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平: 移民資格本身不是一種絕對的「權利」(right),而是一種 「資格」(privilege),通常基於國家法律和政策來決定。民主社會雖然保障言論自由,但當言論涉及違法
light12: 什麼移民不移民的。憲法疆域重疊。有本事修憲獨立!不要地域歧視。
浮平: 對具體事物的處理不是和誰賭狠,並不存在非得修憲獨立的問題,那是邏輯跳躍和極端思維模式。在美國的移民者若有煽動武力暴力的公開言行也可能會遭遇相似的後果或
light12: 是非不可因人而異。yy說的沒有超過張司令。也沒有超過美國國防部長。先把張司令和美國國防部長辦了。
浮平: 美國國防部長在哪裡說的,說了什麼,完整言論和意圖是什麼,應該如何對待是另外的話題,不是橫向對比判斷yy言者是否違背台灣法律的依據。
light12: 張可以說。亞亞不可以。為什麼?身份歧視?有本事先拿張開刀。
浮平: 即使 A 偷東西或者偷稅漏稅不被抓,也不等於 B 偷東西就一定不被抓。這就是法律的絕對參照系底線應用,與個人想要的相對公平參照系的區別。不要去用另一個人作為
light12: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