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的定義:迷信(Superstition)是對某一些事物迷惘而不知其究竟,但又盲目地相信其說。
Encarta百科全書的定義:迷信是非理性地相信某種行為或儀規具有神奇的效力。
百度的定義:迷信專指人對事物的一種痴迷信任狀態、迷惘地相信;更指盲目的相信、不理解的相信。迷信是自迷,看到了神奇的現象而生信,但又不懂內在的深奧道理。
現在哲學定義:對於某種不了解而且非常神奇的事物產生的過度的相信。因為不理解,無法解釋,所以才會有一種自以為是的理解與詮釋,這就是迷信。
由此看來,人們對於迷信的定義,都是基於自己的世界觀和價值觀來詮釋的,這個本身就具有主觀性,或者說是迷信的特徵,因為迷信主觀而下定義。
依據中國人的常識,此謂「迷信」,一般是專指對風水、命相、卜筮、占星、鬼神等方法、現象的執著和相信。它們是對自然力量的盲目崇拜,僅僅是文明、科學發展的階段性產物;只要伴隨文明、科學的演進,這些迷信現象就會自然消失。
古往今來的人類文明史,促使迷信形成的力量無非兩種:一是自然力量,一是社會力量。早期文明史上多為自然力量的崇拜,同時伴有對社會力量的迷信。這兩種崇拜形式相輔相成,彼此互動,交相呈現。
人們對於自然力量的崇拜,滲透了對於社會力量的崇拜形式;而對於社會力量的崇拜,亦經常具備了對自然力量的崇拜內涵。它們共同構成了人類文明中神秘崇拜的基礎。對於自然力量的崇拜,可能會隨著科學、文明的進步而逐步改變形式,甚至被淡化,在某種程度上不一定會消失,比如哲學研究領域;但對於社會權力的崇拜,很難在短期內隨著科學、文明之演進而淡出、消失,它反而有可能做大、被強化、崇奉到神聖的程度,其功能、其影響,大大超過了人們對自然力量的崇拜,但是否會伴隨人類文明之始終,也要看人類文明的發展程度。
前者,比如宗教信仰;後者,比如權利信仰。總之,迷信是可以消失的,因為科學的進步和文明的發展。
迷信,通常與科學對立。科學(包括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本身是一種假設,正如宗教一樣(實際上,具體講,宗教也是社會科學的一部分,這裡單獨列舉出來,主要是突出宗教迷信的部分)。假如這種理論被證實是有限正確的,在其應用過程中,仍然是一種主觀認定。有人說宗教(迷信)不可以被證實,而科學可以。這個如何解釋?其實,所謂的「宗教(迷信)不可以被證實」,是我們自己認為的不可以被證實;科學可以被證實,也是我們自己認為的可以被證實。事物的表象,並不一定就是事物的本真。一碗不冒熱氣的肉湯,並不表明其溫度就是室溫,或者適合飲用。
我們可以用一個例子來說明:有些人常嘲笑動物為畜生。然而,原始人在未進化成為真正人(文明人)之前,他們必然還是可憐的愚昧者存在(半文明半野蠻人);文明人看原始人,猶如原始人看動物一般。所謂「野蠻人」,就是原始社會裡看見陌生人就可隨意屠殺、嗜殺成性的動物。誰可以肯定:幾百萬年後的未來智慧人類,不會認為我們當今的人類也是「野蠻人」?因為我們還無法避免疾病、戰爭、金錢、死亡!
這就是時差!或者說是維度差!進一步講,在時間的維度上,人類的智慧一直在進步!
試問:600萬年前的人類,是否可以想象當今世界擁有600萬個零部件的波音飛機可以飛上藍天?試問:當今的人類,是否可以想象600萬年之後的地球人類可以穿越時空定居在宇宙任何一個星球上?
所以,迷信的存在,是事物本身的存在,是實實在在的存在,不是虛幻的現實,包括宗教。當科學的進步和文明的發展到達一定階段,原本我們認為的迷信就消失了,即使是一小部分一小部分地漸進式的消亡。但這並不是說這樣的結論就是最後的最進步的科學或文明。因為科學和文明的進步從來就沒有停止過步伐。重複一句:幾百萬年之後的人類,仍然會認為我們當今的人類科學和文明,也是十分愚昧的!
正如21世紀的人類質疑:600萬年前的人類為什麼會相信迷信的東西?同樣的質疑也將會發生在221世紀的人類:21世紀的人類為什麼會相信迷信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