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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都不值錢,何談尊嚴?

作者:美國的老王子  於 2016-11-18 19:1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有感而發|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43評論

關鍵詞:生命, 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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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3 個評論)

回復 loneshepherd 2016-11-23 10:31
Kalco: 中國對斑馬線只有一個簡單的解釋:「用白漆在馬路上塗刷的人行橫道標誌線,特指人行橫道」。對過馬路的行人來說是沒有有任何「先行權」的權威含義的。這樣的「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回復 Kalco 2016-11-23 18:45
loneshepherd: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
「應當」是什麼意思? 如果違反了,處罰如何? 如果出現車禍,是否全責? 如何賠償? 那個「交通法」以及其他法規有規定嗎?
您這「應當」不會是「可做可不做」的意思吧? 跟「必須」有哪些區別?
回復 loneshepherd 2016-11-23 19:51
您向人大要求「釋法」吧。
牧人只是說你之前的說法似乎不那麼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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