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攔車爭孩子撫養權被小舅子捅死,妻子出諒解書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2024年12月,河南許昌一對夫妻在辦理離婚時因孩子撫養權發生衝突,丈夫張某某跳到妻子汽車引擎蓋上,甚至將前擋風玻璃踹碎。隨後小舅子岳某某從車後排出來,持刀將姐夫張某某殺害。揚子晚報記者從男子妻子岳女士處獲悉,岳某某一審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緩后提出上訴,該案二審將於12月3日在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岳女士告訴記者,她與張某某在2018年經朋友介紹結婚,兩人育有一個4歲的女兒。她還因將張某某捉姦在床被他家暴打傷過。案發半年前,張某某因出軌向法院起訴離婚但被駁回。
岳女士介紹稱,該案案發於2024年12月5日,「那時候因張某某婚內出軌,我們已經長期分居,他已經把孩子帶走一個月了。那天他正好把孩子帶過來商量離婚的相關事宜,在關於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上我們沒能達成一致,於是就起了爭執。」
當天13時許,二人協商無果,岳女士欲駕車帶女兒等人離開。被害人張某某為阻止站在車頭處,跳到妻子汽車引擎蓋上,甚至將前擋風玻璃踹碎。岳女士下車與被害人張某某發生廝打。隨後,岳女士拉開被告人岳某某座位處車門,被告人岳某某持提前準備好的尖刀下車,先朝張某某胸腹部捅刺,又朝張某某頭部,頸部連續捅刺,張某某倒地后,被告人岳某某雙手持刀捅刺張某某胸部,致被害人張某某當場死亡。被告人岳某某作案後向到達現場的民警自動投案。
岳女士表示,案發前她並不知道弟弟的包裡帶著一把刀。「看到弟弟掏刀捅人的時候,我和母親還上前制止。但他力氣太大,導致我的手和衣服也被劃破。」
岳女士稱,弟弟岳某某今年37歲,至今沒有成家,平日在家務農,性格內向不與人交流,也沒有和別人起過衝突。「一審開庭的時候,他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帶刀沒有想要殺人,只是想嚇唬張某某。」據判決書顯示,案發後岳女士作為被害人張某某的近親屬,還向弟弟岳某某出具諒解書。岳女士告訴記者,張某某的父母都已經過世,親人只有她和女兒。
一審開庭時,被告人岳某某的辯護人認為,被害人張某某對本案的發生具有重大過錯。張某某與其他女人非法同居,違背夫妻之間相互忠貞義務;張某某在案發當日實施了強行攔截車輛,暴力毀壞車輛,毆打岳女士等非法行為。被告人岳某某激憤殺人,具有一定的防衛性。
案發後,被告人的父親代為與被害人近親屬達成賠償協議,並取得被害人近親屬諒解。辯護人認為法院對被告人應當減輕處罰,排除死刑的適用。
一審法院認為,張某某的跺車行為對本案的發生有激發作用,綜合考慮本案的具體情況,可酌情對被告人從輕處理。本案中嶽女士與張某某對矛盾發生、升級均有責任,二人廝打的同時,岳某某持預先準備的刀下車,朝被害人頭部,頸部等要害部位連續捅刺,在被害人倒地失去反抗能力后,仍雙手持刀猛刺其胸部,被告人採用明顯不相當的暴力,結合案發起因,被告人事先準備刀具,被告人想殺死被害人的供述等因素,被告人的捅刺行為不具有防衛性質。
一審法院表示,本案岳女士既是被告人岳某某的姐姐,又是被害人張某某的近親屬,岳女士具有雙重身份。岳女士雖然出具諒解書,但張某某和岳女士當時正在協商離婚,結合案發起因,本院認為此時岳女士代表張某某利益的能力受到質疑,該協議並不能彌補被害人受到的傷害,故該諒解協議不足以對被告人岳某某從輕或減輕處罰。最終法院判處被告人岳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