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刑13年!鍾自然受賄、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宣判

京港台:2025-4-16 19:59| 來源:央視新聞 | 評論( 1 )  | 我來說幾句

獲刑13年!鍾自然受賄、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宣判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2025年4月16日,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自然資源部原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鍾自然受賄、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對被告人鍾自然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鍾自然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鍾自然利用擔任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原國土資源部總工程師、原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自然資源部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356萬餘元。2019年,鍾自然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將機密級文件交予不應知悉者閱看和保管,情節嚴重。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鍾自然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其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均應依法懲處,並予數罪併罰。鑒於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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