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天主教的教皇與聖母有多大權力?

作者:kylelong  於 2009-12-9 05:3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宗教信仰|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3評論

 

 

1、教皇為尊

   

教皇Pope就是「父親」的意思。

 

天主教認為(馬太161719節),彼得是盤石,耶穌要把教會建造在彼得身上;他有權捆綁任何人,也有權釋放任何人。「彼得」二字,原文是petros,小石的意思,而盤石(大石),原文是petra,就是基督(林前104)。基督教認為,耶穌對彼得說,他要(將要)把教會建立在彼得所承認的基督(盤石)上,而不是要建立在彼得身上。不止彼得有權柄(鑰匙)可以施行捆綁與釋放。眾門徒也有這個權柄(太1818)。

 

天主教認為,彼得是第一主教(後來改稱教皇)。但基督教認為,《聖經》沒有這樣說。《聖經》說:基督是房角石(為首的基石)(弗220)。彼得不是教會,而是長老(彼前51)。

 

天主教說,彼得沒有錯誤。但基督教認為,《聖經》上說,彼得曾經犯過大錯,三次不認主,後來也有犯過。天主教在主后590年才開始有第一位教皇大格理高里Great Gregory。在這以前沒有教皇的,「彼得教皇」之說是沒有半點根據的。教皇的冠冕分三層,表示他是代表神權、管理神權、統治王權。主后847年訂立「教皇上諭」,與聖經權威平等;天主教徒必須服從。1870年宣布「教皇無錯誤」。教皇還有赦罪權柄。基督教認為,這是離經判道的說法。《聖經》說:只有神才有赦罪權柄。耶穌是神的兒子,所以他有赦罪的權柄。此外,任何人都沒有赦罪權,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2、聖母為中保

   

中保就是中間人。基督教認為,「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耶穌基督。」(提前2:5

 

主后1854年,天主教認為,瑪麗亞(耶穌的母親)無原罪,稱聖母。天主教認為,耶穌是天主;但若沒有瑪麗亞,怎能有耶穌呢?天主教在拜耶穌的同時,也拜瑪麗亞,甚至認為瑪麗亞的權高過耶穌基督,人可以求她吩咐耶穌赦人的罪;人可以向她和使徒們禱告,求他們分一些功德。

 

基督教認為,耶穌是神的兒子,他從天上降世為人,借童女瑪麗亞出生。瑪麗亞是個人,不是神,不能拜她。基督教認為,教徒只能尊重她。況且耶穌是神的兒子,與瑪麗亞根本不相干(約24),耶穌只稱瑪麗亞為「婦人」。

 

1950年,宣布瑪麗亞升天為信條;1965年宣布她為「教會之母」。天主教把瑪麗亞奉為聖母,高舉聖母,稱她為「天門」、「大衛塔」、「約櫃」、「晨星」、「神秘玫瑰」等神聖名字。而基督教認為,這是違反《聖經》真理的。

 

(收集)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rebel 2009-12-10 01:07
「聖母為中保」的介紹好,花!
回復 kylelong 2009-12-10 03:42
rebel: 「聖母為中保」的介紹好,花!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5-20 05:36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