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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後的反思 (轉載)

作者:tanghan  於 2009-5-22 00:0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國家民族社會類|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22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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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2 個評論)

回復 match99 2009-5-22 04:51
64以後,學校全體被要求表態.全體師生馬上發揚中華民族趨利避害的聰明智慧,旗幟鮮明地站到應該站的一邊.寫下了自己沒有參加的保證書.學校領導也相信大家的覺悟予以認可.儘管一同學被子彈打死在北京.大家就都忘了或不知道(規定的).除了有人死這點是遺憾外,大家通過實踐親身體驗到什麼是政治和權力鬥爭.
回復 tanghan 2009-5-22 05:41
我覺得該文作者最醒目的一句話就是:「不承認現政府的合法性,那就是要推翻現政府了,相當於武裝起義了。「你是也不是?不是的話請聽我講故事。

公元前399年,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被政客以兩條罪名:1宣傳異端學說2腐蝕青年心靈,入獄並判毒死。臨刑前,其學生告訴他已經安排越獄,可蘇格拉底不同意。學生說:雅典法律不公正,服從即迂腐。蘇格拉底說:越獄就公正嗎?對一個被判有罪的人來說,即使認為對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難道逃避法律制裁就公正嗎?有沒有服從任何法律的義務?蘇格拉底最終選擇了飲毒酒。

按著極端的價值品格法理學文本:因為這法律不公正便不具備法律的資格與效力,蘇格拉底應該越獄;
按著實證品格的法理學文本,即便認為法律不公正,依然有服從的義務,不公正法律也有資格和效力,違法就會動搖社會秩序。而且願意居住在該法律執行區域,即意味著願意遵守該地區法律。

數十年後,蘇格拉底的學生帕拉圖,有個學生叫亞理士多德,第一次賦予「法治「明確的定義:第一層意思是公民恪守已經頒布的法律;第二層意思是該法律是制定的優良得體的法律。根據這兩條,古希臘建立了公民民主制度,這也是現代西方民主政體的由來。

試問:追求現代民主的同學們,你們做好了獻身法律裁定的準備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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