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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總裁判 於 2015-6-19 23:2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關鍵詞:港獨, 人民日報, 中國政府, 香港
病枕軛: 我又信了你!!
總裁判: 國家檔案解密要三十年(當然中共從未這麼做也從未允許他人這麼做),我個人檔案解密大概要五十年,進村三年多的歷史告訴我,有個把人逐字逐句地暗中尋蹤,害得我
病枕軛: 害的我狂笑。可真有意思。左二十右三十的,算算你得一百多歲。老毛也許拍過你的肩膀叫小鬼呢。
總裁判: 沒有,我一生最大的幸福就是沒有見過偉大領袖毛主席。
總裁判: 不是我,功勞歸是於毛主席,毛主席料事如神,用兵如神。
jc0473: 長征組歌肖華詞~~還少了一個真字
病枕軛: 看看看看,老兄謙虛,見過有什麼好。宋彬彬還跟他握過手呢,完了就殺老師的暴徒,人性何在呢?
總裁判: 是的是的,肖華自己是被神用過便下了地獄。
總裁判: 遠離魔鬼,遠離那個世道,有福了!
病枕軛: 我見不得這些傢伙人模狗樣「道歉」。人都死了幾十年,道什麼歉?壓根缺乏誠意。
yulinw: 等著秋後算賬吧~·
何岸泉: 這個帳號還是在發表文章。但新發表的你們看不見。要進入我的空間才能看見。
前兆: 倍可親網友能夠做到預言被證實的只有總裁判一人!
總裁判: 我實在是忙,只能抽空跳出來自吹自擂,未能將眾網友的預言一一列出,請諒解。
前兆: 那你在題目中稱「倍可親網友」?你就直接寫「總裁判」不就得了?
總裁判: 角度不同,這和筆名的使用差不多,而且是出於寫作者的自由意願,不要說我們這種草民了,連我黨中央書記處,也不採取直接署名的辦法,而往往從另一個角度,自稱為
前兆: 我看,還是用「總裁判關於」港獨「的預言被證實」這個題目比較實事求是!
塗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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