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給」的價值

作者:kylelong  於 2008-8-21 10:2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哲學哲理|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2評論

    世上懂得「給」予別人的人,就是最富有的人;而只貪圖別人「給」自己的人,就是最貧窮的人。

  普通人,給自己很容易,給別人卻很難。從生物學上講,假如不播種,怎麼會有收成呢?如果不給予別人,自己怎麼會富貴呢?這裡說的「富貴」,又是指什麼呢?

  「給」,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給人一句好話,給人一個微笑,給人一份心意,給人一點服務,都是「給」的具體表現;善的「給」予,美化了人生,凈化了社會,傳承了文明,「給」才能維繫社會大眾彼此之間的和諧。2008四川大地震,世界上無數的人奉獻了「愛」給予四川的災民,這是一個美好的和諧世界的精彩瞬間。

  人類自呱呱墜地,就接受了父母給予的慈愛呵護;入學讀書,就接受了老師給予的教育和培養;走入社會,就接受了社會大眾給予的種種恩惠。人家「給」予我,我「給」予了別人什麼呢?

  有一些行為不當的人,也有反面的「給」:給人煩惱,給人傷心,給人難堪,給人障礙。古語說:「仰天而唾,唾不污天,還污己身;逆風揚塵,塵不至彼,還坋己身。」把不好的給人,固然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比如,美國把西方的價值觀「強給」予中東的民族,使那些原本擁有的傳統喪失。

     即使把好的東西給人,也有層次上的不同:金錢財物的施「給」,還是比較容易做到;說好話給人讚美,就是難能可貴的美德;給人的哲理、真理、知識、智慧、信心、無畏、平安、自在、快樂,才是真正無上的仁慈。

  「給」的美德是不容易獲得的。有的人「給」予社會一些資助,只是為了沽名釣譽;有的人給予社會一些奉獻,只是想獲得他人的回報。真正的「給」,如俗話所說的「無相布施」,那才是博愛的最高境界。只有給予了別人,自己才會獲得金錢不能買到的、無價的美德。

    從物理和化學的平衡原理來講,人一生接受了別人「給」予我們多少因緣,我們也應該「給」予他人多少因緣。因緣,就是人們之間以及人與事物之間的連帶關係。因為你接受了再多的「給」,最終也不會帶走,為什麼不把它們給予別人呢?人與人之間、團體與團體之間、社會與社會之間、人類與自然之間,唯有「給」,唯有好因好緣,才是發揮了「給」的最大價值,也是一個人的最大人生價值。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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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sam333 2008-8-21 11:12
說得真好。贊同你的觀點,握手。
回復 藍天綠地 2012-5-26 01:05
my grandma and mom always tell us the s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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