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盤古騙貸案法庭聆訊的部分記錄。
看過這個法庭聆訊后,很多網友都評論說這個騙貸案根本不成立,因為郭文貴的盤古氏公司從銀行貸款,而在2014年6月3日又將本息全部歸還了,這就是一個正常的合法的借貸還貸過程。
但是,這個案件的重點是在借貸過程中的私刻公章、以及用造假材料騙得銀行32億元貸款!
打個比方說,如果某人拿到了城建五公司在銀行的保險柜的鑰匙,然後就偽造了城建五公司的相關證件,用這些偽造的證件和保險柜鑰匙進入農業銀行,打開保險柜,拿走了城建五公司存放於保險柜的32億元現金。然後,在2014年6月3日又將40億元現金神不知鬼不覺地放回到同一個保險柜。
你還認為這是一個正常合法的借貸還貸過程嗎?
我相信,這種行為在任何國家都會被判定是金融欺詐甚至是盜竊行為!偽造公章則是次要的犯罪。
這種犯罪在美國絕對是要嚴加懲處的。如果在美國被查出這種犯罪,我保證罪犯會被判處20年以上徒刑!
所以,大連西崗法院的這個判決,最最主要的是將郭文貴在金融領域裡的一些欺詐行為公之於眾,進而會讓美國及西方國家認清郭文貴,為紅通郭文貴製造輿論,及提供強有力的法律證據。
最最重要的是,大連西崗法院將郭文貴作為另案處理,郭文貴將成為這個詐騙貸款案的主犯被起訴。
如果大連金崗法院的這次判決將郭文貴也作為被告來一起審判,中國就無法在美國來繼續追訴郭文貴了。因為美國法律是不允許一案多次起訴。
而今,大連法院明確地摘除郭文貴,當然可以繼續追訴郭文貴了。
設想一下,如果郭文貴不回國接受法庭審判,農業銀行完全可以向美國法庭起訴郭文貴的詐騙貸款案。美國法庭一旦受理這個案件,最後判決結果將是什麼?我猜想美國法官會判處郭文貴20年徒刑!
道哥 @Daoger3:就算是金融詐騙,發生地在中國,美國法院受理的可能有多大?
劉剛:設想一下,如果某人犯了殺人罪,然後逃到美國藏匿。你認為美國會拒絕受理受害人來追訴這樣的罪犯嗎?
freedom @cncqfreedom007:劉剛沒有法理道理。
第一,農行領導層已經決定貸款了,再去履行手續(庭審視頻有透露),主觀上沒有騙的必要。
第二,有足額的抵押,履約有保證。客觀上風險可控。
剩下的就是惡法判刑了。劉剛的比喻偷換概念,借怎麼偷可比性?
劉剛:何謂已經決定貸款了?已經決定貸款了,何來履行手續?
你不妨試試,你去銀行貸款,哪一家銀行會在你沒有提交足夠的合法手續的時候就會「已經決定給你貸款」的?
你的手續是偽造的,騙取了銀行貸款,銀行有審查不仔細的失誤,但也有追訴的權利。
這就如同是你冒充某人的兒子,跟某人要錢,某人誤將你當成是兒子了,給你32億元。但後來發現你是冒充的,某人當然可以通過法律程序控告你詐騙,並追討損失。
道哥 -不羈的風繼續吹迎接光輝歲月 ✊ ✊ ✊ @Daoger3:錢沒還依然是詐騙,問題是錢還了啊?
劉剛:你的這話就跟郭文貴說黨給中國人民解決了溫飽問題一樣地沒有邏輯。
郭文貴訴苦說他在小時候是吃不飽穿不暖的草根,而今卻成了億萬富翁。因此就結論說是黨給十億人民解決了溫飽。
可郭文貴就瞪著眼睛不說他當年吃不飽正是共產黨造成的。沒有共產黨,他當年的吃不飽或許根本就不會出現!
假如有一天郭文貴被共產黨綁架了,餓他八天八夜,然後讓他回家過上正常人的生活,有飯吃有衣穿,郭文貴一定要對共產黨感恩戴德,向人們宣傳是共產黨才讓他又吃飽了飯,進而宣揚共產黨是全中國人民的大救星!
郭文貴也就是這麼個邏輯。
道哥 @Daoger3:大濕的話本人一直非常關注,一直用心聽著。在下愚鈍,沒辦法,還是沒想明白,借錢已經還了,怎麼還是詐騙罪呢?頂多治個私刻證章罪吧?
劉剛:那不是借錢還錢的問題,而是騙錢、偷錢在先,然後再還錢!
按照你的邏輯,強姦犯可以說他沒強姦,因為他是將精液又給掏出來了!
盜竊犯也可以說是不曾偷過,因為他八百年後會將錢連本帶利地還回去!
殺人犯也可以說是沒殺人,因為那個被殺的人八百年後又轉世托生了,被還回到這個世界了。
風時羽動 @AyWind:可以讓完全清白的郭強,郭美告中共六四殺了幾萬人,再告中共防火牆違反言論自由違反中國憲法。
麥田 @WheatFieldes:不知道他們是否真的清白,他兒子有公司
風時羽動 @AyWind:那就請文貴的媽媽來告,再告中共非法囚禁盤古員工,暴力執法,製造偽證,誣陷無辜。
劉剛:就這麼一個在美國告共產黨貪官一件小事,你先是讓文貴的子女來告,再讓郭文貴的媽媽來告,下一步你會建議讓郭文貴的小白狗snow到法庭去告!
既然你認為可行,你為何就不能身體力行地親自去告呢?中國十幾億人,難道除了郭文貴和他的小狗,就沒人能夠讓你期盼了嗎?在你眼裡,竟無一人是男兒啦!
陳韻尚品 @ChenYantian:是啊道哥,只要站在郭的立場一點點,就會知道他每天所承受的壓力是多麼的巨大,他是很需要劉剛這樣有經驗的人為他防範於未然的,可是他卻卻棄珍玉而重磚瓦,楊健翱與昭明直接上,影響了他的判斷,間接上造成了推友們的離心力。唉,劉剛無欲無望,有的只是全心全意,郭的此類做法,種下了他的煩惱之根。
劉剛:郭文貴在視頻里對新領導倍加讚賞,聲稱新領導是堅持依法治國,還為郭文貴的盤古氏騙貸案找出了最佳的解決方案。
可我看來,這位新領導的確高明。郭文貴掙扎了幾個月,就是不肯走向砍頭閘被刀砍斧劈。新領導三言兩語,就給郭文貴套上了絞索,而郭文貴卻以為給他送上了一個依法治國的最新最美的花領帶!是捧著抱著郭文貴去上吊嘛!
靜默 @HeoHappy99:已經還了銀行的本金和利息。無主觀騙貸, 未造成銀行損失。最多算違規貸款。這類事在大陸很常見, 只能說是瓷國特色。不能拿美國法律的標準衡量郭在大陸的行為。
劉剛:你的意思那些人偽造公文和印章都不是主觀故意,而都是筆誤一樣地不小心偽造成了城建五公司?
你能算算這種筆誤的概率有多大嗎?
郭文貴如果是在國內,這個案件大概是判3 - 7年。但郭文貴現在是在美國。如果在美國起訴,你就不能要求美國來套用中國法律或中國案例了,而只能是套用美國法律。
靜默 @HeoHappy99:銀行本身也有鑒別印章真假的責任。不是么? 30億這麼多貸款? 隨便一個假章就放貸了?如果銀行沒責任, 那騙貸不是也太容易了么?
劉剛:你難道沒有被偷的時候么?你被偷的時候也肯定有你的責任啊。
你是否要求法庭給你定罪而釋放賊啊?
仧長老 @changzhanglao:在這個案例中,放貸的銀行都替被告喊冤。http://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52556
劉剛:長老啊,美國的法律是不講情面的。
麥克·傑克遜幾次被以性侵告到法庭,幾千萬歌迷肯定是要為傑克遜喊冤。但是,那是沒用地。
O.J. 辛普森被審判時,大多數美國人都認定辛普森殺妻,但法庭判他無罪釋放。法庭是不容輿論干擾地。審判員一經選定,甚至是不準看報紙看電視地。
仧長老 @changzhanglao:知道這些案例。我舉這個例子是說明中國有此判例,但中國不是判例法,每個法院都有自己的尺度。中美法律體系不同之處太多。
劉剛:我是提醒郭文貴及其支持者們要準確地了解自己所處的形勢,而不能只是看到對自己有利的一面,而對不利的因素視而不見,甚至就是將不利的因素都愣是給解釋成對自己有利,是不成問題。那就是自欺其人了。如同得了癌症,早發現早治癒。一旦到了晚期,就只能等死了。
我不懂法律,不懂中國法律,也不懂美國法律。但大家看看我的推文和博客文章,我講的這些有哪一個不是最最基本的常識啊?可就有很多人閉眼不見常識,非要一廂情願地只是看到自己期望看到的現象,期盼自己希望得到的結果。當無法駁倒我的時候,就一哄而上地說我是精神病或瘋子!這種不按社會常識來思考的人才是真正的瘋子和精神病!
大連金崗法院對盤古氏騙貸案號稱是微博直播,但所播出的內容卻是有選擇的,微博評論更是有選擇的,甚至就是這起審判的幕後主使有意發出的某些評論。從這些評論中,我們不難看出那些要置郭文貴於死地的人對這次公開審理盤古氏騙貸案的真實目的:那就是要將郭文貴的詐騙貸款行為公之於眾,而且是要準備對郭文貴進行所謂的國際審判!這充分暴露出中國是下決心要到郭文貴的居住國繼續追訴郭文貴!
我在上面的評論都是基於看到了大約五分鐘的簡短庭審視頻作出的。剛剛才看了一個140分鐘的庭審視頻,我方才感覺到這個庭審看似是對盤古氏高管僱員楊英、呂濤、謝洪林的開庭審理,實則是對主犯郭文貴及郭強的起訴來收集法庭證據,與其說楊英、呂濤、謝洪林等人是被告,莫不如說他們是被傳到庭的證人,是法庭對這幾位證人進行法庭質詢,再形成法定證據,以便今後對郭文貴和郭強進行起訴。這更類似於美國法律程序中的Deposition!
下面是從視頻中節錄的幾個相關法庭證據。
向法庭出示的盤古氏偽造的北京城建五公司的假公章蓋章。
盤古氏偽造的北京城建五公司的假公章蓋章。
盤古氏公司偽造的城建五公司的32億元假髮票。
盤古氏偽造的四份假合同。
盤古氏偽造的城建五公司發言廖安國的簽名。
偽造印章、偽造簽名的鑒定書。
單隻看上述這些證據,再加上楊英、呂濤、謝洪林向法庭提供的證詞,足以證明是郭文貴從頭到尾製造了這起用偽造文件和偽造證章騙取農業銀行32億元人民幣的惡性騙貸案件。
通過法庭質證及律師辯護,楊英的證詞是證明了楊英是受郭文貴指令,甚至是以解僱相威脅,提供了公司三年盈利的虛假報表。但表示對騙貸不知情,其責任最多就是知情不舉。
呂濤的證詞證明了他受到郭文貴的親自指示去偽造印章,並向謝洪林提供了相關印章的複印件。但起初並不知道是要用來騙貸,只是在後來才發現被用於四份虛假合同。
謝洪林的證詞證明了他是受到呂濤的指示去找路邊小販製作了偽造印章。謝洪林一再聲明是受到呂濤等人威脅才不得不去偽造證章,聲稱家庭困難,一旦失去工作就意味著家破人亡。
以上三人全部供述郭文貴是公司實際控制人,整個騙貸過程都是受郭文貴的指示和威脅下進行的。而且,三人的辯護律師都強調這三人在整個騙貸過程中沒有獲得任何個人利益,是事前不知情,事後不是受益人!
作出如上供述后,楊英、呂濤、謝洪林都是檢舉揭發主犯郭文貴的有功人員了,是證人!罪魁禍首就是郭文貴一人!
根據上述分析,盤古氏騙貸案就是一起性質十分惡劣的金融詐騙案,郭文貴是這起詐騙案的罪魁元兇。
有人說,中國的銀行貸款都是這樣,都是需要作假。我當然知道。但是,郭文貴目前不會回到中國去接受審判,而中國的這次開庭審理是擺明了要對郭文貴繼續追訴,那就是有可能到美國起訴郭文貴。
我們假設中國農業銀行到美國起訴郭文貴騙貸32億元人民幣,美國法庭會如何審理此案?
根據以上提供的證據和證詞,郭文貴的金融詐騙罪是證據確鑿,美國法庭判決結果應該是監禁20年以上,而且要根據郭文貴的資產狀況,進行十分嚴厲的罰款,應該至少罰款五倍以上,就是說會罰款30億美元!
美國的金融秩序比較健全,對金融詐騙是嚴厲懲罰。通常,這種惡性騙貸在美國是很難發生的。一旦發生,一定是發放貸款的銀行有內鬼,或收受賄賂,幫助騙貸。美國FBI必定會介入調查,一旦查出銀行中發放貸款的人收受賄賂,或明知造假文件,也批准貸款,必將這些責任人員繩之以法,判刑會比郭文貴還要嚴重,會有幾個相關人員被判終身監禁。
更為惡劣的是,郭文貴騙貸的32億元是指定用於城建五公司的開發建築項目,但實際結果卻是一分錢都沒有用於指定的開發建築項目,而是被挪用為購買民族證券等金融投資項目。這是美國法律更要嚴厲制裁的,因為這種行為會嚴重擾亂金融秩序。美國法庭對銀行中監管貸款使用去向的負責人員會以瀆職罪判重刑。
試想,如果銀行將這筆貸款指定是用於建造北京圍困房屋的改造工程,郭文貴拿到錢之後,卻是將錢用於購買股票,結果導致圍困房屋因沒有及時改造而大面積倒塌,這種行為不是給社會造成極大的危害么?
楊英、呂濤、謝洪林等被告以及他們的律師在辯護時都是反覆強調這筆貸款都是連本帶利提前四年返還銀行了。這種辯護在中國法庭或許能作為減輕刑罰的利用,但在美國法庭,幾乎就是沒什麼太大作用,唯一的作用就是摺合部分罰款而已。
有人極力為郭文貴辯護,說郭文貴在這起騙貸案中是不知情,還說郭文貴不是公司法人,等等。但是,這種辯護方式是無法推翻上述證據和證人證言的。郭文貴承擔什麼責任,不是由網民來決定的,更不是由郭文貴本人來決定的,而是由法庭聘請的陪審員來投票決定的。
至於楊英、呂濤、謝洪林等人在這起騙貸案中應該承擔什麼責任以及會判什麼刑罰,那就由中國法庭來判定了。因為中國法庭以及審判,就沒法將他們再到美國法庭起訴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他們在美國被作為共同被告,他們所得到的刑罰一定會大大高於在中國所能給予的刑罰。
我上述講的20年刑期,有人說我是危言聳聽。但我可以告訴你,如果是美國的某家同等規模的上市公司,僅僅是偽造3年公司財務記錄,將虧損刻意偽造成盈利,一旦被法庭查實,就足以判終身監禁了!
是否告郭文貴,由誰來告,都只是共產黨一句話的事,跟是不是受害者沒啥關係。
其實最適合告郭文貴的是城建五公司的法人廖安國!他的章和簽名都被盜用了,貸款也應給他使用。
很多網友為老郭辯護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當你看到向老郭的後腦勺射向一個暗箭時,你告訴老郭「別回頭,向前走,啥事都沒有」。那就是存心害老郭了。
有網友還說「老郭的專業就是搞陰謀詭計,國內這種伎倆豈能瞞過郭文貴?」
這如同就是說「老郭就是屠夫,害怕被槍斃嗎?」一樣地不相干。
劊子手是能殺人,但並不意味這他就是刀槍不入啊。
我只是看到老郭正在一個萬丈懸崖中墜落,卻有一群人高喊著:老郭,你大膽地向前走,死不了!
我可以說,老郭這樣的騙貸行為及違法行為還有很多。但只是這一件就足以將老郭和郭強送上法庭了。
國內時,老郭有保護傘,自是沒問題。但到了美國,一旦被一個國家在背後推動著去追訴,那就是慘了。
我上述所講的這些,並不意味著郭文貴就是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了。只要事先早作準備,提前防範,堵住漏洞,完全可以克敵制勝。這就需要郭文貴發揮智慧,出其不意地打擊對手的最薄弱環節了。
這次開庭審理分為騙貸案和騙匯案兩部分。上面我只是分析了騙貸案部分,那就是為追訴郭文貴打伏筆、收集證據。而騙匯案部分則是為追訴郭文貴的兒子郭強打伏筆、收集證據。對此,我就不費筆墨多作評論了。
southernbamboo @southernbambooo:劉剛你的分析很有道理。但有一個問題:郭不是美國公民,案件也不是發生在美國,案情也與美國無關,美國法庭依據什麼來受理此案(假如中國政府到美國告訴)?中國政府又依據什麼向美國法庭提出控告?
劉剛:美國聯邦法庭管轄範圍:
1. 原告或被告在美國居住。
2. 指出適用法律條款。
3. 涉案金額一萬美金以上。(或許有變化)
具備了上述幾條,就能在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至於具體起訴理由,開庭之前是沒人檢查的。你儘管隨便寫。另外交手續費350美金,法庭就立案了。
網友L問:農業銀行是受害者嗎?農業銀行可以到美國控告郭文貴嗎?
劉剛:在美國法庭,是否是受害者,是要在法庭審判后決定的。庭審之前,只有原告和被告。其實,未必是農行出面起訴,更有可能的是城建五公司的法人廖安國出面起訴。
網友L問:像這種案子,在美國是公訴案嗎?會在起訴之前就把當事人抓起來關三年嗎?
劉剛:如果你偷了錢,然後被某人毒打一番,你能說你是受害人而不被追究盜竊的責任嗎?
老郭親友或員工在中國被非法監禁,跟老郭在美國被起訴是無關事件。如果美國法庭受理此案,老郭的律師講述其員工在中國被非法監禁的事情,法官會立即制止。否則,這個案件永遠都審不完了。
就像我文章中出示的那幾個假合同、假印章、假髮票、偽造的財務記錄,這些證據就足夠美國法庭審判這個案件了。雙方律師只需證明這些證據的合法性就行了。
網友L問:你的意思是說它們會拿著那些假合同、假印章、假髮票、偽造的財務記錄到美國起訴老郭?
劉剛:起訴時什麼都不用。只需填寫原告和被告姓名,在某一個法律條文上畫一個勾勾,再交上350美金,就算是立案了。法庭就要向被告發傳票,也可以你自己送達。
送達后,法庭就通知開庭時間。雙方律師和原被告到庭。雙方律師看對方提供的證據,被告律師向法庭提出撤訴理由,原告律師則是提出反對撤訴理由。法官只是根據哪個律師的理由充分,決定是否結案或繼續。這種開庭可以長大十幾年。
舉個例子,高寒2008年在美國起訴劉曉波,至今已經9年,就是雙方律師向法庭提供類似的法律文件,可以永遠繼續下去。
這裡的網友對美國的立案過程有誤解,這主要是不了解美國的警察同中國警察承擔的責任是完全不一樣。美國警察只是承擔維護秩序,一旦有人涉嫌犯法,警察只是將嫌疑人送交法庭,警察不負責審訊、偵查等等刑偵任務。大多數證據都是由雙方辯護人(或檢察官)來提供。所以,立案門檻很低,就是個手續費問題。
陳韻尚品 @ChenYantian:說沒有構成犯罪的,是護主心切下的想當然,郭自己也知道量刑是三到七年的。劉大師的分析完全是建立在事實依據上的,對郭有百益而無一害,這個案子審理后,對郭在國際社會上的負面影響是巨大的,老外的法律,對欺詐罪判決很鐵面,因為他們很注重誠信與公眾意識。
劉剛:美國是一種誠信社會,很多行為要靠人的誠信來維繫。而中國是相當於囚犯管理方式,是每個人都要被警察和黨務系統來監管。
比如,中國量刑時搶劫判的奇重,偷竊次之,詐騙就算是輕罪了。
而美國將詐騙行為判得奇重,偷竊次之,搶劫如果是抓不到,那就是人氣逍遙法外了。
美國為何將欺詐判得奇重啊?因為欺詐是破壞信用體系。一旦信用體系被瓦解,美國的金融、銀行、保險就沒法維繫了。
對於偷竊,美國有一系列的防賊防盜系統,一般美國人很難敲門別鎖去行竊,有那麼幾個毛賊,抓住了就輕判一下,沒必要殺雞儆猴。
美國的搶劫犯罪比較普遍,但大多就是吸毒者搶劫。
對這些吸毒人員的搶劫,你即便是判他們20年徒刑,也不會對那些搶劫犯罪有什麼警示作用。
劉剛
2017年6月9日
盤古氏公司騙貸騙匯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直播 郭文貴 https://youtu.be/KMtHu63ItGA
這就是郭文貴的新老領導向郭文貴保證的「依法治國」,也是郭文貴在此審判之前興高采烈地接受的「公正審判」。我們不妨再結合在此之前中共方面製作的一些抹黑郭文貴的視頻,就不難看到,這次對郭文貴的盤古氏公司騙貸騙匯案的公審不過就是為將來在西方國家對郭文貴進行追訴的開始。正如郭文貴經常說的:一切都是剛剛開始!
郭文貴不是人?有這樣對待自己女員工? https://youtu.be/uagr028hCJY
身陷囹圄中的盤古高管們楊英和呂濤談郭文貴 https://youtu.be/y8PFB10QKRg
涉項俊波?郭文貴財務總監楊英講述內幕 https://youtu.be/Q4nwiiOu4OM
看看博訊能拿到什麼級別的視頻 國安部副部長馬建的審訊實況 https://youtu.be/4Khg81oVtDY
下面是我在另一篇文章中論述針對郭文貴超限戰的部分內容。
http://jasmine-action./2017/06/66.html
傲覽千古 @lxg6226 Jun 2:郭文貴童鞋在目前貌似已經陷入了一個兵圍垓下的險境了——被一群襠國力挺的猥瑣淫商和媚體人齊聲告上了美國法庭。
未來局勢如何發展?以萬夫不當之勇的郭文貴童鞋可以在美國法庭上將它們逐一殺得片甲不留,折戟沉沙嗎?大家不妨拭目以待吧!
劉剛: 這位的問題是不懂美國法律了。
胡舒立和潘石屹是原告,即便是敗訴,甚至是誣告,都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而郭文貴是被告,那就是要被拖著上庭應訴,萬一有不到庭,就會被缺席審判,那就是輸了官司,付出巨額賠償。
原告的風險是0,被告的風險是無窮大。
到時中國可以派出上萬人來起訴郭文貴,郭文貴就是請一萬個律師也應付不了這種群狼的纏訟。
張宏寶只是被三個女人纏訟,請了O.J.辛普森的律師來做辯護律師,歷經5年纏訟,打了50個官司,當50個官司都撤訴之際,就是他生命的盡頭。死後,法庭缺席審判,將上億美金遺產作為原告賠償金。
吳弘達是被陝西民運人士楊海的老婆王菁控告性騷擾,證據就是吳弘達邀請王菁及兩個女孩去吳家做客,住了一晚上,吳家的廁所不能反鎖!誰家廁所有反鎖啊?結果吳弘達幾個月之後就被淹死在巴哈馬海底。吳弘達建立的勞改基金會就擅自同王菁庭外和解,上千萬美金就成為賠償金了。而且性騷擾改成強姦犯罪!
但凡有點腦子的人都能知道,《勞改基金會》沒有性器官,如何能成為強姦犯罪的主體啊?如何就同王菁擅自庭外和解呀?這都是中共事先埋下的圈套,就用這種方式將吳弘達圖財害命,殺人滅口!
這就是超限戰!
試想,中共完全能派出一萬個王菁來控告郭文貴!一個王菁能起訴郭文貴十個案件。
每個案件大約平均每個月開庭一次,每次開庭郭文貴作為被告必須得出庭,需要半天時間。這樣的一萬個王菁就能讓郭文貴每年要花60萬天時間上法庭!這就需要有兩千個郭文貴來應付這些官司!但卻只有一個郭文貴,郭文貴每天就得輸掉1000個官司!一個官司就算是賠償一萬美金,每天就得賠償一千萬美金!
薛紅梅 @hongmeiqp:算了吧,江澤民被告很久了。 郭還可以搞他們二人。
劉剛:你舉出的江澤民被告的案例不適用,因為江澤民不在美國,他可以不到庭。
你應該舉出柯林頓案例和搖滾巨星傑克遜性騷擾案例。
柯林頓是美國總統,就因為同陸文斯姬在白宮裡玩了幾次,陸文斯姬吹牛的時候不小心給說出去了,結果柯林頓被聯邦檢察官斯塔調查了一年,搞得柯林頓傾家蕩產,聲名狼藉,
差點被彈劾。柯林頓卸任總統后,為了償還80萬美金律師費,不得不四處演講來掙錢,結果才四處要錢,連阿拉伯穆斯林的錢都大把大把地收,這才導致希拉里的一幕又一幕的醜聞,最終希拉里進軍白宮敗北。
也就是柯林頓臉皮厚點兒,否則,早就撞白宮自殺啦。
還有人認為郭文貴有錢有名氣,還有20萬粉絲,不怕被纏訟。搖滾巨星傑克遜的身價應該跟郭文貴有得一拼吧?郭文貴目前不過是20萬粉絲,可傑克遜至少有兩千萬歌迷吧。
1993年夏天,傑克遜被一位名為喬丹·錢德勒的13歲男孩和他的牙醫父親埃文·錢德勒指控性侵犯兒童。
傑克遜於2003年11月被捕,並受到了與片中13歲男孩相關的7項性侵犯兒童和2項施用酒精指控。
2009年6月25日,傑克遜在他位於洛杉磯荷爾貝山租賃的住處逝世。
自從十多年前孌童案以後,邁克爾就變得很孤單了,多數時間是遠離朋友一人獨處。而近幾年,他的身體健康出現明顯惡化,
尤其是當年為了治療白癜風大量使用藥物和多次整容留下的後遺症開始併發,身上皮膚經常想火燒一樣疼,不得不大量吃止痛藥;更糟糕的是,早年受傷而整容的鼻子出現組織潰爛,簡直就跟要毀容一樣!
正是那幾起性侵案,最終讓傑克遜鬱鬱而終。
xdxd @ny_xdxd:
當然原告告不贏的話還要支付被告的一切訴訟費和法庭費用,怎麼能說原告隨便告沒有一點風險呢!
劉剛:我被共匪女諜曾霞敏和郭盈華在美國法律纏訟長達7年,誣告幾十次,使得我十幾次被捕入獄,最後法官判定是曾霞敏誣告,只是將她關進監獄一天。沒有任何其它懲罰。
我不知道你說的這種支付被告一切訴訟費和法庭費用是哪國的法律。
請問,你能否給我拿出一次你在美國獲得的這種費用啊?
啊不咋地國籍 @bestjadeisgreen:前提是告郭的人告對人了,對於狡兔三窟的郭來說,一百一十個名字你找調查公司查出來就得花費美金無算加上一年半載時間,零風險但立案成功率為0? 你確定你起訴的人叫郭文貴嗎???https://twitter.com/bestjadeisgreen/status/870124742862401536 …
劉剛:你根本不懂美國是如何立案的。美國立案時只要你將原告被告的信息填寫了,就給你立案了,立案理由你隨便寫,法庭根本沒人看你寫的什麼立案理由。立案后,你就可以給被告送傳票,傳票送達后,就開始反覆不斷地開庭。開庭期間,法官也不看雙方的證據證詞。通常就是雙方律師拿出理由來要求延期開庭。
這種延期開庭可以一直延期下去。
我同曾霞敏的最初的案件就是一個關於孩子監護權案,從2013年8月審了四年了,就是每個月到庭一次,法官換了幾個了,每次都是一句話不說,就是給出下次開庭時間。到現在法官都不曾認真看過初始的訴狀!
高爾特 @holymation:扯。郭文貴也告他們就是了。
劉剛:我給你舉出幾個具體例子了。
張宏寶被閆慶新、張琪、何南芳三個女人告了五十多起案件,持續四年,死了,上億美金資產被掠奪。
吳弘達被王菁一個女人控告性騷擾,尚未開庭,人就死了,上千萬美金被掠奪。
現在控告郭文貴的至少是有胡舒立和潘石屹吧?你看郭文貴能挺幾年?
1996年5月,我剛到美國時曾經同吳弘達一道拜訪美國國會的一些議員,包括南希·佩洛西,沃爾夫等等,那些議員見到吳弘達時那個親熱喲,都是一句話:「my hero!",翻譯成漢語就是「我的偶像英雄」,隨後就是擁抱、接吻!
2016年,吳弘達被告性騷擾后,我再見吳弘達,他已經是門庭冷落,進到國會已經是人人唯恐避之不及了。沒有國會議員願意見他了。
吳弘達在美國國會的影響曾經是中國人群里最高的,應該比目前的郭文貴要高出許多。但一旦被告上法庭,就立即都變成負數。
還有人建議什麼反訴。一旦反訴,就死得更快。這是我之所以能多活幾年的經驗之一。
仧長老:難道只有和解?
劉剛:老郭目前是盲目樂觀。一旦開始訴訟后,美國的總統、政府、FBI、CIA都對法庭無法施加影響。郭文貴動不動就說川普總統對他如何如何,FBI、CIA 如何保護他。但郭文貴也應該知道,川普作為美國總統幾次被訴諸到法庭,有一個勝訴嗎?川普連自己的案件都無法打贏,如何能幫助郭文貴打贏官司啊?
僅僅是胡舒立、潘石屹、韋石的這幾個訴訟就會讓郭文貴疲於應付。
我早就對郭文貴提醒過,一旦胡舒立來美國起訴他,他就幾乎是在法庭上被纏死。他目前的爆料視頻都將會成為對他不利的證據。
最好的方式是儘早離開美國。
即便是現在成為美國僱員,都沒法幫他打贏官司。
胡舒立的訴訟一旦開庭后,法官就會禁止郭文貴在視頻中提到胡舒立本人及工作單位的名字,就是所謂的隔離令,一旦違反,立即是重罪。
還有,郭文貴對黃艷的攻擊,一旦黃艷來美國控告郭文貴,郭文貴將十分不利。美國法官是絕對不允許如此公開攻擊女性的。
在郭文貴的思想意識里,不打人不罵人就是好人。而打人罵人的人就是流氓。這是中國人的概念。而在美國這種文明社會裡,打人罵人基本上就是很少存在的。人們將那些在公開場合里說話不講邏輯、骨子裡透露出對窮人的起訴、對女性的侮辱蔑視統統看成是流氓。老郭的視頻,中國人看起來很解氣,
殊不知一旦拿到美國的媒體或法庭,就會激起民憤。這是為何美國媒體都要堅持政治正確的根本原因。
老郭連續不斷的爆料,在美國社會裡,就成為一種大眾傳媒了,對這種有社會影響的傳媒,美國是要求符合高標準的道德規範,比如不能傷害婦女兒童,不能散布有害言論或形象,等等。
而老郭作視頻的時候,則是對自己依舊是那種中國社會的低標準,諸如不打人不罵人,等等。
老郭的炫富,這在美國文化里是遭人恨的。甭說你炫富,就是你真的很富,如果你表現出很低素質的文化修養和道德修養,都會讓美國人反感。一旦拿到法庭上,這會讓法官和陪審團產生厭噁心理。
對我們大多數人中國人來講,我們會理解老郭在視頻里展示的是對共產黨的蔑視,對盜國賊的仇恨。但是,一旦被拿到法庭上,讓法官和陪審團來看,就會讓陪審團傾向於認為老郭說話誇張不實、盛氣凌人、欺男霸女的印象。會對老郭非常不利。
@sikaikucha:死神逼近郭文貴。一旦對手從纏訟中看到希望,就會立即組團赴美起訴,到時,郭連妥協交易的籌碼都沒有了。
劉剛:況且,那些起訴老郭的人一旦勝訴,會拿到大筆賠償,這對很多中國人都是有很大誘惑力的。
仧長老:老郭應該徵詢法律意見后想好措辭再說
劉剛:長老,那些美國律師根本不會提出這些意見。美國律師是巴不得郭文貴打這些官司,然後就可以大把大把地掙郭文貴的律師費了。
我多次講張宏寶和吳弘達的案例,難道你們就不能從這些案例中總結出經驗教訓嗎?
他們的死,就是沒有認識到超限戰的厲害。
再比如俞強生,你認為俞強生應該去向律師或FBI徵求如何保護自己的意見嗎?
沒人會給他提供有建設性的建議,只能由他自己去防範這些可能的法律超限戰。
謝建生、斯諾、鄭介甫、韋石等等,都很快會起訴郭文貴。
這些人一旦起訴郭文貴之後,葉寧就會公開出面,發動上百人來起訴郭文貴。
在中國的那些愚民眼裡,郭文貴罵中國貪官的做法,讓他們很是解氣。但在美國社會受教育的人的眼裡,就能看出郭文貴知識水平匱乏,精神境界不高,講話方式不是美國媒體中能夠接受的行為,總之一句話,就是政治不正確。
我過去給老郭提出很多建議,讓他不能如此爆料,要分散他爆料所可能產生的風險。比如,我們可以辦一個網路學校,請老郭講課,課程內容可以叫作」中國社會現狀「 或是 「演講技巧」,在授課中講出他的爆料內容。他的爆料,可以理解成為是一種虛構的案例。
如此這般,就將爆料可能引起的法律糾紛轉嫁到網路學校,讓網路學校當被告。而網路學校又可以說成是事先未審查講課內容,甚至就是將爆料中的人名和內容都說成是虛構的情節。
即便是官司輸了,不過就是停止授課,最多不過解散網路學校而已。
ctwall @ctwall3:劉大濕,你分析得非常準確到位,但我還是要小聲地提醒你:你忘了?老郭有自己的律師團隊。
劉剛:在美國,這種超限戰只是針對很少數人的,而且通常不會被識別。美國不會有哪個律師真正意識到這類纏訟,也不會意識到這是超限戰。不會有美國律師有反超限戰的有效方式。就如同是針對賓拉登的恐怖襲擊,美國人沒有什麼有效的防範招數,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消滅他們的老巢,但這代價太大。另外,老郭請的律師,當然是希望老郭多打官司啦,這才有大錢好賺。
對付中國的超限戰,美國是沒人懂得的。中國有懂得的,那都是特務才懂。
我成為反超限戰的大師,那是久病成醫。可是沒人認為我會的這種經驗會對他有幫助啊。
所以,世界上不會有人去學習這種反超限戰戰略和技術。
象胡舒立這些人起訴郭文貴,只需要350美金,就能在十分鐘內立案。沒人看起訴的內容。
George gao @Georgegao57:劉大師,如果郭先生首先在美國法庭起訴胡舒立,老潘等等一群人,是否會是個反擊的辦法?
劉剛:你首先要明白,好虎架不住群狼。老郭面對的是一個強大的國家。你就是一頭猛虎,你咬死了胡舒立,會站出無數個胡舒立。
其次,胡舒立在中國,老郭控告胡舒立,胡舒立不到庭,你是毫無辦法。
老郭倒是可以反訴。如果老郭去逐一反訴,那正中超限戰的下懷。因為對方就是要將老郭拖入一個又一個的永遠都不會結案的法律纏訟。
如果對方起訴老郭一百個案件,你又反訴一百個,那就變成200個案件了。對方是有足夠的時間來上庭,而老郭一個人是無法分身的。
有十個人告郭文貴,郭文貴就幾乎是無法應對。老郭有一個誹謗罪名敗訴,再告郭文貴,那就是輕而易舉地讓老郭敗訴。
只要有一個告贏了老郭,那些被老郭點到名字的,包括夏業良、章立凡、文昭等人,都能控告老郭了。誰不想通過法庭給自己正名,還能撈一大筆啊。
看章子怡控告韋石的過程,如果博訊不妥協,就會被關門破產。如果章子怡繼續告下去,博訊即便是有幾億美金資產,也得賠個精光。章子怡完全可以列出因為博訊的誹謗,使得她損失上億美金的片酬。
你可以設想,如果紐約時報如此爆料,那會立即讓美國社會群起聲討紐約時報。
即便是對一個妓女,也不可以說什麼「懷孕的小手」。
我們這些沒有影響的小網民這樣說無妨,但老郭有億萬資產,一旦敗訴,那就會賠償上億。
美國的賠償可不僅僅是根據原告受傷害的程度,而更多的是根據你的賠償能力。
美國的藥廠,一般每年的賠償額要幾十億美金。這是美國很多律師賺錢的很大生意。老郭這樣搞下去,最後就成為美國律師們的大肥肉了。
老郭至少在爆料中避免應該提及任何女性的名稱,不要發布任何人的證件、銀行賬戶,避免提及隱私。
你看看那些美國富翁被告上法庭的,有多少賠得傾家蕩產。
有一個羅馬尼亞人醫生,在美國紐約有一棟六層樓,在美國娶了個西班牙女人。離婚時,法庭判決一半資產給女方。醫生拿不出那麼多現金,拒絕執行。法官立即改判將大樓判給女方,外加現金賬戶中的大部分。醫生於是將大樓四處布置炸彈,跟樓同歸於盡。遺囑是:
honey,I have nothing now! 親愛的,我現在是一無所有了!
我還有很多辦法幫他。可老郭就是莫名其妙地恨我。
劉剛
2017年6月7日
法道濟: 劉剛說的有理。這些牽扯法律,但是實質上是政治手段,象蟒蛇一樣,不知不覺中纏緊,到你發覺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被動挨打,失去同情,腹背受敵,四面楚歌。現
light12: 郭文貴在討價還價。他對美國司法也不了解吧?
法道濟: 郭要知道,和他打交道的可是政治上戰無不勝的共產黨,幾乎必輸無疑,既然到這種地步,不拼不行了。拼才有活路。共黨在爭取時間,就不想讓郭在這段時間有大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