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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時汪東興勸某大人物:別按江青意見辦(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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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LATER 發表於 2014-11-18 13: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當時汪東興勸那個大人物不要按照江青的意見辦,如果按照她的意見辦,將來會被動的。那位大人物說:「這是首長交代的事,一定照辦。」

 
 

  
文革時期的汪東興(中)

  
  婚事帶給女護士的厄運

  1967年10月中旬,組織上為江青從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醫學科學院調來一位女護士,她的名字叫周淑英,江青叫她小周。

  周淑英中等身材,圓圓的臉龐,健康的身體,大而有神的眼睛。性格雖然不太活潑,但她愛說愛笑,笑時就露出潔白的牙齒。她留著一頭標準的軍人短髮,是一個很可愛的女孩子。她出身於貧民家庭,用當時的話說就是根兒紅、苗兒正,對黨、對毛主席有著深厚的感情。她為能調到中央機關工作而感到光榮,憑著一種光榮感和責任感,盡心儘力地工作。

  江青醒著的時候,小周伺候她吃飯、吃藥、喝水、吃水果、按摩、打針、洗澡、沖牙、換衣服,跟著她出去開會或活動;江青睡覺以後,小周還要為她洗衣服、熨衣服、測氣溫、看風向……繁重的工作和嚴重的睡眠不足,使得小周疲憊不堪。沒有過多久,她就變得面黃肌瘦了,活潑的神情不見了。她即使是到了那個樣子,還是強打精神,硬撐著堅持工作。

  1968年秋冬之交,江青患感冒發高燒,小周廢寢忘食地精心護理她。晚上江青睡在床上,小周就坐在地板上守候,在漆黑的屋裡既不敢打瞌睡,又不敢弄出任何聲音。黑天陪護,白天還照常工作。江青平時就好出汗,發燒時出汗更多,稍出一點汗,就叫小周換內衣、換被子,把換下來的被子立刻抱到外邊晾曬。有時來不及晾曬就用電熨斗熨干,準備了六條被子都倒不過來。就這樣,小周五天五夜沒有合眼。有一次,她給江青送飯時困得睜不開眼,邁不動腿,迷迷糊糊、跌跌撞撞地向前挪動。有好幾次摔倒在地,昏睡過去。我們看在眼裡,心疼得直掉眼淚。

  有一天中午,小周到機關食堂吃完飯,騎著自行車回10號樓時,由於精力和體力不支,一下子撞在一棵大樹上,人跌倒在地就一動不動地睡著了,直到被別人發現后,被攙扶著回到10號樓。

  1971年,小周已經過了結婚的年齡。有一天,她對我說:「老楊,我找了一個對象,我們打算最近結婚。現在江青同志身體比較好,我想這幾天抓緊時間辦事,最多請五六天的假。我不敢跟江青同志說,拜託你跟她說說,她同意,我們就辦,如果不同意,再拖一拖,沒有關係的。」

  男婚女嫁是人生的大事,小周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我想任何當領導的都會支持並表示祝賀。但是,江青這個人與常人的思維方式不一樣,她最嫉妒別人結婚。我想,對這位護士的結婚請求,江青同意的可能性很小很小。

  一天下午1時許,江青起床后,吃了麥片,到辦公室辦公(她睡了一大覺,起床后是一天中情緒最穩定的時刻),我去向她請示小周要求結婚的事。

  沒想到,江青的回答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她說:「那好哇,這是一件好事,我同意,成人之美嘛,向她表示祝賀!」

  江青放下手中的文件,又問道:「什麼時候結婚?請幾天假?」

  我說:「你這不是同意了嗎?她想最近幾天就結婚,準備請五六天的假,辦完了事馬上回來上班,她不想過多耽誤工作。」

  江青說:「結婚是終身大事,多休息幾天沒有關係,我現在身體還可以,結婚很累人,多休息幾天。」

  我高興地說:「我代她謝謝江青同志。」

  江青說:「你叫她到我這來一下。」

  小周來到江青的辦公室,江青當面向她表示祝賀,並送給她兩塊布料,作為結婚禮品,小周很受感動。

  可是,當小周離開釣魚台10號樓的時候,江青突然改變了態度,開始大發脾氣了。

  她的下顎往前伸著,嘴唇打著哆嗦,厲聲厲色地說:「這個小護士,她對我一點感情都沒有,在我精神、身體都不好,正需要她的時候,居然離開我,結什麼婚?在她的心目中,一個男人的地位和分量,比我這樣一個政治局委員還重要。為了革命工作就不應該結婚,不應該生孩子!你們告訴她,她既然走了,不管我了,伺候她的男人去了,就不要再回來了,守著她的男人去吧,我不想再見到她!」

  那時,由於通信聯絡不方便,對江青後來的態度我無法告訴小周。小周後來還是沒有逃得了厄運。

  我記得1971年11月份,江青突然提出叫小周到中央辦公廳江西進賢縣五七幹校勞動改造。小周到了五七幹校不久,江青又指使一位大人物把小周押送回京。

  當時汪東興勸那個大人物不要按照江青的意見辦,如果按照她的意見辦,將來會被動的。那位大人物說:「這是首長交代的事,一定照辦。」

  汪東興說:「你一定要堅持按照江青的意見辦,你就給我寫一個收條,說明你已按照江青的意見從中辦五七學校把小周帶走了。」

  小周一到北京,就被送到西部某處,關進一間小房子里,窗子用木板釘死,還專門派了兩位女同志「負責她的生活」,解大小便都由兩位女同志跟隨到廁所。可憐的小周從此就失去了人身自由。

  小周被突然的打擊搞得糊裡糊塗,她在那間黑洞洞的屋裡大聲問看守:「我犯了什麼錯誤,為什麼把我單獨關在這間房子里,不能自由行動?這裡是什麼地方?」

  那兩位看管小周的女同志,其中有一位很同情小周,對小周說:「我們什麼也不知道,好好休息,保全自己,將來會搞清楚的,你千萬別做傻事。」

  又過了一段時間,小周仍不見什麼動靜,急了,大聲疾呼:「這究竟是為什麼?把我不明不白地關在這裡?如果一個人犯了天大的罪總得審訊吧,為什麼到今天也沒有人來問問我。」

  小周這樣一鬧騰,驚動了公安部的一位副部長。

  他問了小周兩個問題,一個問題是:1969年6月,你跟隨江青到上海,一天早晨江青起床以後,你在江青的卧室拉開了幾扇窗帘?看到什麼了?另一個問題是:1970年在廬山黨的九屆二中全會期間,毛主席住在哪兒?林彪住在哪兒?

  小周認為這兩個問題問得莫名其妙,便說:「在上海時,江青的卧室拉開幾扇窗帘,要看時間的早晚、天氣是晴是陰,以及江青在不在卧室而定,天氣晴朗就少開幾扇,天氣陰就多開幾扇;江青在卧室就少開幾扇,不在卧室就多開幾扇。多開幾扇或少開幾扇窗帘還會有什麼問題嗎?至於在廬山,毛主席住在什麼地方,你去問汪東興、張耀祠同志,我知道也不能講,這保密。林彪住在什麼地方,我沒有去過,不知道。」

  天真無邪的小周哪裡知道,問的這兩個問題正是江青誣陷小周是林彪的特務的兩條罪狀。

  這位副部長聽了小周的回答,什麼話也沒有說就走了。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

  1969年6月,在上海。一天中午,小周伺候江青起床時,按慣例順手拉開一扇窗帘,這時有兩個哨兵巡邏,從窗外走過去,小周並沒有注意到那兩個哨兵。江青卻犯了疑,當天下午,江青叫我打電話把張春橋叫去,江青問他:今天中午有兩個人從窗外走過去,是什麼人?他們有什麼企圖?查清楚立即告訴我!

  第二天,張春橋到江青的住地報告江青調查結果。張春橋說:「昨天中午從你窗外走過去的那兩個人是保衛你安全的兩個哨兵,沒有發現什麼不軌行為。我已告訴他們,以後哨兵巡邏時,不要離你的窗戶太近,以免影響你的休息和辦公。」

  當時江青相信了張春橋的調查,以後再也沒有提起此事。

  兩年過去了,林彪叛國出逃,江青又提起那件事,硬說那天是小周和空四軍聯繫好的(空四軍是林彪集團成員王維國領導的部隊),趁江青起床拉開窗帘之機企圖用槍打死她。

  再一件事就是1970年在廬山召開黨的九屆二中全會期間,有一天,小周同兩位工作人員趁江青休息時間,到離江青住地只有200多米遠的小賣部買了一支牙膏和一塊的確良布,來去只有十幾分鐘時間,不料被「四人幫」在上海的親信徐景賢和王秀珍看見了,便向江青告密說:懷疑小周在廬山期間到林彪的住地去過,給林彪通風報信。

  這兩件事情原來有這樣的背景,任憑小周多麼聰明,絞盡腦汁也想不到這樣複雜。

  又過了幾個月,對小周的「問題」沒有人問津,小周忍不住了,又大哭大鬧一頓。果然驚動了我前面提到的那位大人物。他去了以後,對小周慢條斯理地說:「聽說你鬧得很厲害,是怎麼回事?」

  小周趁這個機會訴說了自己無處訴說的心裡話,她說:「我給江青當護士時,盡心儘力地為她服務,努力工作,我對黨是問心無愧的,我對江青也是問心無愧的,你們為什麼這樣對待我?」

  那位大人物聽了以後說:「你作為一名共產黨員,要相信黨嘛,我們的黨是光榮、偉大、正確的黨!」

  這時,小周看見那位大人物的警衛員也在一旁,便提高了嗓門:「我是一名共產黨員,對黨從來沒有懷疑過,但是,任何時候都應該實事求是,不冤枉任何人。」

  小周故意提高聲音,是想讓那位大人物的警衛員聽到,好讓他把自己關押在什麼地方的消息傳出去,以喚起曾和她一起工作過的同志的同情,替她說話,為她申冤。

  我們和小周一起工作過的同志,都對小周的不幸遭遇憤憤不平,同時,也感到人人自危。我們都在考慮同一個問題,如果繼續在江青處工作,誰也逃脫不了跟小周一樣的下場。我們實在控制不住內心的恐懼,壓抑不住內心的怒火,想尋找機會發泄發泄。

  終於有一天,汪東興到釣魚台10號樓辦事,我們幾位工作人員拉住他,不讓他走,請他聽聽我們的意見。汪東興只好坐在小會客廳耐心地聽大家發言。大家紛紛問道:「小周有什麼罪?為什麼那樣對待她?小周的問題不解決,我們也不在這裡幹了。」

  汪東興聽了我們的意見以後,說:「小周究竟有什麼問題我也不清楚,我了解一下,你們別著急,她的問題總有一天會解決的。」

  汪東興回到中南海以後,把小周的事,向毛主席報告說:「我剛才到江青同志那裡去了一下,那裡的工作人員的心情不平穩,就像十五個吊桶打水七上八下。」

  毛主席問:「為什麼?」

  汪東興說:「江青同志原來有個護士小周,被隔離審查了,江青同志懷疑她有問題。江青同志那裡的工作人員證明小周是個好同志,沒有任何問題,紛紛要求把小周放出來。」

  毛主席聽了汪東興的彙報,很生氣,立即指出:「江青不應該無根據地對待一個孩子,從哪裡抓起來的,還放回哪裡去!」

  1973年初夏,我們聽到小周被釋放的消息,十分高興。但是,沒過多久,我和江青的警衛員周金銘也被江青以莫須有的罪名打成了「反革命」,送到中央辦公廳江西「五七」學校勞動。

  我記得到了「五七」學校以後,有一個星期天,我和大周到小周所在的連隊(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小周是從五七學校抓走的,釋放以後又被送回五七學校)去看她。小周看到患難與共,久別重逢的戰友,像小孩子一樣大哭起來,我們兩位男子漢也禁不住地哭了起來。我們既為小周的獲釋而高興,又為小周的不幸遭遇而難過。

  小周後來流著眼淚對我們說:「關押我的時候,有兩個女同志,其中一個對我態度比較好,另一個對我態度不好。她經常對我說:『你要老實交待問題,不要走向黨的反面。』我對她說:『我沒有問題,你叫我交待什麼?我這個人永遠也不會走向黨的反面。我始終是忠於黨,忠於黨中央,忠於毛主席的。』當時,我覺得太冤枉了,太難過了,真的不想活了。我結婚時,江青送給我兩塊布料,一塊藍的一塊灰的。我看到這兩塊布就氣得不得了。我用一條藍頭巾包得好好地給江青退了回去,凡是她的痕迹我一點也不留。不知道為什麼,我退給江青的布料、頭巾,又給我退了回來。當我看見又把東西退了回來,一氣之下,拿起剪刀把布料剪了個粉碎。」

  我向小周解釋了那些東西退回來的原因:當時,汪東興對我說:「小周退給江青的東西如果江青收到了,非更加激怒了江青不可,江青一定會往死里整小周不可。」所以,我又把東西退給了小周,這也是為了保護小周,免受更加殘酷的迫害。

  小周說:「當時我是有話無處說,有冤無處申呀!我真的想一死了之。我的情緒壞到了厭世的程度了。我房裡有繩子,不想再活在世上了。後來我又想,作為一名真正的共產黨員,應該相信黨組織,相信黨中央,如果我死了,真的就說不清了,我終於活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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