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賞女主播,他偷了單位100多瓶茅台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打賞女主播和結婚急需用錢,陶某竟在半年內先後5次盜走其所在公司價值40.5萬餘元的191瓶各類茅台酒,其中飛天茅台酒144瓶。
法院審理查明,2024年初,陶某因打賞女主播、結婚急需用錢,產生盜竊其所在單位某公司茅台酒的想法。同年4月至9月,陶某先後5次到公司三樓、五樓茅台酒庫,使用購買的假茅台白酒、易拉罐裝啤酒、空茅台酒瓶,將真茅台酒掉包,盜竊各類茅台酒共計191瓶。其中,500毫升飛天茅台酒共109瓶、375毫升飛天茅台酒35瓶、500毫升精品茅台酒35瓶、500毫升30年份茅台酒6瓶、500毫升五星茅台酒6瓶。
隨後,陶某分多次將其中178瓶以38萬餘元出售給郝某,將12瓶送給高某,自留1瓶。經晉中市價格認定中心鑒定,被盜茅台酒價格為40.5萬餘元。案發後,陶某退賠被害單位55萬元並取得諒解。
另查明,去年12月31日,陶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法院認為,陶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陶某主動到案后自願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陶某自願認罪認罰,法院予以從輕處罰;陶某積極退賠被害人損失並取得諒解,法院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今年5月27日,榆次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陶某犯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此外,扣押在案的12瓶茅台真酒,由扣押機關予以追繳,返還被害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