別區分的稱謂,如父親、母親、哥哥、姐姐等。目前只是在眾議院通過還沒到立法的階段。在美國同樣可以因言獲罪。美國有法律明文禁止公開反對美國法律的言行,否則會遭到刑事起訴。連刑期都有明確規定。見本人的文章《
美國非暴力政治言論不犯法嗎?》。
一些人為川普總統抱不平,說那些限制總統言論的媒體竟然允許中國外交部發言人上網。呵呵,什麼是言論都沒明白。言論,值得限制的言論是那些對社會政治具有影響力的話語,否則不過是閑話而已。狗有狗的話語,貓有貓的話語。誰又會去限制它們的話語權?
人的社會地位越高,言論對社會的影響越大,所受的限制也就越多。這早已司空見慣習以為常。所以大人物要謹言慎行,小人物就隨便多了。可見地位越高,言論越不自由。你我可以胡言亂語,因為根本就沒有言論,只有閑話而已。言論權在選舉時就交給了別人,由別人代言了。這才是民主選舉的本質。還不能不羨慕川普總統的貴族待遇。別再自作多情地吹噓什麼言論自由了。滿滿的閑話自由不過是證明了咱就是個無足輕重的牲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