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家醫院124名醫生被曝受賄:涉事各方都說了什麼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日前,「葯企被舉報向四川124名醫生行賄」的消息引發廣泛關注。
據媒體報道,5月27日晚,有網友在微博舉報稱,貴陽新天葯業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下稱「新天葯業成都分公司」)涉嫌向四川124名醫生行賄,涉及37家醫院,並稱有醫生姓名、賄賂方式、賄賂價格和截圖表格等詳細資料。
舉報信稱,行賄方式有虛假病例收集,虛假科普項目,不定期宴請、娛樂、郵寄禮品,線上講課費超標等,還鼓勵醫生在處方中多使用公司藥品。
舉報信顯示,涉及醫生最多的是遂寧市中心醫院11人,此外,綿陽市中醫醫院9人,廣安市人民醫院9人,內江市第一人民醫院7人,成都市第一人民醫院6人,自貢市婦幼保健院、富順縣人民醫院以及西南醫科大學附屬醫院等均涉其中。
該條微博還配發了一份《關於對舉報材料進行核查的通知》(下稱《核查通知》),落款單位是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時間為2025年5月15日。
這份《核查通知》稱,近期,該委收到舉報信,其中反映「部分醫療機構醫生涉嫌收受商業賄賂」等線索。現將該線索轉給相關市衛健委、省中醫藥管理局、醫院等單位,請組織核查,對發現違反衛生健康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查處,並於5月25日前將辦理情況報送該委醫療應急處,後續辦理情況及時報送。
此事被曝光后,四川省衛健委工作人員表示《核查通知》屬實,屬於該單位正常工作流程,不過該文件是對舉報信息的核查,目前還在核查中,會按照許可權依法依規處理。
新天葯業成都分公司的總公司——貴陽新天葯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一名男性工作人員回應稱,目前從業務部門反饋的情況來看,公司運營是正常的、合規的,此次事件有一些內容不實,公司正在配合相關部門核查,總公司已啟動預案,如有新的情況會向市場發布。
多家媒體的報道顯示,關於此事,涉事方回應有所不同。
南充市衛健委工作人員提到,經過核查情況屬實,該名醫生不規範講課授課獲得1000元左右報酬,紀委介入后認為這是屬於不規範的上課行為,「靠不上商業賄賂」,內部會給予一定的處理。
達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宣傳科表示,5月28日出現輿情后,經院內核實,《核查通知》附件舉報信中列出的「達州市第一人民醫院 夏小冬」並非醫院員工,「我們醫院沒有這個人。」媒體也未在公開信息中搜索到該姓名人員為達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生。
此外,有涉事醫院回應稱正在核查處理,也有涉事醫院稱對此事不知情。
律師解讀
關於此事,衛健委開展內部自查是否合法合規?如若發現涉嫌刑事犯罪行為,又當如何處理?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刑事部副主任胡磊律師告訴「法度law」,對於是否移交紀委監委,需嚴格依據涉案醫生的身份及行為性質來定,如公立醫院且從事帶有公務性質的管理人員涉及受賄的必須由監委管轄,而一般其他普通醫護人員以及私立醫院醫生如涉案則由公安機關處理。此事中,如果涉案的醫生依照其行為作用、性質以及主體身份資格確實涉及受賄犯罪,則依法應當移交紀委監委進行立案調查。
胡磊律師表示,衛健委可依據《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等文件開展內部自查,其內部自查本身合法合規,若自查過程發現相關涉案醫生涉嫌刑事犯罪的行為,必須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不得自行終結或掩蓋。「對於醫療領域腐敗問題應當重視,畢竟所有公民都面臨需要醫療服務問題,容不得半點馬虎。」
陝西三井律師事務所韓耿律師也向「法度law」表示,行賄、受賄在是否移交前,應當對舉報信的內容進行查證,結合能夠初步查明的事實,決定是否移交紀委監委等司法機關。作為基本行政原則,行政機關在向其他機關移交案件時應當同時移送查證屬實的證據,如果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並達到刑事追訴標準,則應當及時移送。
「本案中,每個醫生的行為是單獨個體的行為,應當單獨評價每個醫生是否構成違紀或違法。而對於行賄一方,應當進行合併處理,同時考慮是否有違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事項。」韓耿律師說。
北京市京哲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刑事部主任龔華律師告訴「法度law」,如果舉報屬實,累計收受賄賂金額超過3萬元的醫生涉嫌受賄犯罪;與之相對,涉事葯企行賄金額超過3萬元的責任人涉嫌行賄罪;如系企業行為,則該企業涉嫌單位行賄罪,相關責任人亦要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該舉報信息不屬實,造成了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則散布不實信息的人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犯罪。「該事件關乎人民群眾根本利益,期待有關部門嚴肅核查,及時公布調查結果,正面回應公眾關切。」龔華律師表示,如果當地紀委監委認為該舉報中存在職務犯罪線索,也可以開展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