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華裔女替卧底警察洗錢 面臨最高22個月監禁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加拿大卑詩省列治文市一名37歲華裔女子,因幫助假扮毒販的卧底警察洗錢近50萬元,面臨最高22個月監禁刑期。
鄒喬伊(音譯:Alexandra Joie Chow)於列治文一間卡拉OK俱樂部任職調酒師,其量刑聆訊本周四(21日)在列治文卑詩省法院舉行。
辯護律師要求判有條件刑期
檢控官海尼(David Hainey)告訴法官,自研究卑詩省洗黑錢問題的卡倫委員會(Cullen Commission)結束公眾研訊以來,鄒喬伊將成為首位因純粹洗錢而被判刑的人。
鄒喬伊的辯護律師奧帕爾(Josh Oppal)告訴法官,儘管其當事人覺得自己被警方設下了圈套,但她已對自己的行為承擔了責任。
海尼在量刑聆訊上援引了卡倫委員會關於卑詩省黑社會非法經濟活動的結論,並呼籲判處鄒監禁。
她的辯護律師則要求判處有條件的刑期,即對她進行某種形式的軟禁。
海尼告訴法官,鄒為那些自稱是國際可卡因毒販的人提供專業洗錢服務,有條件的刑期不足以代表社區的譴責。
鄒在2021年11月被拘捕,此前,卑詩省聯合部隊特別執法組的聯合非法博彩調查小組對另一人開展了調查,該男子涉嫌洗錢、放高利貸和勒索。
海尼表示,警方看到該名男子出現在鄒工作的卡拉OK俱樂部,然後帶著一個沉重的袋子離開。警方隨即展開誘捕行動,試圖從該男子那裡獲得現金貸款,一名卧底警員則與鄒建立了關係。
海尼說:「儘管她試圖說服他『不要和這些人扯上關係』,但她最終還是同意提供現金貸款,以車輛作為抵押。」
卧底警員在獲得貸款后告訴她,他們需要一種方法來使大量現金合法化。她同意將大量鈔票轉換成「乾淨」的銀行匯票,以換取5%的傭金。
海尼表示,在接下來的幾個月內,鄒進行了9次洗錢交易,每次涉及的現金價值高達7萬元。她還說,超過10萬元的交易,傭金會更低。
鄒告訴卧底警官,她只拿走了1%傭金,因為其他人也需要收傭金,包括銀行帳戶被用來開匯票的人士;並指提供銀行匯票的人士是清白的,其中有一個在銀行工作。
海尼表示,鄒應被判處18至22個月的監禁。儘管奧帕爾不反對擬議的刑期,但他指鄒應在社區內服刑,而不是被監禁。
法官將在今年11月宣布鄒的量刑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