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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笛 關於「不納稅無選舉權」(針對阿越質疑的增補版)

作者:light12  於 2016-11-6 11:1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7評論

時間: 05 11 2016 02:26
作者:蘆笛  驢鳴鎮 發貼, 來自 http://www.***

(https://big5.backchina.com/blog/260533/article-263753.html)貼出后,阿越再次質疑「不納稅無代議權」,說HOA決定社區事務是「私權」,不是公權。茲答覆於下: 

1)所謂「私權」與「公權」之說很新穎,我從未見過,在英文里怎麼說:public rights vs private rights?我只知道權利分為「自然權利」與「法律權利」兩種,HOA管理社區的權利,應該是法律權利吧? 

2)社區是私有的還是公有的?它應該是個微型社會,不是一個私有企業吧?私人能擁有一個社會么? 

3)美國人鬧獨立的理由,就是英國國會裡沒有他們的代表,喊的口號就是「無代議權就不納稅」。這話說出了西方一個根深蒂固的觀念:投票權來源於納稅,我納了稅,就有權投票決定公眾事務。你不給我這個權利,我就不納稅。 

鬼子早在中世紀就開始有這種觀念了,而且一直忠於這信念。當初上海租界工部局(City Council)里沒有華人委員,但後來許多江浙富戶逃避髪匪之亂,躲進了租界,與此前的鬼子居民一樣,向當局納稅,於是工部局便根據這個原則,讓華人也獲得選舉權,選舉自己的代表進工部局,參與市政管理。這可不是華人去鬥爭來的——那陣子的中國人只認為納稅是天經地義,從未想到過納稅後就可以、而且應該享受相關而來的權利。 

所以,從發生來源來說,選舉權這種法律權利是因納稅而產生的,不納稅,當然就不該擁有這權利。個人認為這才是符合邏輯的結論,無視它的來源只會引出混亂的可笑結果。例如一個在美國工作的外籍公民,儘管向美國政府納稅,卻無權選出代表去為自己爭利益,與一個被美國政府包養的難民一般無二。可等到那難民獲得美國國籍了,立即就獲得了選舉權。這TMD有什麼道理?選舉權來自於國籍而非對社會的貢獻,這不是笑話么? 

4)實際上,你不該發明特有的「私權」「公權」說,而應該說「選舉權是自然權利,不可剝奪」,這才是辯論的正道。實際上,「一人一票」如果有什麼理論基礎的話,就只能是這條。 

但問題馬上就來了,既然是自然權利,那就如同生存權一般,是與生俱來,不可剝奪的,可怎麼要到成年才獲得這自然權利涅?而且,難道外籍公民不是人,不該享有與生俱來的投票權?誰聽說過自然權利可以被國籍限制? 

由此可見,選舉權是法律權利而非自然權利。既然如此,它就是可以根據法律修改的,並沒有眾人印象里那麼神聖不可侵犯。 

5)我在第一個帖子已經說了,我這個主張是屁話,不會被任何一個民主國家接受,說也白說。之所以要寫那個帖子,不過是想指出民主政治設計的一個缺陷而已。 

我已經在《民主芻議》(或是《馬克思主義批判》,記不得了)中指出了自然科學與所謂「社會科學」的區別,那就是,前者的目的是「求真」,而後者與求真無關,不過是混雜了「求善」、「求效率」與「求穩」的各種設計藍圖彙編。所以,它不是什麼真的科學,其中沒有什麼「不可抗拒的歷史潮流」或「不能違背的客觀規律」。既然是人為設計,當然就有缺陷,可以越改越好,也可能越改越爛。個人認為,20世紀以來的西方民主政治史,就是一部越改越爛的歷史。 

當然我也知道,沒有幾個人會同意以上說道,此無他,大眾腦袋裡被植入的天經地義不可動搖也。所以,我還是就此閉嘴,埋頭看資料,厚積薄發是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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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7 個評論)

回復 十路 2016-11-6 11:57
那麼多軍人連命都貢獻了,沒收入沒交稅,人家不該有投票權?

還有,經常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經濟困境,有多少人付不起房錢,破產,負收入,難道取消這些不幸者的公民權力?

這個邏輯比較狹隘粗糙,經不起推敲。

拍他一磚,重新思考一下邏輯的嚴謹細緻性。
回復 light12 2016-11-6 15:48
十路: 那麼多軍人連命都貢獻了,沒收入沒交稅,人家不該有投票權?

還有,經常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經濟困境,有多少人付不起房錢,破產,負收入,難道取消這些不幸者
這事簡單,蘆原文:實際上,英國在20世紀前實行的民主就是這一套。事實如此照著做,事實不如此老蘆說謊。這是我對河邊的回答。原則很簡單,就是你對社會有貢獻你有投票權。軍人如果對社會有貢獻自然就有投票權。英國在20世紀前實行的民主你去查查
回復 foxxfam 2016-11-6 19:11
責任義務是對等的。
回復 light12 2016-11-6 20:07
foxxfam: 責任義務是對等的。
分離帶來許多苦果
回復 Lawler 2016-11-6 22:31
十路: 那麼多軍人連命都貢獻了,沒收入沒交稅,人家不該有投票權?

還有,經常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經濟困境,有多少人付不起房錢,破產,負收入,難道取消這些不幸者
同意。
老人,不再納稅;老人,新入籍的公民,沒有納過稅。都沒有選舉權
憲法不是這樣規定的!
回復 qxw66 2017-5-15 06:13
是的,否則就是共產主義,大家躺倒不幹白吃白占
回復 light12 2017-5-15 07:00
qxw66: 是的,否則就是共產主義,大家躺倒不幹白吃白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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