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有獨生子女證 宗繼昌做鑒定需施幼珍同意

京港台:2025-8-9 10:34| 來源:新民周刊 | 評論( 15 )  | 我來說幾句

宗馥莉有獨生子女證 宗繼昌做鑒定需施幼珍同意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8月1日,香港高等法院對宗馥莉及其三個「弟妹」的「信託案」宣布裁定。

  今年7月,三位自稱娃哈哈集團現任董事長、宗慶后之女宗馥莉同父異母的弟弟妹妹——宗繼昌(Jacky Zong)、宗婕莉(Jessie Zong)、宗繼盛(Jerry Zong)遞交訴狀,他們正尋求一項禁令,阻止宗馥莉處置滙豐銀行賬戶內的資產,並追討其父宗慶後生前承諾的21億美元(約合150億元人民幣)信託權益。

  對此,香港高等法院作出非正審禁制令:在杭州中院和浙江高院的相關訴訟有結果前,除非法庭另有指令,宗馥莉不能從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浩創投有限公司,註冊在英屬維京群島)在香港滙豐銀行的賬戶中提款或轉賬任何資產。

  同時,她還需要披露這個滙豐賬戶的最新餘額、資產去向以及完整的收支賬目。如果2024年2月2日之後,賬戶里的資產轉到了第三方手中,作為被告的宗馥莉也得交代相關情況。

  在杭州繼續鏖戰

  「信託案」在香港打得如火如荼,不過宗馥莉方的代理律師在電話中對媒體表示,「不要關注香港(案子),應該關注杭州的案子。」

  

  這場橫跨香港與杭州的遺產爭奪戰,涉及總額高達人民幣350億元。香港高等法院的判決看起來不利於宗馥莉,但其實只是延續了之前的臨時禁令。要說最終誰贏誰輸,還得看杭州法院判決的結果。

  公眾原先的認知里,娃哈哈創始人宗慶后家族關係簡單:妻子施幼珍和獨生女宗馥莉。突然冒出的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揭開了這個中國飲料巨頭家族不為人知的一面。

  據悉,三名原告首次公開主張其為宗慶后非婚生子女(母親為娃哈哈前高管杜建英),要求平等繼承權。同時,三位原告還採用「雙線作戰」,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案號(2025)浙01民初123號】,要求分割娃哈哈集團29.4%的股權,按當前市值計算其價值超200億元。

  目前,原告方已經提交了大兒子宗繼昌的出生證明,申請調取宗慶后2023年在浙一醫院的血液樣本做DNA比對——若鑒定成立,《民法典》第1071條規定的「非婚生子女同等繼承權」將成原告方「殺手鐧」。

  但也有網友爆料宗馥莉的弟妹三人並非「私生子」,宗慶后與杜建英是合法夫妻(留言評論中提及在海外領證)。但是,這期間宗慶后與原配施幼珍在國內的婚姻關係並未解除。

  原告方聲稱宗慶后曾指示下屬通過香港滙豐銀行為每人設立7億美元信託,截至2024年初,滙豐賬戶餘額約18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29億元);截至2024年5月,已有11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786萬元)被轉出該賬戶。原告方尋求法庭禁令,凍結該滙豐賬戶,要求宗馥莉執行父親遺囑,支付數百萬美元資產利息,並賠償資金轉移造成的損失。

  他們提交了經香港公證的證據:2023年宗慶后通過內部郵件指令下屬設立信託的截圖,以及2024年1月的資金流水。

  宗馥莉的法律團隊直接否定了「家族信託」的存在。他們援引《信託法》第8條,設立信託應當採取書面形式,強調原告拿不出宗慶后簽署的信託契約或董事會決議,根本不構成法律意義上的信託。他們還提交了娃哈哈2023年海外業務預算報告,證明這筆錢是「東南亞市場拓展儲備金」,而非家族信託。

  而從香港信託賬戶設立人為建浩創投有限公司這一基本事實來看,這也是「家族信託」爭議需要打官司的重要原因之一,賬戶並未以個人名義設立。該公司是一家離岸信託公司,宗馥莉是唯一董事。

  原告方律師亦指出:宗慶後晚年曾在私人場合承認三名子女的「宗氏血脈」,並口頭承諾「不會虧待」,遺囑見證人清一色為娃哈哈高管。

  不過,因為無家族成員見證或簽字,該程序存在瑕疵。

  宗馥莉的律師表示:宗馥莉不接受這些證據,其聲稱宗慶后並沒有向她發出指示。

  隨著香港戰場暫告段落,決戰舞台轉向杭州。接下來一系列的司法程序或將決定娃哈哈豪門遺產的最終歸屬。

  獨生子女證之威?

  兩地起訴,意味著若信託成立,三位原告基於受益人身份主張信託資金;若信託不成立,他們需先通過親子關係鑒定,再依據《民法典》主張法定繼承權,分割作為遺產的賬戶資金。

  事實上,這場糾紛的核心,最主要的就是這兩大爭議點:非婚生子女能否分得遺產?其中的受益權到底如何分配?

  法律界人士指出,《民法典》第1127條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權利」。這意味著,只要親子關係能被證明,他們就有權主張繼承權或信託受益權。

  但難點在於,現有遺囑的見證人均為娃哈哈高管,無家族成員簽字,被認為「程序存在瑕疵」,需先推翻已有遺囑中「境外資產全部歸宗馥莉所有」的內容。

  有律師明確表示,信託必須白紙黑字,應當按照信託法的要求設定才有約束力。如果信託不成立,那就只能是打繼承訴訟官司。

  紅圈律所一位律師透露,原告已向香港法庭申請對18億美元資產銀行賬戶的臨時禁令,目的是防止宗馥莉繼續轉移資產。這位律師稱,這只是香港訴訟中常見的程序措施,並不代表信託可能被「擊穿」,更不意味著資產歸屬已有定論。

  值得一提的是,一份杭州市東方公證處的繼承公證書【編號:(2024)浙杭東證字第1695號】顯示,宗馥莉手中握有一份同樣由東方公證處出具的遺囑公證書【編號:(2024)浙杭東證字第1056號】,而這份公證遺囑是宗馥莉此前繼承宗慶后所持娃哈哈股權的關鍵所在。

  這份繼承公證書顯示,2024年3月1日,申請人宗馥莉向公證處申請辦理被繼承人宗慶后遺產的繼承公證,並提供了12項證明材料,其中包括宗馥莉的證件、宗慶后的死亡及火化證明、宗慶后與施幼珍(宗馥莉生母)的結婚證和宗馥莉的獨生子女光榮證以及前述的遺囑公證書。

  有觀點認為,宗馥莉的獨生子女光榮證清晰載明了「宗馥莉是宗慶后與施幼珍夫婦唯一的合法婚生子女」這一重要事實。在缺乏其餘有力反證的情況下,它能阻斷宗慶后非婚生子女繼承遺產的可能。中國現行《民法典》雖承認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繼承權利,但在實際操作中,主張這一權利需要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DNA親緣鑒定證明。然而,要提取已故企業家宗慶后的生物樣本進行檢測,也應該獲得其法定配偶施幼珍的同意——想想這件事操作難度多大吧。

  中國明確:如本人持有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光榮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等其他證明文件,且明確記載父母子女信息的,都能作為父母子女關係憑證。而一本小小的《獨生子女證》,竟也勾起了網友時代的回憶。

  「獨生子女證」制度是中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父母雙方的書面認可證件,作為可以享受該政策的憑證。

  證件內左頁欄目依次為:證件編號,區屬印戳;起止有效日期;兒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母親姓名,工作單位;父親姓名,工作單位。右頁「注意事項」有「本證為獨生子女專用,不得冒名頂替」等五項。

  證件由獨生子女父母雙方各自持有。按當時政策(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每月可享有2.5元,獨生子女獎勵費至子女16周歲。獎勵費由夫妻雙方用人單位各自發放。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還可一次性領取計劃生育獎勵費5000元。

  如今,育齡夫婦的主力軍已轉變為90后和00后,他們的婚育觀念相比老一輩自然改變甚多,獨生子女證似乎成了漸行漸遠的往事。

  綜合自鳳凰衛視、騰訊新聞《潛望》、野馬財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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