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肖傳國

作者:oneweek  於 2010-9-26 03:1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村內互動|已有8評論


早上起來想寫兩句肖傳國的事情。 剛才看到了已經「木狼」寫了一篇。 俺也就不去談實質性的東西了。

這麼多年來從新語絲上也讀了不少。 肖傳國跟方舟子的爭論, 俺一直當成狗咬狗,一嘴毛的爭論。 沒有多少實質性的東西。

今天為什麼想寫呢, 因為看到了肖傳國的照片。 很帥的老年男子。 俺的觀點是, 你要是長得帥, 這個爭論就贏了一半。

所以這次覺得肖傳國還是真有水平的。 而且是國際領先水平, 因為數國醫生都跑到中國學習這個手術。 還不用說他原來拿到NIH的錢, 不是造假的人可以輕易做到的。

叫我看, 10個病人(不能自主拉尿)能有5個有改善也是個壯舉。 這就和100個快死人中你能復活5個也是令人欽佩的事情。 不過這次雇傭打手, 假如屬實, 可能是lapse of judgment.
4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4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8 個評論)

回復 awang9988 2010-9-26 09:04
我對方消兩人的爭論也同樣不幹冒。 但是肖雇凶打人顯然是不對的。

做事不能超過法律。
回復 oneweek 2010-9-26 11:25
awang9988: 我對方消兩人的爭論也同樣不幹冒。 但是肖雇凶打人顯然是不對的。

做事不能超過法律。
俺現在的思維方式是, 未判決之前, 警方不應該開這個證據公布大會。 警方還是老思維, 自己證明有罪, 還要法院幹什麼。
回復 marnifan 2010-9-26 13:01
NIH的錢被浪費的也不少~
回復 xoyuanfen 2010-9-26 13:12
肖如果是美女豬豬更要擁護了。
回復 sj5820 2010-9-27 02:10
oneweek: 俺現在的思維方式是, 未判決之前, 警方不應該開這個證據公布大會。 警方還是老思維, 自己證明有罪, 還要法院幹什麼。
這個未經證實前應以無罪假設,看樣子在中國還需要段時間。肖是可憐了,一時失智。栽在陰溝里。看那方的手段是會把人氣死的。我覺得再怎麼也只能crime of passion. 雖然不盡相同。那個passion 是一樣的。可惜了一個人才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啊。
回復 穿鞋的蜻蜓 2010-9-27 02:43
應該沒什麼, 大不了再回美國重來嘛。
回復 茉莉清茶Jasmine 2010-9-28 03:03
唉,誰知道呢?
回復 oneweek 2010-9-28 04:01
茉莉清茶Jasmine: 唉,誰知道呢?
來的都死馬, 弄成一兩披活馬就可以了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6 12:52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