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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大多數-關於貝殼人捐助貝克的一點感想

作者:mmyang  於 2011-8-18 13:5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96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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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96 個評論)

回復 馬大哈ann 2011-8-18 17:57
XPJ: 我們尊重賀要回孩子的權利, 但鄙視他對孩子不負責任的低劣人品
我們讚美岳律師打贏官司的能力, 但鄙視他嘩眾取籠的表現
我們被貝克的真愛感動, 但並不贊同他打 ...
同感,但是我懷疑他的所謂真愛!!!
回復 redbud 2011-8-18 18:39
淘氣鬼: May是被自己親生父母在出生20多天就送到貝家,談好的撫養費,醫療保險費等,一分未付, 而且不探視。把房子租出去,都不把May接回家,其間,貝家要就他把May接回 ...
你講的這些好像比較主觀。
wiki上面的記錄跟你的描述不相符。
回復 redbud 2011-8-18 18:39
馬大哈ann: 同感,但是我懷疑他的所謂真愛!!!
我也懷疑貝克的所謂真愛。
回復 隔岸觀火 2011-8-18 18:45
tatataba: 你扯上王小波倒也罷了,還非得拉上尼克松,那尼克松也是一人渣!用尼克松的話來反證越戰的正當性,你倒是問問美國人答不答應。其實,你的觀點並不新鮮,前兩天環 ...
你要講點人話。這根本就不是賀紹強夫婦的設計。他們陷入官司確實很中國化——賀紹強確實不該在超市那種大庭廣眾下向一個曾經誣告過他的女人發難,那你不是找死嗎?這麼一來,你有理沒理都得官司上身了。帶著官司怎麼帶剛出生的孩子?總不能帶孩子上法庭吧?
回復 隔岸觀火 2011-8-18 18:56
淘氣鬼: May是被自己親生父母在出生20多天就送到貝家,談好的撫養費,醫療保險費等,一分未付, 而且不探視。把房子租出去,都不把May接回家,其間,貝家要就他把May接回 ...
親生父母有官司在身,委託教會找寄養人。至於貝克夫婦拒絕過撫養費,至於醫療保險費,誰都知道生在美國的賀梅,按他父母的收入,是有資格領取福利的,她有了福利,就有了醫療保險,非但她自己可以享受這份保險,而且她父母也能享受,這是全免費的,賀紹強夫婦並不需要付什麼醫療保險費。
賀紹強父母沒有不探視賀梅,只是被貝克夫婦擋了架。美國有不能私闖民災的規定,人家不讓你進門,你當然不能硬闖,而且還不能撕破臉,因為自己的孩子在人家手裡,投鼠忌器。
貝克夫婦可惡就可惡在一面拒絕孩子親身父母探視,一面誣告孩子的親生父母不探視,是遺棄。而田納西州的司法系統是個很成問題的系統,翟田田的案子也發生在這個州。
回復 yunmu 2011-8-18 19:34
不管動機如何, 貝克家庭當初在賀家困難時撫養賀梅, 還是值得讚許的. 而且他們也表現出對賀梅很有愛心.

但是他們後來他們乘弱者之危, 要剝奪賀家的父母權, 連看望都不允許. 這 就很不齒了. 何況, 賀家又沒有虐待過賀梅.

現在賀家和貝克家言歸於好, 我們應該祝福兩個家庭, 讓他們都享受愛賀梅的幸福.  

美國文化不但把撫養小孩作為一種責任, 而且作為一種精神享受.沒有養兒防老一說.
回復 yunmu 2011-8-18 19:46
隔岸觀火: 親生父母有官司在身,委託教會找寄養人。至於貝克夫婦拒絕過撫養費,至於醫療保險費,誰都知道生在美國的賀梅,按他父母的收入,是有資格領取福利的,她有了福利 ...
你說得很對, 低收入家庭的兒童母親有資格領取福利和享受免費醫療和營養品。至於她父親能否享受,各州不一樣
回復 倍可親網評員 2011-8-18 19:51
且慢,對這事兒,我也一直沉默著,看來此時不能再繼續沉默下去,否則就被您給代表了。你說你是曾經沉默的一員沒錯,而
你說你是大多數,是不是過於牽強了。
回復 諧和。 2011-8-18 19:52
淘氣鬼: May是被自己親生父母在出生20多天就送到貝家,談好的撫養費,醫療保險費等,一分未付, 而且不探視。把房子租出去,都不把May接回家,其間,貝家要就他把May接回 ...
貝克搶佔賀梅七年,難道是賀家夫婦的錯?賀家夫婦在孩子兩個月的時候就去教會和貝克交涉要回賀梅,可貝殼卻蠻橫不講理地不交回孩子,還毆打過賀家夫婦,逼得他們傾家蕩產地去法院打官司要回女兒。

貝克輸了官司輸了錢,是他咎由自取,當初把別人的孩子還給別人,不作那些搶人孩子的為非作歹,也沒有後來的七年漫長官司!

你們這些人想為貝克臉上塗金,也實事求是地講道理,好不好?
回復 隔岸觀火 2011-8-18 19:55
yunmu: 你說得很對, 低收入家庭的兒童母親有資格領取福利和享受免費醫療和營養品。至於她父親能否享受,各州不一樣
她母親不是單親母親,當然可以享受。美國的法律並不割裂家庭。
回復 黃笑吾 2011-8-18 20:07
沉默是金。沉默有出名的道理。
這比網上口水戰,和諧,靚麗!
回復 人權是非 2011-8-18 20:11
隔岸觀火: 親生父母有官司在身,委託教會找寄養人。至於貝克夫婦拒絕過撫養費,至於醫療保險費,誰都知道生在美國的賀梅,按他父母的收入,是有資格領取福利的,她有了福利 ...
翟田田的案子發生在新澤西州.
回復 西風獨涼 2011-8-18 20:16
說得有道理,我也是沉默的大多數。看了你的文章我會寫一篇來支持你!
回復 專治蛋疼2 2011-8-18 20:20
貝殼村也好,各大中文網站、論壇也好,都有那麼一些閑到蛋疼的人在演出一出一出的鬧劇。賀的奪女官司,海明桑蘭跨國官司,給貝克家捐款,等等,數不勝數。這樣的話,網站熱鬧,有點擊率,老闆高興。僅此而已!
賀梅案,前前後後也斷斷續續的關注了,賀就不是一個東西,典型的猥瑣男,他當初把女兒寄放在白人家裡,是因為懷疑不是自己親生的,後來因為覺得可以利用女兒做同情牌達到自己賴在美國的目的,在加上岳某人為了顯擺自己而逼他上梁山,所以擺出一副可憐相搏同情,把民事官司上升到政治高度,這不,一回國本來面目就暴露無疑。而白人也不是啥好鳥,打官司破產是他們自己的選擇,他們毫無怨言,只有敢作敢當這個值得敬佩,無他,而真正贏的是美國的司法系統,做了一次免費的秀。而有些精蠅憋不住了,嗷嗷叫了,啊,多麼高尚啊,多麼道德啊,多麼有愛心啊,我天朝無他,只有錢,捐錢吧,於是鬧劇一出接一出,不妨看看他們最終到底有多少捐款吧,如果他們有公開的數據的話。
至於那出跨國維權官司,大家就當鬧劇看了,原來在美國,在紐約,這麼狗屁的人都可以拿律師執照。
我不是沉默的大多數,所以專門註冊了ID發表意見,被封過,因為觸到了他們的痛處,也不怕再被封,你能刪帖,封不住我的嘴,你能封住我的嘴,封不住我的思想。
回復 awang9988 2011-8-18 21:05
父母權是最基本的權利
回復 總斑竹 2011-8-18 21:29
看大家在自己的博文里說得熱鬧,是不是可以也在這裡討論呢。多謝捧場。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forum/201108/message-982483-page-1.html
回復 綠水輕舟 2011-8-18 21:38
1)在我看來,最關鍵的不是賀、羅的所謂「父母權利」,而是小賀梅的福祉。賀、羅當年的所作所為,早已證明他們根本不在乎什麼為人父母的責任,也就不配奢談什麼「父母權利」。賀回國后打賀梅、拋棄妻子兒女的人渣行為,是最好的註釋。
2)岳博士所謂「主打、並贏得了這場官司」,是在中文網上、報紙上為自己打的,而不是在法庭。真正在法庭里為賀、羅打官司的,是2位美國律師,而且據我所知沒有收費!岳某人根本不是律師。他所說到一切,除了喊口號(為自己)造勢,我沒見他提過什麼才是對賀梅最有好的 ---- 一句話也沒有。
3)貝克夫婦自己有兒有女,不缺一個「非我族類」的小姑娘。收養之初,完全是義務的。LZ如果知道哪幾家中國人有如此大愛的(=收養了黑、白、拉美裔孩童的、並願意為此傾家蕩產的),萬望告訴大家 ---- 最好不是基督徒,而是「最愛(中)國、最富於正義感」、類似岳博士那樣的人士。貝克家力爭領養監護權,是在賀羅幾次三番拒絕盡父母之責之後的事。至於貝克一方在法庭上舉出的那些賀、羅的作偽證、撒謊的證據,太噁心了,咱們不提也罷。以此,賀羅的話究竟有多少可信度???
4)完全同意「沉默的大多數」的說法,只是LZ把「挺賀」與「挺貝克」的人的比例搞反了。LZ不妨到岳某人、「挺貝克」的人各自相關的博客上看看眾人表態的多少和比例。
回復 大錢世界 2011-8-18 21:42
捐助貝克家這種事
是腦子進水的典範

不是喜歡沉默,
而是覺得這種弱智的行為,
不值我那一嗓子。
回復 haha88 2011-8-18 21:43
完全同意lz
回復 Matney 2011-8-18 21:54
淘氣鬼: May是被自己親生父母在出生20多天就送到貝家,談好的撫養費,醫療保險費等,一分未付, 而且不探視。把房子租出去,都不把May接回家,其間,貝家要就他把May接回 ...
說的很對,一個吧孩子當做性的產物,吧孩子當做禮物隨意送人,是負責和真愛的父母么?父母乞討都要吧孩子留在身邊,他們這樣的父母沒有人剝奪了親生父母權益,但是不能這樣對待一個養父母,這對孩子也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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