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蛤蟆湯」事件當事人:對處理結果滿意,或將索賠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山東臨沂一飯店發布蛤蟆湯視頻擬罰款45萬元,此事今日迎來最新進展。
7月15日,新華社報道,山東臨沂市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
近日,針對蘭山區一飯店因發布菜品視頻擬被高額處罰一事,臨沂市高度重視,成立由市司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並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共同參與,對此事件進行提級調查。
經調查,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執法辦案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處罰證據不足。僅憑當事人發布的視頻照片作出處罰告知,事實不清。二是執法程序不當。當事人提出聽證申請后未按規定組織聽證;在作出不予處罰決定后,未按規定期限送達書面《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針對以上問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程序對該行政執法行為予以撤銷,對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時任黨組書記齊某進等五名相關工作人員作出停職處理。後續將對此事件繼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責成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堅決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15日上午,涉事的山東臨沂蘭山區菜館老闆張雲(化名)及親屬王先生告訴@極目新聞 記者,已看到該通報。王先生告訴記者,政府對老百姓的困難和遭遇很重視,「我們看了之後,對處理速度和處理結果滿意。」
王先生說,從今年3月至7月,菜館停業了幾個月。恢復營業后,由於受到事件影響,顧客很少。下一步,可能要進入司法程序,或將起訴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索賠。王先生向記者表示:「涉及關店幾個月的損失,和人工成本等,不能弄到這種程度,發個通告就不管了。」至於提出的具體賠償金額,他表示:「現在沒有想法。」其代理律師、北京市京哲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天增告訴記者,認可通報的內容。下一步將根據當事人的意願,跟進賠償事宜。
此前,7月11日,微信公眾號「蘭山融媒」就此事曾發布情況通報。該次通報中介紹,蘭山區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5月12日,蘭山區市場監管局綜合具體事實和危害程度,決定不再作出行政處罰並告知當事人。聯合調查組正對該案執法行為開展進一步調查。
張雲告訴記者,14日早上7時許,有市場監督部門工作人員來到菜館送達《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並要求籤字,她拒絕了。她回憶,現場有菜館所在地居委會、社區人員見證,「工作人員念了決定書,我說希望律師來了之後,看看內容再簽」。張雲說,《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落款日期是5月12日。
據媒體14日報道,工作人員寫了「當事人拒絕簽字」,由見證人簽字后就離開了。代理律師龔華在該報道中表示,根據法律規定,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后應當7日內送達給當事人,同樣,不予處罰決定也應當於7日內送達給當事人。市監局應當說明為何時隔兩個月才送達,且在非上班時間送達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