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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79樓 遊客 (98.110.x.x) ] 發表於 2019-8-23 23:23
「一個人在公共場所使用污穢、猥褻或淫穢的語言,或使用威脅、辱罵或侮辱性的詞語是違法」-其實提倡殺不同政見的人就不光是解不解僱的問題了,是社會安全問題。
回復 舉報 [ 178樓 遊客 (65.205.x.x) ] 發表於 2019-8-23 23:05
鸚鵡螺航空做了一件正確的事.
回復 舉報 [ 177樓 遊客 (69.204.x.x) ] 發表於 2019-8-23 23:02
像此種傻B應該查到一個開除一個,並把他她們驅逐出去,凈化政治空氣。
回復 舉報 [ 176樓 遊客 (98.110.x.x) ] 發表於 2019-8-23 22:56
ABC中文記者在現場聽到支持北京的示威者集體高呼「X你XX」、「叫爸爸」和「摘口罩」等口號,並用鏡頭記錄到其中一名示威者試圖用力推開ABC新聞部攝影師手中的麥克風。 維州警方今日提供給ABC中文的一份聲明確認,示威者在公共場所使用侮辱性或威脅性的詞語屬違法行為。 「雖然示威者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但在維多利亞州,一個人在公共場所使用污穢、猥褻或淫穢的語言,或使用威脅、辱罵或侮辱性的詞語是違法的,」維州警方在聲明中說。
回復 舉報 [ 175樓 遊客 (98.110.x.x) ] 發表於 2019-8-23 22:48
「任何言論都應該是自由的「-不是的,這個大陸人對言論自由的概念有問題。
回復 舉報 [ 174樓 遊客 (72.179.x.x) ] 發表於 2019-8-23 22:44
任何言論都應該是自由的
回復 舉報 [ 173樓 遊客 (99.203.x.x) ] 發表於 2019-8-23 22:36
應送她回大陸!
回復 舉報 [ 172樓 遊客 (96.20.x.x) ] 發表於 2019-8-23 22:24
你可以愛黨,但在文明的世界里,野蠻暴力的言論一定會令你付出代價,活該!
回復 舉報 [ 171樓 遊客 (98.110.x.x) ] 發表於 2019-8-23 22:23
「她是不是恐怖分子啊, 我還以為她是 ISIS 行刑隊的! 這和ISIS 有什麼區別??」-說港人示威的該被處決是屬恐怖言論,這也是在變向恫嚇他人的天賦人權。進美加自由世界有個條件是不搞共產主義和法西斯。美國國安很可能會監控公共言論空間,是防恐的一部分。這次反他人言論自由的大陸人在自由世界對他人進行的恐嚇很可能會被追究的。大陸人很多對這個問題好象是真的沒概念。說哪些行使天賦人權的人該被殺已經是踏上了那條反人類的道路了。
回復 舉報 [ 170樓 遊客 (12.116.x.x) ] 發表於 2019-8-23 22:00
免費給弱智五毛一條忠告,不管你的政治觀點是什麼, 在民主自由國家不能有威脅殺人放火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話,這個不屬於「言論自由」。搞不好被以恐怖威脅或仇恨犯罪罪名起訴進監獄。黨媽和你們切割都來不及,是不會組織營救滴! 你們好自為之。
回復 舉報 [ 169樓 遊客 (216.165.x.x) ] 發表於 2019-8-23 22:00
應該將她遣返!!!!
回復 舉報 [ 168樓 遊客 (104.129.x.x) ] 發表於 2019-8-23 21:51
這種假新聞也有人相信。現在那裡還會有人說什麼「行刑隊」之類的話,又不是二戰電影。誰都知道在社交媒體上發表的東西只能代表個人觀點與工作單位有什麼關係,又沒有穿著工作制服在工作場合廣播。
回復 舉報 [ 167樓 遊客 (12.116.x.x) ] 發表於 2019-8-23 21:47
她是不是恐怖分子啊, 我還以為她是 ISIS 行刑隊的! 這和ISIS 有什麼區別??
回復 舉報 [ 166樓 遊客 (69.155.x.x) ] 發表於 2019-8-23 21:08
回到你那充滿仇恨的土地去吧。
回復 舉報 [ 165樓 遊客 (74.114.x.x) ] 發表於 2019-8-23 20:51
你們儘管捧她,但她已經否認了, 她解釋說是上述言論不是她的真實意願
回復 舉報 [ 164樓 dengg87 ] 發表於 2019-8-23 20:45
沒關係,另謀生路,好運跟你來
回復 舉報 [ 163樓 遊客 (208.92.x.x) ] 發表於 2019-8-23 20:44
示威者沒有暴力而且不妨礙他人行動自由。就不能歸類為社會垃圾。
回復 舉報 [ 162樓 遊客 (99.240.x.x) ] 發表於 2019-8-23 20:24
凡出自FRA, VOA, VOG 都是為其主子效勞。想咋說就咋說唄,不足掛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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