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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39樓 遊客 (184.66.x.x) ] 發表於 2019-6-27 00:44
人渣國家,生產人渣。沒理兼烏合之眾國。
回復 舉報 [ 38樓 光著腳衝浪 ] 發表於 2019-6-27 00:41
這貨進去也會菊花洞開的!
回復 舉報 [ 37樓 遊客 (69.158.x.x) ] 發表於 2019-6-27 00:39
讓這個畜生死後在地獄永遠煎熬,不得翻身。
回復 舉報 [ 36樓 遊客 (209.171.x.x) ] 發表於 2019-6-27 00:32
搜魂然後車裂,沒啥好說的。
回復 舉報 [ 35樓 遊客 (107.170.x.x) ] 發表於 2019-6-27 00:32
無論結果如何,死者安息,看得出他們家關係不錯。這樣的合影我出國前也拍過,想想就替章的父母難過,好在她還不是獨子,一個人在外面注意保護好自己吧,然後下輩子投胎到一個發達國家,不要再當苦逼中國人了
回復 舉報 [ 34樓 遊客 (70.29.x.x) ] 發表於 2019-6-27 00:31
小心被這個畜生騙了!他雖然答應說出屍體扔到那裡,但是他能保證找到嗎?如果全部都衝進了下水道,如何找回來?如何能相信它?這個畜生為了保命,什麼都幹得出來!最正確的方法是:不說,法律處死!說,黑社會弄死!怎麼能被一個畜生要脅?
回復 舉報 [ 33樓 遊客 (130.132.x.x) ] 發表於 2019-6-27 00:30
死刑。
回復 舉報 [ 32樓 遊客 (104.231.x.x) ] 發表於 2019-6-27 00:28
I do not believe ghost. I believe Zhang Ying-Ying's parents wants to bring their daughter back to home. They want to visit her and to be together with her someday. They hate the evil but they could not kill all the evils in this world. Their daughter was destroyed by the evil.
回復 舉報 [ 31樓 遊客 (136.2.x.x) ] 發表於 2019-6-27 00:24
法律不變 ,不用特赦, 很可能幾年後就放出來
回復 舉報 [ 30樓 遊客 (73.181.x.x) ] 發表於 2019-6-27 00:24
可憐的孩子!決不能主動上陌生人的車!
回復 舉報 [ 29樓 遊客 (107.170.x.x) ] 發表於 2019-6-27 00:23
想在車內控制一個人很容易,想小章這樣的學生可能一個威脅就夠了。我的推測是上車后不久,罪犯就把她手機拿走了。因為章的手機信號在她上車后不久就斷了。而且她已經意識到身處危機之中了,因為罪犯交代章曾經指路,后發現路線不對。但是章的應急能力不足,憑她被假警察騙就說明她很好騙,所以進入公寓很可能是二次被騙,或者被武器脅迫,至於為什麼沒人看見,美國人太少了,而且可能罪犯用武器威脅她正常走在嫌犯前面
回復 舉報 [ 28樓 遊客 (68.108.x.x) ] 發表於 2019-6-27 00:22
那可憐姑娘掙扎時這個死變態可有一絲憐憫,不能免死,浪費納稅人的錢
回復 舉報 [ 27樓 遊客 (71.163.x.x) ] 發表於 2019-6-27 00:18
陪審團好像只定罪,量刑是法官決定。是否死刑在法官
回復 舉報 [ 26樓 遊客 (165.225.x.x) ] 發表於 2019-6-27 00:16
*Soul
回復 舉報 [ 25樓 遊客 (165.225.x.x) ] 發表於 2019-6-27 00:14
I can't begin to imagine what her parents had to go through in the past two years. The pain and desperation are beyond any one』s comprehension.  My heart and prayers go out to her and her family.  We should all be proud of her bravery and strong will in the face of the devil. May her sole RIP in heaven.
回復 舉報 [ 24樓 象是一人 ] 發表於 2019-6-27 00:03
我在當初他拒不交代屍體下落的時候就知道他會用這個作為免死條件,因為這樣的先例太多了。那個殺害了58人的連環殺手也是這樣做的。他為了拖延時間,說自己殺害了70人,耍的檢方團團轉,最後確認殺害了58人,這時候好幾年過去了,屍體只找到20多具。然後,他供述了屍體地點,最後判了終身監禁。越是這類變態罪犯,越是害怕死,他們殺害別人的時候從來沒有想過別人面對死亡的恐懼,他們只想要自己的快感。可是每次要判他們自己死刑的時候就撒謊或者上訴,堅決不死。人渣。
回復 舉報 [ 23樓 遊客 (73.181.x.x) ] 發表於 2019-6-27 00:01
罪犯判他個死刑不為過。
回復 舉報 [ 22樓 遊客 (76.204.x.x) ] 發表於 2019-6-27 00:01
他把一個無辜女孩殺死了,而且死的那麼痛苦慘烈,他,一個殺人兇手憑什麼求免死,一命抵一命,他也最應該死,古時候的凌遲都便宜他,他被判處死刑才能大快人心,才能慰藉逝人,才能告誡世人,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回復 舉報 [ 21樓 遊客 (172.58.x.x) ] 發表於 2019-6-27 00:00
無保釋的終身監禁也不是不行   就怕過兩年法律變了  或者有什麼特赦 結婚又放出來了
回復 舉報 [ 20樓 遊客 (73.181.x.x) ] 發表於 2019-6-27 00:00
錯誤在於父母,沒有教育好這個女孩,自己一時的錯誤,主動拉開兇犯的車門,主動上了兇犯的汽車,自己一時的錯誤斷送了自己年輕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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