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簽證回國難:北京移民法論壇去不去?

作者:矯海濤  於 2012-7-14 22:3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49評論

關鍵詞:北京, 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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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9 個評論)

回復 矯海濤 2012-7-15 23:30
myBull: 可以用中國護照回去!
世界上沒有一個政府能夠發兩個國家的護照,因此對政府而言根本就不存在雙重國籍的問題。一天到晚要中國政府承認雙重國籍簡直是笑話。
問題 ...
千萬別。用中國護照,入境中國可以。出境再用中國護照,不行,上面沒有美國、加拿大簽證,手裡沒有綠卡或楓葉卡,不能出境。這時候你再說你已經入了外國國籍,拿出外國護照,上面沒有入境章,你就成了非法入境,慘了,裡外不是人,等著挨整吧。
回復 矯海濤 2012-7-15 23:36
布衣人: 支持,告訴我你個人戶頭,我捐款。
多謝義舉。等我看看大家的意見,拿定主意,再通知您。
回復 閑士 2012-7-16 01:58
myBull: 可以用中國護照回去!
世界上沒有一個政府能夠發兩個國家的護照,因此對政府而言根本就不存在雙重國籍的問題。一天到晚要中國政府承認雙重國籍簡直是笑話。
問題 ...
這個主意好,不分人種凡持有中國護照可落地簽證。
回復 Arnika 2012-7-16 02:38
情在家鄉: 本人看不慣輪子到處張揚抹黑的奴才相,但凡人鬧事都事出有因。熱鬧的近代史里,唯獨缺少[清君側]一章。
我也不喜歡,但不該用簽證作為政治審查手段,寧可多審一萬,不可放過一個。網也太大了,你說呢?
回復 awang9988 2012-7-16 03:27
我也決定支持你100美元。 不認為這幫孫子會認真聽你的,但是覺得你的文章很有水平。
回復 sam333 2012-7-16 05:22
樓主有背景嗎?如果沒有,去也白去。一,法律已通過!不是草案。二。海外華人要求改善方便入境簽證呼聲由來已久,國內不是不知而是忽視!三 國內已進入向錢看時代簽證費不會不收或少收。四 讓人去一天就是表面文章裝飾門面的。
回復 矯海濤 2012-7-21 09:42
請各位同胞注意,明年七月一日起,將實施的《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外國人在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應當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時內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登記。這裡所說的外國人,主要就是回國探親的海外同胞,快要享受刑滿釋放、監管對象、文化大革命黑五類待遇了,住哪要到公安備案。外國人在美國、加拿大合法入境后,到哪住都需要到警察局報到嗎?很難理解,有這麼跟國際接軌的嗎?誰不願意享受這個待遇的,趕快想想該咋整吧。
回復 mh224 2012-9-27 12:56
支持!矯先生的是民眾需要的大俠
回復 Yau1673 2013-5-19 20:01
擁護十八大決定,關心海外同胞利益。

堅決支持中國和美國一樣:不承認雙重國籍!!!

中國公民無論加入其他任何國籍,不鼓勵,不承認,不追究。

中國籍永遠有效!

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維護了國家的尊嚴,
只有這樣,可以充分體現了中國的自信,
只有這樣,海外同胞就有了永遠的祖國,
只有這樣,祖國就有更強大的經濟力量,
只有這樣,徹底地消滅了對同胞的敲詐,
只有這樣,中國的大貪官們將無路可逃。

中國之福,華人之福!幸甚!

美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是只承認其公民的美國國籍,不鼓勵、不承認、不追究其公民有其他國籍;美國以自願、不強製為前提,體現開放、靈活、務實的原則,沒有什麼入籍他國即自動放棄美國國籍的規定。放棄美國國籍,必須自願,並辦理手續。

1948年,聯合國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五條規定:「㈠人人有權享有國籍。㈡任何人的國籍不得任意剝奪,亦不得否認其改變國籍的權利。」第十三條規定:「㈠人人在各國境內有權自由遷徙和居住。㈡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所講的國籍,用詞不是指公民身份的國籍(citizenship),而是帶有民族血緣屬性的出生國籍(nation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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