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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論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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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8-14 03: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1-8-14 00:34 編輯

(轉載者按:這是加爾文基督教教義中的部分內容。預定論是加爾文神學體系的內容之一,前提是神的主權和神的其他本質屬性,包括全在全知全能全智,慈愛,公義。希望對這個基督教教義有興趣的弟兄姊妹和朋友閱讀一下,看看加爾文的全面論述。我們沒有必要盲從,所以可以選擇不接受;我們也不應該盲目反對,因為不理解的反對,往往是自己在和自己的錯誤理解作戰。)


加爾文論預定
  
(原標題:論永恆的揀選,即神預定某些人得救,某些人滅亡)

加爾文
    

  
一、福音既未曾同樣地向一切世人傳布,而那些已經聽到福音的人的接受態度也不一樣,從這一個差異可以發現神的安排是何等的奇妙莫測。沒有疑問的,這差異是為要實行神的永恆揀選。救恩對於某一些人是白白賜予,對於另一些人卻是無由達到的,這一件事既然很顯然的是由於神的旨意,立刻引起了重要和困難的問題,這些問題,除非信徒對揀選和預定論有正確的見解,即不能得到解釋。這一個問題使許多人覺得十分惶惑,認為同是人類,若說有些預定得救,有些人卻預定遭滅亡,就沒有比這更不合理的事了。其實,他們的這種惶惑是不必要的,這一點在以下可以看出。此外,既然這問題的模糊不清激起這種恐懼,這事實不但證明了這教義的效用,且亦表明它能產生最有益的果實。我們必不能正確地相信我們的拯救是從神的白白慈恩的泉源中流出來的,除非我們認識了神的永恆揀選,知道上帝的恩典並不是毫無分別地把得救的指望賜與所有的人,卻是將救恩賜予某些人,而對另一些人則加拒絕。若不明白這個道理,就必減損了神的榮耀,並減少了真正的謙卑心。

但是根據保羅的話,那我們所必須知道的,卻總不能知道,除非上帝不按照人的行為,卻按照他的預定揀選人:「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11:5,6)。倘若我們為要承認救恩是完全出於上帝的仁慈的,就必回到揀選的泉源,那麼,那些想要毀棄這一原則的人是在盡他們所能的,把這個他們所當大聲祝賀的道理蒙蔽了,並且將謙卑的心連根拔掉。在把剩餘之民的得救歸於揀選的恩典時,保羅清清楚楚地見證說,那所能知道的,就是上帝要拯救那些他的良善旨意所樂意拯救的人,並不是當作酬報,因為沒有人有權利要求這種酬報。凡把門關上,阻擋人來接近這教義的,他們不只傷害人,也是傷害上帝;因為除揀選的教義以外,再也沒有什麼能產生謙卑和感恩的心的。而且除此之外,我們的信念也再沒有堅強的根據。我們這樣說是依照基督權威的,他拯救我們脫離一切恐懼,且叫我們在許多危險,陷井和可怕的衝突中,不為所勝,並應許保守一切天父所招集在他保護中的人。


因此我們可以推斷,凡不明白自己為神的特別子民的人,都要不住地為焦急惶恐所苦惱;因此,凡忽略了我們所提出的這三大助益的人,就是摧毀了救恩的基礎,替別人和他們自己招引惡果。並且,教會之出現,也是由於這一教義。正如伯爾拿所說的,若沒有這個教義,教會就不是被造的人所能夠認識的,因為它在兩方面都很奇妙地被隱藏著,一方面被隱藏在那一堆可憐受天罰的人當中。
  
在我討論本題以前,我要向兩種人講說一些題前的話。關於預定論,其本身是極為複雜的,由於人的好奇心,更使這問題困惑難解。人的好奇心是不受任何約束的,它之走入迷途,逍遙於本身的範圍之外,恰像是決心不許神保留著任何奧秘似的。我們既然看見許多犯了這種僭妄自大之罪的人,而這些人在別的方面大都是無可咎責的,所以我們應當提醒他們在這問題上所當守的範圍。第一,他們應當記著,當他們追究預定論的時候,他們就是深入神的智慧的極隱秘處,在這裡一個粗心而又自信的唐突者,對於他的好奇心是無法滿足,只是叫自己陷入迷途,無以自拔。因為人之莽撞探究神所決定要隱藏的事,或探究從永怛以來那屬於神的智慧的莊嚴——就是那神只許我們崇拜,而不要我們了解,以此來增加我們對他榮耀的讚美的——都是不合理的。凡他所定意要啟示給我們的奧秘,他就用自己的話啟示出來;而按照他的預知,只有這些奧秘才和我們有關,或於我們有益的。
 
    
二、奧古斯丁說:「我們已走上信心的道路上,讓我們恆切不斷地追求。它引我們進入王的宮庭,那裡藏著一切智慧和知識的寶物。當我們的主基督向他那些偉大的蒙揀選的門徒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時,他並非輕看他們。我們必須行走,必須長進,好使我們的心能夠了解現在尚未了解的事。倘若到了末日,我們還在進步著,那麼,那時候我們不會明白現在所不明白的事。」我們一旦想到,為達到關於上帝我們所應該相信的,主的話乃是探索的惟一道路,為看見那關於他我們所被容許看見的,主的話是唯一的亮光,那麼,我們就能約束自己,不至於僭妄。這樣我們必能知道,若超出了神的話的範圍,就必陷入於彎曲黑暗的途中,在那裡,錯誤和滑跌是免不了的。那麼,讓我們首先記在心裡,我們若要在神所啟示的話語以外求了解預定論,乃是表示我們的愚笨,好像是要走過一條不可通的路徑,若要在黑暗中觀看東西。我們也不必以無知為羞恥,在這裡甚至最有學問的最好是克制自己,若有任何知識,對之妄自強求,乃是愚笨危險之舉,甚至於是致命的,我們就不應當求。倘若我們為跋扈的求知慾所剌激,我們必須制服它,記住箴言所云:「吃蜜過多,是不好的,考究自己的榮耀,也不能算為榮耀」(箴25:27)。這種僭妄無非自取滅亡,足以作為我們的警戒。
  
  
三、另一些人,為要糾正前面所提到的僭妄的罪,認為最好是矢口不談預定論,把它埋在地下;也好像是來到了懸崖絕壁,不容觀望。雖然他們的謙虛態度是可讚許的,因為他們對於神的奧秘,認為須持之以嚴肅,然而他們的過份謙仰鮮能對人的思想發生影響,因為人心對不合理的限制,必不願意服從。所以為使這個問題能處在合理的範圍內,我們必須根據主的話語:主所說的話已給了我們一種了解真道的準則。聖經及是聖靈的傳習所,凡於我們有益,必須知道的,聖經都不遺漏;同樣,凡於我們有益的,聖經必不教訓。因此,凡經上關於預定論所宣布的,我們不得向信徒隱蔽,否則我們若不是從他們奪去神的恩眷,就是否定聖靈,以為聖靈所宣布的是應當被壓抑下去的。所以我說,最好讓一切基督徒敞開心門和耳朵,領受神對他們所述說的道理,只有一點應當謙抑的,就是神一住嘴,他們也當止住,不再追問。我們的謹嚴態度的最好屏障乃是在學習時,我們追從神的領導,一旦他停止教誨,我們也須放棄追究的念頭。那些過份謙抑的人所懼怕的危險並不足以叫我們不注意神的話語。所羅門有句話是值得稱頌的:「將事隱秘乃上帝的榮耀」(箴25:2)。但是,虔誠和常識二者都提示我們,這句話並非有普遍的應用,所以我們必須追求適當的區別,不然,我們就是在謙遜和謹嚴的藉口之下,以愚妄無知為滿足了。其實,關於這個區別,摩西有幾句話表示得很清楚,他說,「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29:29)。我們可以看出摩西如何藉著神的命令,叫百姓注意律法的教訓,因為神樂意將這律法頌布出來;同時他也以同樣的理由把百姓約束於那必要的範圍內——就是必死的凡人,圖闖入神的奧秘中是不合法的。
  
  
四、我承認有些褻瀆的人,他們抓住一些和預定論有關的問題,作為他們反對,詰難,斥責,和嘲笑的把柄。但是,倘若我們為這班人的魯莽唐突震驚,那麼,信仰上的一切主要條文都將掩蔽起來,因為很難有一個信條為這種褻瀆的人所放過,而不加以褻瀆的。心思頑硬的人一聽到神的本體具有三位,就要提出許多莽撞的話,正如聽見神當初造人時即預知人將要遭遇的一樣。當我們聽到說,創世以來經過了五千多年,他們也要嘲笑。他們要問,神的權能為什麼如此長久的懶惰和困盹著。無論我們肯定什麼,他們都要褻瀆嘲笑。難道我們對於聖子,聖靈的神性就不該說什麼,對於神的創世,也當閉口無言嗎?在這一件事,以及在一切事上,神的真理是大有權威的,不怕不虔敬者的貶損誹謗;正如奧古斯丁在他的那篇信徒的堅忍的名著上面所堅決主張的。我們看到那些假使徒,雖以一切祗誹來指控保羅的真道,但總不能叫保羅羞愧。他們所堅稱:保羅的一切討論對於虔信的人是危險的,因為他的主張與他所鼓勵規勸的話不符,足以搖動信仰,擾亂和沮喪人心,都是沒有根據的。奧古斯丁承認他在這一方面常受譴責,以為他對預定論的講論太自由了;可是奧氏對那些譴責隨時加以駁斥。
  
但是對這一個題目所積聚的謬論既如是之多,我們寧願對每一點個別的適當地方加以反駁。只是我願意提出一個原則,就是我們對於主所隱蔽的事,不得追究探索,同時對於主所顯示的事,也不可疏忽,否則我們將陷入於好奇或不知感恩之罪中。奧古斯丁很明智地說道,我們可以安全地追隨著聖經,因為聖經的步履舒緩,好像一個順著小孩的軟弱步伐而行走的母親一樣,決不因人的軟弱而遺棄了他們。但是那些過於小心或膽怯的人,似乎願意使預定的問題埋沒於沉默中,以為倘非如此,必使心智軟弱的人遭受干擾。對於這些人,我敢問他們憑什麼藉口來粉飾自己的驕縱呢?他們不啻在間接控拆上帝的疏忽無知,好像是說,上帝沒有預見這一種危險,而他們卻早已洞悉了。因此,凡對預定論懷有成見的人,即是公然指責上帝,好像是說,上帝不知不覺地泄漏了一件有損教會的秘密。
  
  
五、上帝藉著他的預定,揀選了某一些人,叫他們有生命的盼望,對另一些人,則判定歸於永遠的死亡,關於這件事,凡屬虔敬的人,都不敢完全否認。但是,這問題引起了許多詰難,特別是那些以為預知是預定的原因的人所提出的。我們主張預定和預知這二者都是屬於上帝的;但是若說後者乃靠前者,那是很荒謬的。當我們說上帝具有預知的能力,這是說,萬事自始即在神的眼前,今後亦永遠如此,所以在上帝的睿知中,沒有所謂將來或過去的事,一切都是屬於現在的;而且這現在式的情形是到了不僅是他具有概念的感知,好像在我們心中所記憶的,當作是現在的事物一樣,而是萬事萬物好像實際都擺在他的眼前,為他所真實看見的。這預知包括著整個宇宙,和一切被造之物。


所謂預定,乃是上帝永恆旨意,就是神自己決定,他對世界的每一個人所要成就的。因為人類被創造的命運不都是一樣的;永恆的生命是為某些人前定了的,對於另一些人,卻是永遠的罪刑。既然每一個人都為著或此或彼的,一個終局而創造的,所以我們說,他是被預定了或生或死的。這件事,上帝不僅在某一個個人身上證實了,亦在整個亞伯拉罕的後裔身上證實了,就是明顯表示每一個民族的將來情況,都是神所決定的。「至高者將地業賜給列邦,將世人分開,就照以色列人的數目,立定萬民的疆界,耶和華的分,本是他的百姓,他的產業,本是雅各」(申32:8,9)。


這樣的區分是擺在一切人眼前的,在亞伯拉罕身上,好像在一株幹了的樹榦上一樣,上帝就揀選某一民族,而拒絕其他的,摩西並不指出什麼理由,除了在儆戒後裔的話中說,他們之所以高貴,完全出於上帝白白賜予的愛。摩西對以色列人之蒙拯救所加的解釋乃是:「因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申4:37)。在另一章上,他說得更為透徹:「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只因耶和華愛你們」(申7:7,8)。摩西常常反覆地作同樣的規勸:「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上帝。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申10:14,15)。在另一處地方,他吩咐百姓要聖潔,因為上帝揀選了他們作為特別的民族,再在另一處地方,他說神的愛是他們的保障(參申23:5)。信眾同聲宣揚說:「他為我們選擇產業,就是他所愛之雅各的榮耀」(詩47:4)。對於神所賜的一切恩賜,他們都歸榮耀於神的白白施賜的愛,這不僅因為他們覺得這些恩賜不是由於他們的功勞而獲得的,而且也因為他們深信,即使是他們的聖潔祖先雅各,也沒有這樣大的美德,足以為他自己和他的後裔,取得承受這樣大尊榮的權利。為更有效地摒除一切的驕傲,摩西指責他們為「硬著頸項的百姓」(申9:6)。絲毫不配蒙神恩眷。


眾先知也常常指責猶太人,提起他們所不歡迎的這個揀選,因為他們可羞恥地離棄了這個揀選。那麼,請問那些想把上帝的揀選歸之於人的功勞的人;當他們看見某一個民族比其他民族為神所喜悅時,當他們聽到上帝對於某一個渺小,微賤,甚至悖逆,頑固的民族所施的特別恩惠是出於白白施賜的時,難道他們要因此和神爭吵,因為他定意表示他的這種慈恩嗎?他們的喧囂吵鬧非但不能阻礙神的作為,他們那指天的咒責,有如向空中投擲石塊,也不能損傷或影響他的公義;結果卻是向自己的頭上打下來。每當以色列族要向上帝謝恩,或對將來存希望之心的時候,他們多被提醒追念這一個恩約。所以詩人說:「我們是他造的,也是屬他的,我們是他的民,也是他草場的羊」(詩100:3)。這裡所含「不是屬我們自己的」一語並非多餘的話。因為這使他們知道,他們所享受的一切恩惠,不但是上帝賜予的,而且賜恩的原因也在乎他本身,在人的方面沒有什麼功勞配得這麼大的光榮。在底下的話,詩人又提醒他們只要以上帝的嘉惠為滿足,他說:「他僕人亞伯拉罕的後裔,他所揀選雅各的子孫。」在重行申述上帝不斷賞賜揀選的恩惠后,他又作結語說,神如此地寬大施恩,「因為他記念他的約」(詩105:6,8)。


與這個教義相符的有會中的歌:「因為他們不是靠自己的刀劍得土地,……乃是你的右手,你的膀臂,和你臉上的亮光,因為你喜悅他們」(詩44:3)。這裡應當注意是每逢提到土地,乃是以土地作為奧秘的揀選的有形象徵,與兒子的名分適相符合。大衛在另一地方曾規勸百姓存同樣感謝的心,說:「以耶和華為上帝的,那國是有福的,他所揀選為自己產業的,那民是有福的」(詩33:12)。撒母耳鼓舞百姓當存嘉美的指望,說:「耶和華既喜悅選你們作他的子民,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棄你們」(撒上12:22)。當大衛自己的信心遭打擊時,他怎樣武裝起來以從事爭戰呢?「你所揀選,使他親近你,住在你院中的,這人便為有福」(詩65:4)。


神那隱藏的揀選既為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拯救,以及其他的恩慈所證實了,因此以賽亞對「揀選」一詞有如下的應用:「耶和華要憐恤雅各,必再揀選以色列」(賽14:1),因為當他默念到將來的時期,他宣布那似乎已被遺棄的剩餘之民的重行聚集,必成為那鞏固的揀選的表記,雖然這揀選似乎已經無望了。所以以賽亞在另一處又說:「我揀選你並不棄絕你」(賽41:9)。這裡他讚揚神的繼續不斷的寬大,和父親般的仁慈。在撒迦利亞書上,天使說得更明白:「耶和華必再揀選耶路撒冷」(亞2:12)。表面上這似乎表示他的嚴厲懲罰是在拒絕他的揀選,或說以色列人的被擄乃是揀選的中斷;然而他的揀選的約是不至動搖的,雖然,它的表記有時不甚顯明。
 
   
六、我們現在進一步討論揀選的第二步驟,在這種揀選當中,神恩的表示更有限制,更加特殊,因為雖然同是亞伯拉罕的一族,上帝卻拒絕了某些人,使另一些人留在他教會中,證明了他保留他們在他的兒女中。以實瑪利在先同的弟兄以撒一樣,得著相同的地位,因為那靈的約,也以割禮的表記,在他身上印證出來。但他首先被割棄了;後來以掃也被割棄;最後,數不清的眾人,幾乎一切的以色列人,都被割棄了。以撒被稱為亞伯拉罕之後;在雅各身上,也繼續著同一的稱呼。上帝在拒絕掃羅的事上,也顯示同樣的例子,而為詩人所大加讚頌:「他棄掉約瑟的帳棚,不揀選以法蓮支派,卻揀選猶大支派」(詩78:67,68)。這種例子,在以色列歷史上常常重演,以使神恩的奇妙奧秘,在這種變遷上能更加彰顯出來。


我承認以實瑪利和以掃等都是因為自己的過犯而失掉了兒子的名分;因為那名分的附帶條件乃是信實地遵守神的約,而他們卻不守信遵約。然而神俯允情願揀選以色列人,而不揀選其他人民,這仍然是他的特別恩眷;正如詩篇上所說的:「別國他都沒有這樣待過;至於他的典章,他們向來沒有知道」(參詩147:20)。但是,我已經說過,有兩種程度不同的揀選;因為在對整個民族的揀選上面,上帝已經表明純粹是出於他的恩惠,並不受什麼律法的拘束,而是白白施賜的,因此沒有人能夠要求他把恩典作均等的分配,那非均等的分配適足以表示它是白白的恩賜。因此瑪拉基特別重責以色列人忘恩負義之罪,因為神不只把他們從整個人類揀選出來,而且是從一個聖潔的家分別出來,成為一特別選民的,而他們卻不虔地輕蔑他們那最仁慈的天父上帝。所以他說:「耶和華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么?我卻愛雅各,惡以掃」(瑪1:2,3)。上帝所認為當然的是以掃雅各二人同為一個聖潔的父親的兒子,同為約的繼承者,同為一個聖根的枝子,而雅各的後裔特別蒙恩承受寵眷,是負有特別重大的義務的,因為以掃為長子而被棄絕,而他們的祖父雅各,原居次位,卻被立為後裔,所以神因此證明他們是犯了雙重不知感恩的罪,也指責他們違反雙層的義務。
 
   
七、雖然很明顯地神在他奧秘的安排中,憑著他的旨意揀選和棄絕人,可是他的白白揀選只不過表明了一半,還要等到我們明白了某些個別的人的情形,這些人上帝不但賜予救恩,而且如此地表明出來;使那揀選的效果顯得十分確切,毫不游移。這一切都包含在保羅所提出的那一個種子里;原來兒子的名分雖然操在亞伯拉罕手中,然而他的許多後裔卻被當作敗壞的分子給剪除了,所以為要維持揀選的功效,必須追朔到元首的頭上,天父將一切他所揀選的,都在他身上聯繫起來,靠著這樣一個拆不散的團契,才能把他們和他自己聯合在一起。所以在對亞伯拉罕這一家的揀選,神表明了他的特殊恩眷,這是他所未曾給予別的民族的;但是在基督的肢體上,恩典的優越效果更為明顯;因為既與元首基督聯絡,他們就永不至失掉救恩。


因此,保羅根據我們適才引用的瑪拉基書那一節經文推論說,當上帝訂立永生的約,呼召人民歸於他自己時,常有一種特別的揀選,揀選他們當中的一部分,所以他並不以不加分別的恩典來揀選了一切的人。「雅各是我所喜愛的」這話是指以色列全族,也就是先知認為與以掃的後人不同的。然而,這裡對於我們所提出以一個作為揀選榜樣的例子,並無矛盾,而這樣的揀選是不至於失掉了效力的。保羅說得對,凡真的屬於基督的,都可稱之為「剩餘」之民,因為經驗證明,一個大族的多數人往往離散消失,而只有一小部分的人存留著。所以要對一個民族作普遍的揀選,往往不可能有效和有永久性的,其顯然的一個理由,就是當上帝和他們立約時,他沒有給他們一種重生的靈,好使他們能夠守約到底;只有那外表的呼召,而沒有那足以保守他們的內在的恩典,這正是一種介乎棄絕全人類,和揀選少數信徒的中間途徑。因之,整個以色列族被稱為「上帝的產業」,然而其中許多人卻是與神無關的;但是,上帝既立約要作他們的天父和拯救者,他就著重於他白白賜予的恩眷,而不著重那大多數人的缺欠;這樣,他的真理並未被破壞,因為他之保存一部分余剩之民,使他們歸於自己,正可證明他對於自己的選召是不後悔的。因為神之結集聖教會歸於自己,時時從亞伯拉罕的子孫中,而不從別的俗民中,去行他的揀選,這乃是顧全他所立的約,這約既為眾人所違犯,他就把它限制於少數人,以免整個歸於失敗。


總之,對亞伯拉罕後裔的普遍揀選乃是更大福份的一種有形表現,而這個福份,神只賜予眾人中的少數人。這就是保羅所以要小心地將那些按照肉體屬於亞伯拉罕後裔者,從那些以以撒為例的屬靈的兒女分別出來的理由。這並不是說,作為亞伯拉罕的後人乃是一件徒然無益的事(若那樣說,不免要侮辱到他所立之約的價值),卻是因為神的不可測度的安排預定了要使他的救恩只在以撒後人身上生效。但是,我奉勸讀者不要對任何方面存有成見,直到我們從聖經中獲得更多的解釋。根據聖經的清楚教訓,我們敢肯定地說,由於上帝的永久而不改變的安排,他早已按照自己的意旨,決定了要將誰接入他的救恩中,並將誰貶入滅亡。我們堅信這種安排,就被揀選者一方面說,是完全根據他白白施賜的仁愛,與人的功勞絲毫無關;對於那些神所定罪必須滅亡的人,他們不能進入生命的門,也是出自公正,無可非議,然而卻不可了解的判斷的。關於那些蒙揀選的人,我們認為呼召就是揀選的證據,而稱義也是另一個表明的標記,直到他們在榮耀中算為完全。上帝既以呼召和稱義來印證他所揀選的人,就把當蒙棄絕的惡人摒棄了,使他們不認識神的名,不能得到聖靈的幫助而成聖,好表示所等待他們的,只是他的審判。這裡,我願將許多愚昧人為企圖推翻預定論所虛構的置而不論。對那種一經提出,即充分證明其為虛偽的事,是不必加以反駁的。我所要討論的是那些為有識人士所爭論的,以及那些可能叫思想簡單的人發生困惑,或那些不虔的人,為要玷辱神的公義所提出的似是而非的題目。
  
選自《基督教要義》卷三,二十一章:http://www.godoor.com/book/libra ... jyy/chapter3.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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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箭 發表於 2011-8-14 05:02 | 只看該作者
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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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11-8-14 09:53 | 只看該作者
那段紅字,能給出直接支持的經文嗎,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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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8-14 10:3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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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11-8-13 20:53
那段紅字,能給出直接支持的經文嗎,多謝。


謝謝弟兄關注。這是譯自英文版的加爾文《基督教教義》,原文在這裡沒有直接給出聖經支持。但是我認為緊接著這段文字提到的羅11.5,6和後面的第五節以及第六節的第一段所討論的經文都是支持這個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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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8-14 12:06 | 只看該作者
這種重大的神學論述,加爾文是應該提出經證的,可他畢竟沒有。當時沒有人質疑這一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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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8-14 13:0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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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8-13 23:06
這種重大的神學論述,加爾文是應該提出經證的,可他畢竟沒有。當時沒有人質疑這一點嗎?


不知道你說的是哪一點?即使是這一章,也是有大量的聖經支持的。

達兄看過加爾文的基督教教義嗎?

如果整個系統符合聖經教導,有些沒有直接經文支持,但是是基於其他部分或者具體討論的推論,是允許的,也是必須的。

當然不如有直接支持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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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8-14 13:2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jiandao 於 2011-8-14 00:27 編輯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8-13 14:48
(轉載者按:這是加爾文基督教教義中的部分內容。預定論是加爾文神學體系的內容之一,前提是神的主權和神的 ...

除非我們認識了神的永恆揀選,知道上帝的恩典並不是毫無分別地把得救的指望賜與所有的人,卻是將救恩賜予某些人,而對另一些人則加拒絕。若不明白這個道理,就必減損了神的榮耀,並減少了真正的謙卑心。

Read more: 加爾文論預定 - 基督家園 - 貝殼村 -



阿們!

「對另一些人則加拒絕」, 事實上是任憑---個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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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8-14 13:55 | 只看該作者
jiandao 發表於 2011-8-14 00:26
阿們!

「對另一些人則加拒絕」, 事實上是任憑---個人理解。

謝謝弟兄討論。

「任憑」是指對罪人不予預定揀選拯救,聽任他們在罪中沉淪。從這個意義和角度上說,確實是任憑,因為神不是如同拯救人那樣計劃和實施。

但是,這並不是全部圖畫。神的預定是神的關於創造目的實現的計劃。在這個計劃里,任何被造,任何被造有關的任何事情,都包括在其中的。這樣,這些罪人的行為和影響範圍就在神的完全控制之下。比如,他們不可能把神揀選的人全部殺害,神允許他們殺害的都是為了實現神的目的,比如耶穌和眾多殉道士。最後,對他們的懲罰是為了彰顯神公義的榮耀。這些目的的實現,是不能只憑當事人的「任憑」的。

因此,任憑只是在神掌管之下實現神的目的的方式之一,而不是全部手段,更不是目的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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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8-14 13:58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8-14 00:55
謝謝弟兄討論。

「任憑」是指對罪人不予預定揀選拯救,聽任他們在罪中沉淪。從這個意義和角度上說,確 ...


謝謝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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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11-8-16 01:56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8-14 12:06
這種重大的神學論述,加爾文是應該提出經證的,可他畢竟沒有。當時沒有人質疑這一點嗎?

後面有一章專門敘述聖經的支持。永生兄沒有轉。

不過我不喜歡這種脫離聖經教導的論述方式。一個神學應該引經據典,經典與論證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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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11-8-16 02:04 | 只看該作者
除非我們認識了神的永恆揀選,知道上帝的恩典並不是毫無分別地把得救的指望賜與所有的人,卻是將救恩賜予某些人,而對另一些人則加拒絕。若不明白這個道理,就必減損了神的榮耀,並減少了真正的謙卑心。


約2:24 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
約12:32 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
徒1:24 眾人就禱告說:「主啊,你知道萬人的心,求你從這兩個人中,指明你所揀選的是誰,叫他得這使徒的位分。這位分猶大已經丟棄,往自己的地方去了。」
徒17:25 也不用人手服事,好象缺少什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
徒17:31 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里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徒22:15 因為你要將所看見的,所聽見的,對著萬人為他作見證。
西1:23 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原文作離開]福音的盼望。這福音就是你們所聽過的,也是傳與普天下萬人聽的(原文作凡受造的),我保羅也作了這福音的執事。
提前2:1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
提前2:4 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
提前2:6 他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
提前4:10 我們勞苦努力,正是為此,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上帝;他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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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11-8-16 02:0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研究 11樓 的帖子

一般來說,神學觀點如果直接違背聖經的教導,我們暫時把它擱置,等待聖靈的指引。加爾文的雙重預定論對我來說就是這樣的神學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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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11-8-16 02:13 | 只看該作者
sousuo 發表於 2011-8-14 09:53
那段紅字,能給出直接支持的經文嗎,多謝。

看看11#樓的經文。我們什麼都不用說了。我選擇沉默,該說的都已經說完了,《基督教要義》這本書我已經讀了若干遍了,甚至比讀聖經的遍數還多。但對其中與聖經相違的論述,至今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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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ommer 發表於 2011-8-16 02:17 | 只看該作者
研究 發表於 2011-8-16 02:13
看看11#樓的經文。我們什麼都不用說了。我選擇沉默,該說的都已經說完了,《基督教要義》這本書我已經讀了 ...

有根有據,有理有節。
AM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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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11-8-16 02:30 | 只看該作者
jiandao 發表於 2011-8-14 13:26
阿們!

「對另一些人則加拒絕」, 事實上是任憑---個人理解。

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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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11-8-16 02:33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8-14 13:01
不知道你說的是哪一點?即使是這一章,也是有大量的聖經支持的。

達兄看過加爾文的基督教教義嗎?

不知道弟兄讀過《基督教要義》沒有?後面有一章專門談對雙重預定的經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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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11-8-16 02:3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NewCommer 14樓 的帖子

該說的都說了。經文比我們的觀點更有力量。所以,我不再爭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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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11-8-16 03:2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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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8-16 03:52 | 只看該作者
研究 發表於 2011-8-15 13:30
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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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8-16 08:3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1-8-15 19:40 編輯
研究 發表於 2011-8-15 13:07 [/si。ze]
回復 研究 11樓 的帖子

一般來說,神學觀點如果直接違背聖經的教導,我們暫時把它擱置,等待聖靈的指引。加 ...


如果弟兄能都判斷一個神學和聖經矛盾了,就不應該暫時擱置。只有不理解的時候才該這樣做,同時也不是等待聖靈的指引,而是尋求聖靈的指引,而這個尋求不是極端靈恩派那種,而是認真查考對照聖經。因為想必弟兄也同意,聖經和聖靈完全協調一致。從而我們必須說,接受聖靈指引,就是服從在聖經的教導之下,而不是把脫離聖經的人本主義加進來。

你如果認為你引用的經文中的萬人就等於所有人,我對你的整體解經從而帶來的聖經理解也只能無言了。你如果認為神的願望和神的拯救結果可以不一致,也對弟兄是否理解和同意神的全能這一個根本不能質疑的本質屬性表示懷疑。

停留在這個基礎上,也只能和阿民念主義保持同一個水平,無法再進一步了。

不過我希望弟兄清楚知道自己的神學立場是什麼,然後我們在存異上求同。不要自己本來就是持阿民念神學立場,卻以為自己是加爾文主義,或者以為自己是站在聖經立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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