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退貨手機77次,"七天無理由退貨"能這樣用嗎?

京港台:2024-8-28 09:48| 來源:人民網 | 評論( 3 )  | 我來說幾句

半年退貨手機77次,"七天無理由退貨"能這樣用嗎?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陳某在某電商平台下單購買4台手機,試用后覺得不滿意,第二天在平台申請「七天無理由退貨」,卻被拒絕。

  原來,近半年來,陳某在該平台購買了106部手機,同時,又在平台生成了多達77個手機的退貨售後訂單。

  平台認為,這樣的高退貨率不合常理,不是正常的消費行為,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

  平台的做法是否合理?法律規定的「七天無理由退貨」是否可以無條件使用?法院又將如何判決?本期「說法」欄目帶你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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