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放大招:給電詐團伙開戶的銀行電信公司要受罰

京港台:2025-1-29 02:43| 來源:鳳凰網 | 評論( 2 )  | 我來說幾句

泰國放大招:給電詐團伙開戶的銀行電信公司要受罰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泰國總理府發言人吉拉育·荒薩說,在1月28日的例行會議上,內閣原則性批准了數字經濟與社會部提出的關於修訂「預防和打擊技術犯罪條例」(2023年版)的緊急措施議案。

  數字經濟與社會部在會議上詳細闡述了批准該議案的理由,具體如下:

  泰國政府發現,在採取打擊措施后,泰國民眾受電詐等導致的平均每日經濟損失依舊高達6000萬至7000萬泰銖(在實施有關政策之前,平均每日損失為1億至1.2億泰銖)。因此,有必要採取更多措施來解決這一問題。

  

  2023年版的條例在多個方面仍存在許可權不足以及處罰規定缺失的情況,尤其是在處理P2P平台上「騾子賬戶」的權力、向公眾退款的許可權,以及相關涉案人員的連帶責任方面。所以,此次對特別法令的修訂主要增加以下內容:

  1.增加對與犯罪行為相關的P2P平台的執法許可權。

  2.增加電信運營商的責任,要求其停用與犯罪行為相關的SIM卡。

  3.增加責任,要求各銀行將「騾子」賬戶相關信息提交至反洗錢辦公室(AMLO),以加快核查並為受害者退款。

  4.加重對P2P平台以及為犯罪分子開設賬戶的銀行的處罰。

  5.加重對泄露個人信息行為的處罰。

  6.加重對金融機構、移動網路運營商和社交媒體的處罰,要求其為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

  

  吉拉育表示,總理佩通坦詢問了頒布此特別條例的相關事宜,重點關注該條例如何應對當前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電信詐騙問題,以及相關機構對該法案的意見。總理府法務委員會次長指出,如果內閣認為制定防範和打擊技術犯罪的措施屬於不可避免的緊急情況,且對維護公共安全和國家經濟穩定具有必要性與緊迫性,那麼可以原則性批准該條例。

  

  同時,副總理兼數字經濟與社會部部長巴瑟·占塔拉榮通在會上報告稱,該法案對公眾有利,能夠進一步加強對犯罪的防範和打擊力度。隨後,內閣會議原則性批准了數字經濟與社會部的提案,並決定將其提交法務委員會審查,同時要求法務委員會調整草案形式,充分採納相關機構的意見。該條例草案在內閣批准后,一旦在政府憲報上公布,即可立即生效。法制委員會次長表示,這一過程不會超過30天,預計將在2月或下個月正式實施。

  

  據報道,該條例是打擊電信詐騙團伙及其他形式網路犯罪的重要工具之一。此法律措施還將配合其他手段,例如與外國合作,摧毀位於邊境地區的電信詐騙團伙。在最近的東盟數字部長會議中,相關議題也成為重點討論內容。各國一致認為,電信詐騙和社交媒體欺詐是全球性威脅,所有國家都需高度重視,並共同努力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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