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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哲理99條(81):寫自傳是人生的基本權力

作者:kylelong  於 2009-7-31 05:5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哲學哲理|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6評論

關鍵詞:

自傳是傳記文的一種,主要敘述自己的生平事迹和著作等。一般用第一人稱,也有用第三人稱的。從寫作的對象上來講,自傳是以寫人為主的文章。只不過這個人物是自己,寫人的手法在此都可以應用。

 

首先,自傳要寫出一個真實的、活生生的「我」來。這個「我」,應該就是生活中自己的真實樣子,而不是與生活中真實的自己隔著一層,讓人看了之後,覺得那不是你,或者不是完全真實的你。這就要求寫作自傳的第一個要求是認識自我。

 

其次,自傳是一部反省與記錄史,主要是傳於後人。一位歷史學家說道:你可以不是英雄,也可以不是明星,但這並不代表你沒有敘述歷史的權利。歷史是人民創造的,普通百姓寫自傳,這本身就是對權利的一種訴求。在表現個體生活狀態上,平民與精英同等重要。歷史學家多研究精英歷史,很大程度源於精英們可以書寫,可以被記錄,因此才可被後人追溯,歸根結底,精英有發聲的渠道,但平民沒有。在物權、產權、消費者權益都日漸受到認同的今天,對歷史的要求也應該被視為一種權利,這種權利正在得到社會認同,這是整個社會開放和進步的一個標誌。

 

我們大多數人都是平民,都是草根。正由於這一點,人們一直忽視自己的個體價值。平民草根為什麼不重要?普普通通的平民,不也是和社會的歷史一起走過來的嗎?精英的思想與觀點都是正確的嗎?在歷史面前,人應該是平等的。在網路如此普及的當今,很多人已經加入寫自傳的大軍。這些人都是在表達他們所認知的一段歷史,其中既有對自己所經歷事件的態度與反思,又有對自己行為與思想的反省。這類記錄,在很大程度上較精英們的自傳更加真實,因為他們的寫作沒有任何顧慮與擔心,不會因為寫的內容不符合當時當地的法律規章而有所顧及,也不會因為擔心受到別人的反面評價或對自己的形象造成損害,而隱藏部分事實與真相。這也正是西方人比較喜歡寫自傳的原因之一,因為言論自由是人的基本權力之一。

 

平民自傳與精英自傳的一點區別,就在於精英自傳多數與利益掛鉤,出版、掙錢是他們的目的;而平民的自傳是留給自己晚輩看的,基本上沒有什麼出版發行量,這就更加顯得有歷史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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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6 個評論)

回復 普通一丁 2009-7-31 08:46
這只是個人經驗。要寫東西,寫人家不容易,最好是從寫自己開始,寫自己的經歷與感受。寫人家還可能會寫錯,未經人家許可,儘管冠以假名,也可能會得罪人。
當然,寫自己,很可能不知不覺中犯上了隱惡揚善的問題。
回復 kylelong 2009-7-31 09:00
普通一丁: 這只是個人經驗。要寫東西,寫人家不容易,最好是從寫自己開始,寫自己的經歷與感受。寫人家還可能會寫錯,未經人家許可,儘管冠以假名,也可能會得罪人。
當然
的確如此。如果是要出版發行,一般是不會講自己壞話,或者反思自己的;有的話,都是高人。如果是給自己後人,不是出版發行,講講無所謂。

寫自傳,一般是寫自己。也有寫別人的,除非得到別人或家屬同意。
回復 yuxin_9605 2009-7-31 20:39
好文!
回復 brainwasher 2009-7-31 22:05
網路是最好的平民自傳平台。不需投人所好,可以真實表白。
回復 kylelong 2009-8-1 07:07
yuxin_9605: 好文!
謝謝。
回復 kylelong 2009-8-1 07:09
brainwasher: 網路是最好的平民自傳平台。不需投人所好,可以真實表白。
嗯,寫博,就是一種隨意,無需條條框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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