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小區里的狗狗-4,最美狗狗》南沙攝影版權所有2018/6。送狗迎豬,祝各位春節快樂!

作者:南沙2  於 2019-2-2 08:5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攝影街拍|已有87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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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87 個評論)

回復 qxw66 2019-2-2 13:48
南沙2: 名貴品種哈,斯斯文文滴,兩大眼睛像水晶球一樣,和長毛絨玩具一樣
是的,沒見過這麼高貴品種
回復 南沙2 2019-2-2 13:52
light12: 我的狗每天都要去狗公園玩
狗天性活潑好動,喜歡外出撒歡,養狗對主人的健康和心情都好。謝謝燈兄評論,送粥末魚塊!
回復 南沙2 2019-2-2 13:57
白雲深處: 真漂亮。是不是天熱啊?
是去年夏天拍的,我忘記標明了。謝謝白雲的好評,送粥末魚塊
回復 南沙2 2019-2-2 14:08
qxw66: 是的,沒見過這麼高貴品種
它們比較少見,但也不算罕見,是闊太太們的寵兒
回復 qxw66 2019-2-2 14:27
南沙2: 它們比較少見,但也不算罕見,是闊太太們的寵兒
想起來了,想起來了。。。這些太太垃圾
回復 南沙2 2019-2-2 15:05
qxw66: 想起來了,想起來了。。。這些太太垃圾
你又妒忌辣,愛狗沒錯,不過分炫富就行辣,否則牛眼珠會跌出來滴   
回復 仲西仁 2019-2-2 17:51
最近和狗杠上了
回復 前兆 2019-2-2 18:04
版權應該屬於狗狗的主人,而不是屬於你的?       所以你最好不要寫下關於版權的歸屬?     
回復 綠野仙蹤 2019-2-2 19:58
這兩隻確實象上流社會的貴婦和小公舉
回復 (●'◡'●) 2019-2-2 20:24
這人呀和狗狗呢是人狗情未了 不過沒有人想過要不要拿出一點幹細胞來給心愛的狗狗一個真正的克隆,一般都是死了就死了再去弄一個新的來。。。
回復 (●'◡'●) 2019-2-2 20:26
恍恍惚惚這些照片啊這些文字哪裡看過的了。。。
狗狗肯定激動的不得了
回復 南沙2 2019-2-2 21:20
仲西仁: 最近和狗杠上了
狗年即將過去,宣揚狗狗嘛。謝謝仁兄搞笑,送粥末魚塊!
回復 南沙2 2019-2-2 21:41
前兆: 版權應該屬於狗狗的主人,而不是屬於你的?            所以你最好不要寫下關於版權的歸屬?        
科學家兼職城管辣?我徵得狗狗主人同意拍照,狗狗通常不計肖像權,所以我100%擁有相片版權。願聞科學家高見,謝謝你的關心,送粥末魚塊!
回復 南沙2 2019-2-2 21:50
綠野仙蹤: 這兩隻確實象上流社會的貴婦和小公舉
這兩隻狗狗都是名種,值些銀子滴,謝謝綠野的好評,送粥末魚塊!
回復 前兆 2019-2-2 21:57
南沙2: 科學家兼職城管辣?我徵得狗狗主人同意拍照,狗狗通常不計肖像權,所以我100%擁有相片版權。願聞科學家高見,謝謝你的關心,送粥末魚塊!
【徵得狗狗主人同意拍照】,有書面文字協議嗎?如果沒有,狗狗的主人隨時可以找你麻煩呀?【狗狗通常不計肖像權】,但是狗狗的主人可以對你計肖像權的?只有你拍攝的狗狗是你自己的,你才能說【版權所有】!當你這張照片取得經濟利益時,說不定就會有麻煩了?
回復 南沙2 2019-2-2 21:59
(●'◡'●): 這人呀和狗狗呢是人狗情未了 不過沒有人想過要不要拿出一點幹細胞來給心愛的狗狗一個真正的克隆,一般都是死了就死了再去弄一個新的來。。。
性價比太低哈,億萬富翁能行滴。歡迎朋友光臨和評論,送粥末魚塊!
回復 南沙2 2019-2-2 22:04
(●'◡'●): 恍恍惚惚這些照片啊這些文字哪裡看過的了。。。
狗狗肯定激動的不得了
照片和文字都是首次露面,100%滴
回復 前兆 2019-2-2 22:24
南沙2: 科學家兼職城管辣?我徵得狗狗主人同意拍照,狗狗通常不計肖像權,所以我100%擁有相片版權。願聞科學家高見,謝謝你的關心,送粥末魚塊!
還有一點:就是既然狗狗的主人同意你拍攝,他也可以同意別人拍攝他的狗狗。那麼為什麼你可以擁有【版權所有】呢?
回復 南沙2 2019-2-2 22:24
前兆: 【徵得狗狗主人同意拍照】,有書面文字協議嗎?如果沒有,狗狗的主人隨時可以找你麻煩呀?【狗狗通常不計肖像權】,但是狗狗的主人可以對你計肖像權的?只有你拍
如果沒有我簽字的協議我就免責辣,科學家心思縝密,這就叫「細思極恐」,呵呵。謝謝指教!
回復 前兆 2019-2-2 22:47
南沙2: 科學家兼職城管辣?我徵得狗狗主人同意拍照,狗狗通常不計肖像權,所以我100%擁有相片版權。願聞科學家高見,謝謝你的關心,送粥末魚塊!
如果說,你自己養的狗狗,【花了很多心血】,很漂亮,你可以非常得意,你給牠拍照,說你具有【版權所有】,聽起來還比較合理。現在別人養的狗狗,你給牠僅僅【卡嚓】一下,拍一個照片,你就擁有版權,你覺得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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