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程光回憶父親邱會作最後的日子

作者:leahzhang  於 2012-11-12 09:1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文史雜談|已有42評論

關鍵詞:父親, 邱會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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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2 個評論)

回復 leahzhang 2012-11-13 03:39
總裁判: 對,說女人就跑題了。
不過鄧小平胡錦濤溫家寶朱鎔基不搞女人的,有一句說一句。
,但是胡錦濤聽說有情婦,有報道!
回復 總裁判 2012-11-13 03:48
leahzhang: ,但是胡錦濤聽說有情婦,有報道!
我一般都不信的,至今連江宋之傳說,我都不信的。
並不是信高官的潔凈,而是我想連他們住在哪裡,睡在哪裡,吃在哪裡都沒人知道,搞個女人就人人都知道?這到底是女人是跟人人都搞過,還是怎樣。
儘管一次次的事實證明我錯了,陳良宇大搞女人!我聽了十分驚訝,我自以為我能為他辯護的,有十幾次他曾經與我的直線距離只有幾十厘米,我自以為對他很了解。
回復 leahzhang 2012-11-13 03:58
總裁判: 我一般都不信的,至今連江宋之傳說,我都不信的。
並不是信高官的潔凈,而是我想連他們住在哪裡,睡在哪裡,吃在哪裡都沒人知道,搞個女人就人人都知道?這到底 ...
人之常情,一生之中誰都有幾個紅顏知己.胡哥的初戀是清華大學無線電系的美女,舞蹈隊演員,因出身問題分手,幾十年不能忘懷.他有情婦我理解!
回復 總裁判 2012-11-13 04:12
leahzhang: 人之常情,一生之中誰都有幾個紅顏知己.胡哥的初戀是清華大學無線電系的美女,舞蹈隊演員,因出身問題分手,幾十年不能忘懷.他們有情婦我理解! ...
如果真是這樣,不算搞女人。陳良宇算,薄,王,文等等才算。
回復 chico 2012-11-13 05:33
邱會作在「文化大革命」初期也曾受過衝擊,嘗過造反派無法無天的苦頭。但是,他在林彪支持下站穩腳跟后,卻以加倍的無法無天對反對過他的人進行瘋狂的報復。

  1968年2月27日,邱會作親筆規定了總後辦案的「三狠」方針:「……光說理是不夠的,必須向敵人專政。對那些拒不交代的人就沒辦法嗎?應當是有辦法的。……應當狠斗(堅決打擊他的反革命態度),狠審(可以連續多少天進行審訊),狠專(敵人拒不交代就整他)。」

  1968年3月18日,邱會作又在總後專案會上指示:「……心要狠,對敵人要殘酷,鬥爭手段是專政的手段;對敵人要連續審訊,幾天幾夜地干;必要時手銬腳鐐都戴上……我看四斗、五斗、六斗都可以,要死的,不鬥他也死;不死的,斗他也不死,十六條並沒規定要賠命嘛!」

  從1967年到1971年,邱會作在總後私設監獄,刑訊逼供,直接迫害幹部群眾462人。其中,湯平、周長庚、張樹森等8人被迫害至死。

  在邱會作「狠斗、狠審、狠專」方針之下,對被關押者進行了各種慘無人道的折磨,僅摧殘人身的刑法就達50多種。其中有:車輪戰(日夜連續審訊)、坐高低凳、「打反骨」(用棍棒打後頸骨)、打嘴巴、「吃元宵」(集體拳打)、煙斗燒踝骨、逼自己打自己、頭頂大碗、煙頭燙嘴、限制喝水、逼喝髒水、甚至喝小便、踢壞被關押者生殖器、對被關押者進行電擊等等。其慘絕人性之程度,令人觸目驚心。

  原總後軍械部副部長梁冰,因反對邱會作遭到關押。在關押期間,對他用刑竟達23種。在車輪戰中,連續審訊最長的一次達17個晝夜,甚至還被逼著吃帶糞便的饅頭,在種種殘酷折磨下,致使梁冰身體致殘,半身不遂。看到這些令人慘不忍睹的事實,人們簡直難以置信,這樣的事竟發生在20世紀60年代的中國。

  據統計,邱會作在總後指揮製造了17個「反革命集團」假案,直接迫害誣陷二級部長以下幹部群眾457人。

  邱會作在林彪支持下東山再起后,在總後拉幫結派,與追隨他的張池明、陳龐、王希克、戴金川幾個人結成一夥,以幫代黨,以派劃線,任用私朋,排斥異己,迫害無辜,把李聚奎、饒正錫、傅連璋等一批總後的老幹部統統打倒。邱會作還直接指揮對總後衛生部副部長傅連璋的迫害。傅連璋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參加革命,1934年跟隨中央紅軍參加了二萬五千里長征。此後,一直在革命隊伍中從事醫療工作。解放后,曾擔任衛生部副部長、中華醫學會會長、解放軍總後勤衛生部副部長等職務,一直負責中央高級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

  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后,林彪即佯裝有病,託辭不去朝鮮指揮作戰。1953年,傅連璋奉毛澤東指示,組織專家給林彪會診,會診前,林彪讓葉群出面,暗示傅連璋給林彪開具疾病證明。傅連璋為人正直,沒有應允,並勸林彪停止吸毒。檢查結果表明,沒有發現嚴重器質性病變。傅連璋將會診結果和林彪吸毒的事如實向毛澤東作了彙報。林彪從此對傅連璋懷恨在心,一直伺機報復。

  「文化大革命」給林彪提供了乘亂排斥異己的好時機。邱會作秉承林彪意旨,充當了迫害傅連璋的打手。1966年8月下旬,邱會作在總後勤部黨委常委會上聲稱:「傅連璋是條毒蛇,這個人的黨籍是長征時撿來的,衛生部不燒傅連璋就是沒有黨性」。

  傅連璋對遭受的這種迫害實在難以忍受。他給毛澤東寫信,報告了自己的境況,並請求主席救助。1966年9月3日,毛澤東主席批示:「此人非當權派,又無大罪,似應予保護。」

  但邱會作一伙人既不讓傅連璋本人知道毛澤東的批示,又對一般幹部群眾保密,並繼續組織對傅連璋的批鬥。批鬥中,傅連璋肋骨被打斷,頭也被打破。

  1967年11月,邱會作又在總後秘密成立「傅連璋專案組」。在邱會作授意下,專案組起草了《關於批判傅連璋三反言行的請示報告》及「罪行材料」。而後以此為基礎,以總後黨委名義寫成一個《徹底批判傅連璋三反言行的報告》送交軍委。12月18日,邱會作以軍委辦事組成員的身份,在這個報告上批示,軍委辦事組同意批鬥傅連璋,望即組織這一工作。「以我看主要批他三點,(1)三反言行,(2)黑線關係,(3)鬥志衰退。」

  此後,對傅連璋的迫害進一步升級。在康生、江青的插手下,傅連璋又被打成「特務」。1968年3月14日,在邱會作親自坐陣指揮下,對傅連璋再次進行抄家,並將他逮捕,投入監獄。

  傅連璋此時已74歲高齡,並患有嚴重的胃病。在獄中,他要求吃一點稀飯,竟不被允許。在飢餓、打罵和連續審訊的折磨下,傅連璋精神失常了。在他入獄的第15天,這位為黨和軍隊的醫療事業奉獻了一生的老人,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悲慘地停止了呼吸。

文章摘自《中南海人物春秋》
  作者:顧保孜   出版社:中共黨史出版社
回復 light12 2012-11-13 06:07
總裁判: 對你這樣的同志還是說理為主,刪了你的話,並不能使你放棄說話的權利,現在是網路時代;能在樓主這裡暢所欲談,對大家都好。比方說,有個人把我講理的段落刪掉, ...
樓主人很好她要維護咱尊重
回復 leahzhang 2012-11-13 07:00
chico: 邱會作在「文化大革命」初期也曾受過衝擊,嘗過造反派無法無天的苦頭。但是,他在林彪支持下站穩腳跟后,卻以加倍的無法無天對反對過他的人進行瘋狂的報復。

  ...
你這個段子顯然來自文革造反派的版本。總後的湯平之死我知道。他跟他的秘書張彬議論文革中的幾個老帥,說了過頭的話,張彬即貼出大字報進行揭發,湯平嚇壞了。隨即跳樓自殺。這是真相。若這些都是邱會作逼死的話,就太離奇了!!!
傅連璋一案是在周恩來的授意下立案,他簽字逮捕並送傅連璋到秦城監獄關押。那時周是中央專案組組長,別人誰有這個權力去抓他?周寫了一張字條:將傅連璋交給來人。即由衛戍區派人逮捕傅將軍,押到秦城監獄,受盡折磨,很快迫害致死。文革的事很複雜,不要相信那些造反派寫的東西,一看就是假的!
回復 leahzhang 2012-11-13 07:28
light12: 樓主作為女人要維護老邱,咱沒意見
你不要把視聽引到邪道上去,與這篇文章的目的背道而馳。就說你吧,一生也不只僅有一個女人,這都是你的個人隱私,沒有必要公眾發表!
回復 leahzhang 2012-11-13 07:33
總裁判: 不是小事,政策觀念要清楚,那是小節。
不過別被整,被整就出大事了,小節變成原則性問題。就象我們的薄熙來同志,本來一點沒事,只看他唱著紅打著黑,沒想到被 ...
薄西來的十幾個女人,有幾個是做實的?像章子怡,倪萍不都是瞎傳的?
總之,牆倒眾人推,編瞎話越下作越有人信!我就抱懷疑態度!!!
回復 leahzhang 2012-11-13 07:37
light12: 她把咱對老邱的評價刪了,這還不算維護
我就是反對你,動不動就往女人上扯。這是文革整人的一大法寶。「搞破鞋,耍流氓,強姦幼女。。。。。」這些臭雞蛋幾下子就把人搞臭了!!!
回復 總裁判 2012-11-13 07:42
leahzhang: 薄西來的十幾個女人,有幾個是做實的?像章子怡,倪萍不都是瞎傳的?
總之,牆倒眾人推,編瞎話越下作越有人信!我就抱懷疑態度!!! ...
一個是傳說,一個是進入司法程序了。
回復 豬扒戒 2012-11-13 08:48
      中共在死人問題上還叫板,就不夠任意。死囚犯還得讓人家收屍呢。何況是一個曾經的紅軍高幹。

我想家屬在這個問題上太過計較,讓老人家感到有辱斯文。如果孩子跟老人家說:咱就當一個普通老百姓好好治病了,其他不去想,不去比,不去計較反而更好。

在這裡說邱搞女人,有點失焦,浪費大家時間。
回復 leahzhang 2012-11-13 09:16
豬扒戒:        中共在死人問題上還叫板,就不夠任意。死囚犯還得讓人家收屍呢。何況是一個曾經的紅軍高幹。

我想家屬在這個問題上太過計較,讓老人家感到有辱斯文 ...
堅決支持你的意見,很中肯!
回復 曉臨 2012-11-13 10:58
對中國大陸的事無法理解。如果邱會作是刑滿釋放的,其「罪」與「罰」應已抵銷,他就是一個普通的公民,不應該遭歧視,也不應該獲優待。在我看來,以高於普通公民的數額給他付醫療費,那是濫用公款;不准他的家屬開追悼會,不準發訃告和生平簡介等,那是侵犯公民的權利。後者更嚴重。
回復 leahzhang 2012-11-13 11:05
曉臨: 對中國大陸的事無法理解。如果邱會作是刑滿釋放的,其「罪」與「罰」應已抵銷,他就是一個普通的公民,不應該遭歧視,也不應該獲優待。在我看來,以高於普通公民 ...
邱會作的醫藥費是實報實銷,像我父親一樣,死在協和醫院.他應享受紅軍幹部待遇.(正部級)最後十幾天我父親在搶救中,他的醫藥費是天價!
回復 笑臉書生 2012-11-13 13:44
邱文革沒少害人
回復 曉臨 2012-11-13 14:05
leahzhang: 邱會作的醫藥費是實報實銷,像我父親一樣,死在協和醫院.他應享受紅軍幹部待遇.(正部級)最後十幾天我父親在搶救中,他的醫藥費是天價! ...
我是不贊成等級的,政府應該對全體國民一視同仁。紅軍幹部是公民,反革命集團成員也是公民。
回復 木秀雨林 2012-11-14 11:59
謝謝分享,感嘆。
回復 dld 2012-11-15 07:09
邱會作 文革中  罪 比 《毛     《 林        ................

     . 但是誰能否認     邱之罪   》 》》》 》  普通人   ?
回復 leahzhang 2012-11-15 09:19
dld: 邱會作 文革中  罪 比 《毛     《 林        ................

     . 但是誰能否認     邱之罪   》 》》》 》  普通人   ?
你那時也許是小孩或者還沒有出生,所得信息均是文革造反派所寫的版本,沒有證據我們沒有下結論的權利。因為那時侯我也是小孩。所以我們不去評價此人的功過是非,讓歷史來做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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