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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寧靜千年 於 2011-8-7 12:2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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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方頭: 英達和宋丹丹不是一日夫妻百日恩的問題。離了以後是朋友是仇人都是他們之間的事,別人不必評論。離了卻14年不肯見自己的親生兒子,還找出種種歪理為自己辯護,自 ...
方興未艾: 嚴重支持。
hr8888hr: 不要做鬼樣子嘛,人家看見你就開心不行嗎?
以後彩虹: 當然行啊,那是俺的榮幸!
寧靜千年: 看來俺是給你們年輕人在搭鵲橋呢哈!
以後彩虹: 嗯,俺會負責滴~
nierdaye: ?????
nierdaye: 14年不肯見自己的親生兒子: this is sooo w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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